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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三月11 2011 16:56

吸煙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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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採取行動減少煙草使用,政府應該記住,雖然人們自己決定是否應該戒菸,但政府有責任採取一切必要措施鼓勵他們戒菸。 許多國家的立法者和政府採取的措施一直優柔寡斷,因為雖然減少煙草使用無疑是公共衛生方面的改善——隨之而來的是節省公共衛生支出——但會出現一系列的經濟損失和混亂許多部門,至少是臨時性的。 國際衛生和環境組織和機構在這方面可以施加的壓力非常重要,因為許多國家可能會因為經濟問題而減少禁止使用煙草的措施——尤其是在煙草是重要收入來源的情況下。

本文簡要介紹了一個國家可以採取的減少吸煙的監管措施。

香煙包裝上的警告

許多國家首先採取的措施之一是要求在香煙包裝上顯著地標示吸煙嚴重損害吸煙者健康的警示語。 這一警告的目的與其說是對吸煙者產生立竿見影的效果,不如說是表明政府對這個問題的關注,它正在營造一種心理氛圍,有利於採取以後的措施,否則這些措施將被認為是激進的由吸煙人口。

一些專家主張在雪茄和煙斗煙草上加入這些警告。 但更普遍的意見是,這些警告是不必要的,因為使用這種煙草的人通常不會吸入煙霧,而延長這些警告將更有可能導致忽視整個信息。 這就是為什麼普遍認為警告應僅適用於香煙包裝的原因。 目前尚未考慮提及二手煙,但這不是一個應該放棄的選擇。

公共場所禁煙令

禁止在公共場所吸煙是最有效的監管手段之一。 這些禁令可以顯著減少接觸二手煙的人數,此外還可以減少吸煙者的日常香煙消費量。 酒店、餐廳、娛樂設施、舞廳、劇院等公共場所的業主普遍抱怨這些措施會導致客戶流失。 然而,如果政府全面實施這些措施,客戶流失的負面影響只會出現在第一階段,因為人們最終會適應新情況。

另一種可能性是為吸煙者設計特定的空間。 將吸煙者與非吸煙者分開應該是有效的,以便獲得預期的好處,建立防止非吸煙者吸入煙草煙霧的障礙。 因此,隔離必須是物理的,如果空調系統使用循環空氣,吸煙區的空氣不應與非吸煙區的空氣混合。 因此,為吸煙者創造空間意味著建築和分隔費用,但對於那些想要為吸煙公眾服務的人來說可能是一個解決方案。

除了因可能發生爆炸或火災而出於安全原因而明顯禁止吸煙的地方外,還應該有一些區域——例如醫療保健和體育設施、學校和日託中心——即使沒有安全措施也不允許吸煙。那種風險。

工作場所吸煙限制

鑑於上述情況,也可考慮在工作場所限制吸煙。 政府和企業主以及工會可以製定減少工作場所煙草使用的計劃。 減少工作場所吸煙的運動通常是成功的。

建議盡可能創建非吸煙區,以製定禁止使用煙草的政策,並支持那些捍衛不成為二手煙者權利的人。 如果吸煙者和非吸煙者之間發生衝突,法規應始終允許非吸煙者佔上風,並且在無法將他們分開時,應向吸煙者施壓,要求其在工作站戒菸。

除了出於健康或安全原因應禁止吸煙的地方外,工作場所化學污染的影響與煙草煙霧之間協同作用的可能性在其他地區也不應被忽視。 毫無疑問,這些考慮的重要性將導致吸煙限制的廣泛擴展,尤其是在工業工作場所。

對煙草的更大經濟壓力

政府用來遏製菸草使用的另一個監管工具是徵收更高的稅,主要是對捲菸徵稅。 該政策旨在降低煙草消費,這將證明煙草價格與其消費之間的反比關係是合理的,並且可以在比較不同國家的情況時進行衡量。 如果預先警告人們煙草使用的危險並告知需要停止消費,它就被認為是有效的。 煙草價格上漲可能是戒菸的動力。 然而,這項政策有許多反對者,他們的批評基於下面簡要提到的論點。

首先,根據許多專家的說法,由於財政原因煙草價格上漲之後會暫時減少煙草的使用,隨後隨著吸煙者習慣新的煙草消費水平逐漸恢復到以前的消費水平價格。 換句話說,吸煙者接受煙草價格上漲的方式與人們習慣其他稅收或生活成本上漲的方式非常相似。

其次,還觀察到吸煙者習慣的轉變。 當價格上漲時,他們往往會尋找質量較差的廉價品牌,而這些品牌也可能對他們的健康構成更大的風險(因為它們缺少過濾器或焦油和尼古丁含量較高)。 這種轉變甚至可能導致吸煙者採用自製香煙的做法,這將完全消除控制該問題的任何可能性。

第三,許多專家認為,此類措施往往會強化政府接受煙草及其消費作為另一種徵稅手段的信念,從而導致自相矛盾的信念,即政府真正想要的是人們吸煙是為了通過對煙草徵收特別稅來收取更多的錢。

限制宣傳

政府用來減少煙草消費的另一種武器是限製或乾脆禁止對該產品的任何宣傳。 政府和許多國際組織製定了禁止在某些領域宣傳煙草的政策,例如體育(至少某些體育運動)、醫療保健、環境和教育。 這項政策具有無可置疑的好處,當它消除了在可能養成吸煙習慣的年輕人影響的環境中的宣傳時,這一點尤其有效。

鼓勵人們戒菸的公共項目

事實證明,將禁煙運動作為一種正常做法,提供充足的資金和組織,作為某些領域(例如工作領域)的行為準則,非常成功。

教育吸煙者的運動

作為上述內容的補充,教育吸煙者使他們“更好地”吸煙並減少捲菸消費是政府減少煙草使用對人口健康的不利影響的另一種途徑。 這些努力應該針對減少香煙的日常消費量,盡可能地抑製菸霧的吸入,不吸煙蒂(煙頭的毒性會隨著煙頭的增加而增加),不保留香煙穩定地在嘴唇上,並採用低焦油和尼古丁品牌的偏好。

這類措施顯然不會減少吸煙者的數量,但確實會減少吸煙者因吸煙習慣而受到的傷害。 有人反對這種補救措施,因為它可能給人以吸煙本質上並不是壞習慣的印象,因為吸煙者被告知如何最好地吸煙。

結語

不同政府的監管和立法行動緩慢且不夠有效,特別是考慮到由於菸草使用引起的問題而需要採取的行動。 通常情況下是因為實施此類措施的法律障礙、反對不正當競爭的論據,甚至是保護個人吸煙權。 法規的使用進展緩慢,但仍然穩定。 另一方面,應牢記主動吸煙者與二手煙或被動吸煙者之間的區別。 所有有助於戒菸或至少有效減少日常消費的措施都應針對吸煙者; 應該用所有的法規來抵制這種習慣。 應向被動吸煙者提供所有可能的論據,以支持他或她不吸入煙草煙霧的權利,並捍衛在家中、工作和娛樂中享受無菸環境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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