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四,三月24 2011 17:35

環境管理策略和工人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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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應對策略的演變

在過去的 8 年裡,由於許多不同的因素,環境問題急劇增加:人口擴張(這一速度仍在繼續,到 2030 年估計將達到 XNUMX 億)、貧困、基於增長和數量的主導經濟模式而不是質量,自然資源的高消耗,特別是工業擴張,生物多樣性的減少,特別是由於單一栽培增加農業生產,土壤侵蝕,氣候變化,自然資源的不可持續利用以及空氣,土壤和土壤的污染水資源。 然而,人類活動對環境的負面影響也加速了許多國家人民的意識和社會認知,導致傳統方法和應對模式發生變化。

應對策略一直在演變:從不認識問題,到忽視問題,再到通過自上而下的方式稀釋和控制污染,即所謂的末端策略。 1970 年代標誌著第一次廣泛相關的地方環境危機和對環境污染的新意識的發展。 這導致通過了第一批旨在控制和監管污染的主要國家立法、法規和國際公約。 這種末端策略很快就失敗了,因為它以專制的方式針對與症狀相關的干預措施,而不是與環境問題的原因相關的干預措施。 與此同時,工業污染也引起了人們對雇主、工人和環保團體之間日益增長的理念矛盾的關注。

1980年代是切爾諾貝利災難、酸雨、臭氧層破壞和臭氧層空洞、溫室效應和氣候變化、有毒廢物的增長和出口等全球性環境問題的時期。 這些事件和由此產生的問題提高了公眾意識,並有助於產生對以環境管理工具和清潔生產戰略為重點的新方法和解決方案的支持。 環境署、經合組織、歐盟和許多國家機構等組織開始界定這一問題,並根據預防、創新、信息、教育和相關利益攸關方參與的原則,在更全球化的框架內開展合作。 當我們進入 1990 年代時,人們對環境危機正在加深的認識又一次急劇增加,特別是在發展中國家和中歐和東歐。 1992 年在里約熱內盧召開的聯合國環境與發展會議 (UNCED) 達到了一個臨界點。

如今,預防方法已成為評估環境政策和解決方案時必須考慮的最重要因素之一。 預防方法表明,即使在環境問題和政策方面存在科學不確定性或爭議,決策也應反映採取預防措施的必要性,以避免在經濟、社會和技術可行的情況下對未來產生負面影響。 在製定政策和法規以及規劃和實施項目和方案時,應採取預防性方法。

實際上,預防和預防方法都在尋求一種更加綜合的環境行動方法,從幾乎只關註生產過程轉向開發適用於所有形式的人類經濟活動和決策過程的環境管理工具和技術. 與意味著有限的、反應和撤退方法的污染控制不同,環境管理和清潔生產方法旨在將預防方法整合到更廣泛的戰略中,以創建一個將被評估、監測和持續改進的過程。 然而,要取得成效,環境管理和清潔生產戰略需要通過所有利益相關者的參與和各級干預來謹慎實施。

不應將這些新方法視為與環境相關的簡單技術工具,而應將其視為有助於定義環境和社會健全的市場經濟新模式的整體整合方法。 為了完全有效,這些新方法還需要通過機構、社會夥伴以及感興趣的環境和消費者組織的參與來確定監管框架、激勵工具和社會共識。 如果環境管理和清潔生產戰略的範圍要導致更可持續的社會經濟發展情景,則需要在政策制定、標準和法規的製定和執行以及集體協議中考慮各種因素和行動計劃,不僅在公司或企業層面,而且在地方、國家和國際層面。 鑑於世界各地經濟和社會條件的巨大差異,成功的機會也將取決於當地的政治、經濟和社會條件。

全球化、市場自由化和結構調整政策也將對我們以綜合方式分析我們社會中這些複雜變化的經濟、社會和環境影響的能力提出新的挑戰,其中最重要的是風險這些變化可能導致完全不同的權力關係和責任,甚至可能導致所有權和控制權。 需要注意確保這些變化不會導致環境管理和清潔生產技術發展無能為力和癱瘓的風險。 另一方面,這種不斷變化的形勢除了帶來風險之外,還提供了新的機會來促進改善我們目前的社會、經濟、文化、政治和環境狀況。 然而,這種積極的變化將需要一種協作、參與和靈活的方法來管理我們社會和企業內部的變化。 為避免癱瘓,我們需要採取措施建立信心並強調循序漸進、局部和漸進的方法,這將產生越來越多的支持和能力,旨在促進我們未來生活和工作條件的更實質性變化。

主要國際影響

如上所述,新的國際形勢的特點是市場自由化、貿易壁壘消除、新信息技術、快速和大量的日常資本轉移以及生產全球化,特別是通過跨國企業。 放鬆管制和競爭力是投資策略的主要標準。 然而,這些變化也促進了工廠的異地化、生產流程的分散化以及特殊出口加工區的建立,從而使行業免於勞動和環境法規及其他義務。 這種影響可能會促進勞動力成本過低,從而提高工業利潤,但這常常伴隨著可悲的人類和環境剝削情況。 此外,在缺乏規章和控制的情況下,過時的工廠、技術和設備正在出口,正如一國出於環境或安全原因被禁止、撤回或嚴格限制的危險化學品和物質也在出口,特別是出口到發展中國家。

為了應對這些問題,制定新的世界貿易組織 (WTO) 規則以促進社會和環境可接受的貿易尤為重要。 這意味著世貿組織為了確保公平競爭,應該要求所有國家履行基本的國際勞工標準(例如,基本的國際勞工組織公約)和環境公約和法規。 此外,應有效執行經合組織製定的技術轉讓和法規等準則,以避免出口高污染和不安全的生產系統。

需要考慮的國際因素包括:

    • 設備和廠房的國際貿易
    • 財務機制和技術援助
    • 世貿組織規定
    • 原材料定價
    • 稅制
    • 技術和專門知識的轉讓
    • 污染越境遷移
    • 跨國公司的生產戰略
    • 制定和實施國際公約、協定、準則和條例
    • 雇主、工人和相關環境團體的國際組織的參與。

                       

                      對有需要的發展中國家和其他國家給予專項資金援助、減稅、獎勵和技術援助,幫助其落實上述基本勞動和環境法規,引進清潔生產技術和產品。 未來值得進一步關注的一種創新方法是製定由某些公司及其工會協商制定的行為準則,以促進對基本社會權利和環境規則的尊重。 鑑於國際勞工組織的三方結構,並與負責國際援助和財政援助的其他聯合國機構和國際金融機構密切協調,國際勞工組織在國際層面的進程評估中發揮著獨特的作用。

                      對國家和地方的主要影響

                      還必須在國家和地方層面定義適當的一般監管框架,以便制定適當的環境管理程序。 這將需要一個將預算、財政、工業、經濟、勞工和環境政策聯繫起來的決策過程,還需要最相關的社會行為者(即雇主、工會組織、環境和消費者)的充分協商和參與組)。 這種系統的方法將包括不同方案和政策之間的聯繫,例如:

                        • 稅收制度應提供激勵措施,鼓勵無害環境的商品和原材料進入市場,並懲罰那些不利於環境的產品、經濟活動和集體或個人行為。
                        • 應提供適當的政策和資源,以促進對環境和社會無害的技術、生產過程和基礎設施的研究和開發。
                        • 應建立清潔生產技術諮詢、信息和培訓中心,幫助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安全有效地採購、改造和使用清潔生產技術。

                             

                            國家和地方產業政策的製定和實施應與工會組織充分協商,使商業政策和勞動政策與社會和環境需求相匹配。 在國家層面與工會進行直接談判和磋商有助於防止因新產業政策對安全、健康和環境的影響而引起的潛在衝突。 然而,國家一級的此類談判應與個別公司和企業一級的談判和磋商相匹配,以確保在工作場所也提供適當的控制、激勵和援助。

                            總之,要考慮的國家和地方因素包括:

                              • 國家和地方法規、指南、協議和政策
                              • 勞資關係程序
                              • 社會夥伴(工會和雇主組織)、環保非政府組織和消費者組織參與所有決策過程
                              • 產業政策
                              • 原材料價格政策
                              • 貿易政策
                              • 稅制
                              • 研發激勵
                              • 引入創新環境管理舉措的激勵措施
                              • 整合健康和安全程序/標準
                              • 建立傳播清潔生產技術的諮詢、信息和培訓中心
                              • 協助克服引進新技術、政策和法規的障礙(概念、組織、技術、技能和財務)。

                                                     

                                                    公司層面的環境管理

                                                    特定公司、企業或其他經濟結構內的環境管理需要持續評估和考慮環境影響——在工作場所(即工作環境)和工廠大門外(即外部環境)——關於整個範圍與運營相關的活動和決策。 它還意味著隨之而來的工作組織和生產過程的修改,以高效和有效地應對這些環境影響。

                                                    企業有必要從最早的規劃階段就預見到特定活動、過程或產品的潛在環境後果,以確保實施充分、及時和參與式的響應戰略。 目標是使工業和其他經濟部門在經濟、社會和環境方面可持續發展。 最肯定的是,在許多情況下,仍然需要一個過渡期,這將需要進行污染控制和補救活動。 因此,環境管理應被視為旨在使公司戰略與環境可持續性保持一致的預防和控制的複合過程。 為此,公司需要在其總體管理戰略中製定和實施程序,以評估清潔生產流程並審核環境績效。

                                                    環境管理和清潔生產將帶來一系列好處,這些好處不僅會影響環境績效,而且還可能導致以下方面的改進:

                                                      • 工人的健康和安全
                                                      • 缺勤率
                                                      • 預防和解決與工人和社區的衝突
                                                      • 促進公司內部的合作氛圍
                                                      • 公司公眾形象
                                                      • 新綠色產品的市場滲透率
                                                      • 有效利用能源和原材料
                                                      • 廢物管理,包括廢物的安全處置
                                                      • 產品的生產力和質量。

                                                                       

                                                                      公司不應簡單地專注於評估公司對現有法律法規的遵守情況,而應通過有時限的、循序漸進的過程確定可能達到的環境目標,其中包括:

                                                                        • 公司環境目標和政策的定義
                                                                        • 短期、中期和長期戰略的定義
                                                                        • 採用從搖籃到墳墓的方法
                                                                        • 分配適當的預算資源
                                                                        • 將健康和安全納入環境審計程序
                                                                        • 工人和工會代表參與分析和決策過程
                                                                        • 建立一個由工人代表組成的環境審核小組。

                                                                                     

                                                                                    評估活動有許多不同的方法,以下是任何此類計劃的重要潛在組成部分:

                                                                                      • 為每個操作單元定義流程圖
                                                                                      • 由運營單位監控過程輸入——例如,水、能源、使用的原材料、涉及的工人數量、健康、安全和環境風險評估、工作組織
                                                                                      • 按運營單位監測過程輸出——例如,量化產品/副產品、廢水、氣體排放、現場和場外處置的固體廢物
                                                                                      • 採用公司目標
                                                                                      • 潛在障礙(經濟、技術、環境、社會)的可行性分析和後續計劃的採用
                                                                                      • 採用和實施信息戰略
                                                                                      • 採用和實施培訓戰略,以提高工人的認識和充分參與
                                                                                      • 績效/結果的監測和評估。

                                                                                                     

                                                                                                    勞資關係與環境管理

                                                                                                    雖然在一些國家,工會的基本權利仍未得到承認,工人無法保護他們的健康和安全以及工作條件和改善環境績效,但在其他許多國家,已經嘗試了參與公司環境可持續性的方法,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在過去十年中,勞資關係的傳統方法越來越多地發生變化,不僅包括反映該領域國家和國際法規的健康和安全問題和計劃,而且還開始將環境問題納入勞資關係機制。 雇主和工會代表在公司、部門和國家層面的伙伴關係已根據不同情況通過集體協議確定,有時也已包含在地方或國家當局為管理環境衝突而製定的法規和磋商程序中。 見表 1、表 2 和表 3。

                                                                                                    表 1. 參與環境相關自願協議的參與者

                                                                                                    國家

                                                                                                    雇主/

                                                                                                    雇主/
                                                                                                    聯盟/州

                                                                                                    雇主/
                                                                                                    工會

                                                                                                    雇主/
                                                                                                    勞資委員會

                                                                                                    荷蘭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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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利時

                                                                                                       

                                                                                                    X

                                                                                                    X

                                                                                                    丹麥

                                                                                                    X

                                                                                                    X

                                                                                                    X

                                                                                                    X

                                                                                                    奧地利

                                                                                                       

                                                                                                    X

                                                                                                     

                                                                                                    德國

                                                                                                    X

                                                                                                     

                                                                                                    X

                                                                                                    X

                                                                                                    英國

                                                                                                       

                                                                                                    X

                                                                                                    X

                                                                                                    意大利

                                                                                                    X

                                                                                                    X

                                                                                                    X

                                                                                                    X

                                                                                                    法國

                                                                                                       

                                                                                                    X

                                                                                                    X

                                                                                                    西班牙

                                                                                                       

                                                                                                    X

                                                                                                    X

                                                                                                    希臘

                                                                                                     

                                                                                                    X

                                                                                                    X

                                                                                                     

                                                                                                    資料來源:希爾德布蘭特和施密特 1994 年。

                                                                                                    表 2. 集體協議各方之間環境保護措施自願協議的適用範圍

                                                                                                    國家

                                                                                                    國民

                                                                                                    分支機構(地區)

                                                                                                    荷蘭

                                                                                                    X

                                                                                                    X

                                                                                                    X

                                                                                                    比利時

                                                                                                    X

                                                                                                     

                                                                                                    X

                                                                                                    丹麥

                                                                                                    X

                                                                                                    X

                                                                                                    X

                                                                                                    奧地利

                                                                                                     

                                                                                                    X

                                                                                                     

                                                                                                    德國

                                                                                                     

                                                                                                    X

                                                                                                    X

                                                                                                    英國

                                                                                                       

                                                                                                    X

                                                                                                    意大利

                                                                                                    X

                                                                                                    X

                                                                                                    X

                                                                                                    法國

                                                                                                         

                                                                                                    西班牙

                                                                                                     

                                                                                                    X

                                                                                                    X

                                                                                                    希臘

                                                                                                    X

                                                                                                       

                                                                                                    資料來源:希爾德布蘭特和施密特 1994 年。

                                                                                                    表 3. 集體協議各方之間環境保護措施協議的性質

                                                                                                    國家

                                                                                                    聯合聲明,
                                                                                                    建議,
                                                                                                    協議

                                                                                                    分支級
                                                                                                    集體
                                                                                                    協議

                                                                                                    植物協議
                                                                                                    水平

                                                                                                    荷蘭

                                                                                                    X

                                                                                                    X

                                                                                                    X

                                                                                                    比利時

                                                                                                    X

                                                                                                     

                                                                                                    X

                                                                                                    丹麥

                                                                                                    X

                                                                                                    X

                                                                                                    X

                                                                                                    奧地利

                                                                                                     

                                                                                                    X

                                                                                                     

                                                                                                    德國

                                                                                                    X

                                                                                                    X

                                                                                                    X

                                                                                                    英國

                                                                                                     

                                                                                                    X

                                                                                                     

                                                                                                    意大利

                                                                                                    X

                                                                                                    X

                                                                                                    X

                                                                                                    法國

                                                                                                     

                                                                                                    X

                                                                                                    X

                                                                                                    西班牙

                                                                                                     

                                                                                                    X

                                                                                                     

                                                                                                    希臘

                                                                                                    X

                                                                                                       

                                                                                                    資料來源:希爾德布蘭特和施密特 1994 年。

                                                                                                    污染修復:清理

                                                                                                    自 1970 世紀 XNUMX 年代以來,清理受污染場地的程序變得越來越明顯,成本也越來越高,當時人們對累積的化學廢物、廢棄工業場地等造成的嚴重土壤和水污染案例的認識有所提高。 這些污染場地是由以下活動產生的:

                                                                                                    • 廢物處理場(工業和公共)
                                                                                                    • 廢棄的工業場地(例如化學、金屬加工)
                                                                                                    • 採礦活動
                                                                                                    • 農業用地
                                                                                                    • 重大事故
                                                                                                    • 焚化場
                                                                                                    • 工業廢水排放
                                                                                                    • 中小企業園區。

                                                                                                     

                                                                                                    補救/清理計劃的設計需要復雜的技術活動和程序,必須伴隨明確的管理責任和隨之而來的責任的定義。 此類舉措應在統一的國家立法的背景下進行,並規定有關人群的參與,明確衝突解決程序的定義,並避免可能的社會環境傾倒影響。 此類法規、協議和計劃不僅應明確涵蓋水、空氣、土壤或動植物等自然生物和非生物資源,還應涵蓋文化遺產、景觀的其他視覺方面以及對自然人和財產的損害。 對環境的限制性定義將因此減少對環境損害的定義,從而限制場地的實際修復。 同時,不僅直接受害主體可以得到一定的權利和保護,還可以採取集體集體行動來保護集體利益,確保恢復正常。以前的條件。

                                                                                                    結論

                                                                                                    需要採取重大行動來應對我們迅速變化的環境狀況。 本文的重點是需要採取行動來改善工業和其他經濟活動的環境績效。 為了高效和有效地做到這一點,工人及其工會不僅必須在企業層面發揮積極作用,而且還必須在當地社區和國家層面發揮積極作用。 必須將工人視為實現未來環境和可持續發展目標的關鍵夥伴,並積極動員起來。 工人及其工會作為合作夥伴在這一環境管理過程中做出貢獻的能力不僅僅取決於他們自己的能力和意識——儘管確實需要並正在努力提高他們的能力——但它也將取決於承諾管理和社區創造一個有利的環境,促進未來合作和參與的新形式的發展。

                                                                                                     

                                                                                                    上一頁

                                                                                                    更多內容 8972 最後修改於 26 年 2022 月 21 日星期二 58:XNUMX

                                                                                                    " 免責聲明:國際勞工組織不對本門戶網站上以英語以外的任何其他語言呈現的內容負責,英語是原始內容的初始製作和同行評審所使用的語言。自此以來,某些統計數據尚未更新百科全書第 4 版的製作(1998 年)。”

                                                                                                    內容

                                                                                                    環境政策參考

                                                                                                    Abecassis 和 Jarashow。 1985. 船舶油污。 倫敦:Sweet & Maxwell。

                                                                                                    非洲自然和自然資源保護公約,阿爾及爾。 1968 年。聯合國條約彙編。 日內瓦:聯合國。

                                                                                                    東盟。 1985 年《東盟自然和自然資源保護協定》。 吉隆坡:東盟。

                                                                                                    關於禁止進口到非洲和控制危險廢物在非洲境內越境轉移和管理的巴馬科公約。 1991. Int Legal Mater 30:775。

                                                                                                    控制危險廢物越境轉移及其處置巴塞爾公約。 1989.

                                                                                                    歐洲野生動物和自然棲息地保護伯爾尼公約。 1979. 歐洲條約彙編 (ETS) 第 104 號。

                                                                                                    伯尼,PW。 1985. 國際捕鯨條例。 2卷。 紐約:大洋洲。

                                                                                                    Birnie、P 和 A Boyle。 1992. 國際法與環境。 牛津:牛津大學出版社。

                                                                                                    合作處理北海石油和其他有害物質污染的波恩協定:修正決定。 1989. 在 Freestone 和 IJlstra 1991 中。

                                                                                                    野生動物遷徙物種保護波恩公約,1979 年。1980 年。國際法律材料 19:15。

                                                                                                    博伊爾,AE。 1993. 生物多樣性公約。 在里約之後的環境中,由 L Campiglio、L Pineschi 和 C Siniscalco 編輯。 多德雷赫特:Martinus Nijhoff。

                                                                                                    保護黑海布加勒斯特公約。 1992. Int J Marine Coast Law 9:76-100。

                                                                                                    Burhenne, W. 1974a。 南太平洋自然保護公約,阿皮亞公約。 在國際
                                                                                                    環境法:多邊條約。 柏林:E 施密特。

                                                                                                    —. 1974b。 國際環境法:多邊條約。 柏林:E 施密特。

                                                                                                    —. 1994c。 環境領域的選定多邊條約。 柏林:E 施密特。

                                                                                                    加拿大標準協會。 1993. 生命週期評估指南。 安大略省雷克斯代爾:CSA。

                                                                                                    堪培拉南極海洋生物資源保護公約。 1980. Int Legal Mater 19:837。

                                                                                                    丘吉爾,R 和 D 弗里斯通。 1991. 國際法和全球氣候變化。 倫敦:格雷厄姆和特羅特曼。

                                                                                                    代碼永久環境等滋擾。 釹卷。 1 & 2. Montrouge,法國:立法和行政版本。

                                                                                                    西部和沿海地區海洋和沿海環境保護與開發合作公約
                                                                                                    中非地區,23 月 1981 日,阿比讓。 20. Int Legal Mater 746:XNUMX。

                                                                                                    保護對農業有用的鳥類公約。 1902 年,英國和外國國家文件 (BFSP),第 969 號。

                                                                                                    保護地中海免受污染公約,巴塞羅那,16 月 1976 日。 15. Int Legal Mater 290:XNUMX。

                                                                                                    駱馬保護和管理公約。 1979. 在國際環境法:多邊條約中,W Burhenne 編輯。 柏林:E 施密特。

                                                                                                    保護和開發大加勒比區域海洋環境公約,24 月 XNUMX 日,
                                                                                                    卡塔赫納德印第亞斯。 1983. Int Legal Mater 22:221。

                                                                                                    東非區域海洋和沿海環境保護、管理和開發公約,21 月 1985 日,內羅畢。 1987. 在沙地 XNUMX.

                                                                                                    保護東南太平洋海洋環境和沿海地區公約,12 月 1987 日,利馬。 在 XNUMX 年的沙地裡。

                                                                                                    南太平洋地區自然資源和環境保護公約,24 年 1986 月 26 日,努美阿。 國際法律材料 38:XNUMX。

                                                                                                    生物多樣性公約。 1992. Int Legal Mater 31:818。

                                                                                                    南太平洋自然保護公約。 1976 年,在國際環境法:多邊條約中,W Burhenne 編輯。 柏林:E. 施密特。

                                                                                                    遠距離越境空氣污染公約。 1979. Int Legal Mater 18:1442。

                                                                                                    工業事故跨界影響公約。 1992. Int Legal Mater 31:1330。

                                                                                                    核能領域第三方責任公約。 1961. Am J Int Law 55:1082。

                                                                                                    Ehlers, P. 1993。關於保護和利用波羅的海地區的赫爾辛基公約。 Int J Marine Coast Law 8:191-276。

                                                                                                    越境環境影響評估埃斯波公約。 1991. Int Legal Mater 30:802。

                                                                                                    氣候變化框架公約。 1992. Int Legal Mater 31:848。

                                                                                                    Freestone, D. 1994。里約之路:地球峰會之後的國際環境法。 J Environ Law 6:193-218。

                                                                                                    Freestone, D. 和 E Hey(編輯)。 1996. 國際法中的預防原則:實施的挑戰。 海牙:Kluwer 法律國際。

                                                                                                    弗里斯通、D 和 T IJlstra。 1991. 北海:區域環境合作的基本法律文件。 多德雷赫特:格雷厄姆和特羅特曼。

                                                                                                    關於控制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或其越境通量的日內瓦議定書。 1991. Int Legal Mater 31:568。

                                                                                                    關於歐洲空氣污染遠距離傳播監測和評估合作項目長期融資的日內瓦議定書。 1984. Int Legal Mater 24:484。

                                                                                                    Heijungs, R. 1992。產品的環境生命週期評估——國家廢物再利用研究計劃。 Novem & Rivm。

                                                                                                    關於保護波羅的海地區海洋環境的赫爾辛基公約。 1974. Int Legal Mater 13:546。

                                                                                                    關於保護和使用跨界水道和國際湖泊的赫爾辛基公約。 1992. Int Legal Mater 31:1312。

                                                                                                    關於減少硫排放的赫爾辛基議定書。 1988. Int Legal Mater 27:64。

                                                                                                    嘿,E、T IJlstra 和 A Nollkaemper。 1993. Int J Marine Coast Law 8:76。

                                                                                                    希爾德布蘭特、E 和 E 施密特。 1994. 歐洲的勞資關係和環境保護。 都柏林:歐洲改善生活和工作條件基金會。

                                                                                                    Hohmann, H. 1992。國際環境法基本文件。 倫敦:格雷厄姆和特羅特曼。

                                                                                                    國際商會。 1989. 環境審計。 巴黎:國際刑事法院。

                                                                                                    防止石油污染海洋的國際公約。 1954 年。聯合國條約叢書 (UNTS),第 327 期。日內瓦:聯合國。

                                                                                                    國際防止船舶污染公約(1973 年),1978 年修訂。Int Legal Mater 17:546。

                                                                                                    國際油污損害民事責任公約。 1969. Int Legal Mater 16:617。

                                                                                                    關於建立國際油污損害賠償基金的國際公約,布魯塞爾,1971 年。1976 年修訂,1984 年和 1992 年的議定書。1972 年。Int Legal Mater 11:284。

                                                                                                    國際油污防備、響應與合作公約。 1991. Int Legal Mater 30:735。

                                                                                                    國際公海油污損害公約,1969 年。1970 年。Int Legal Mater 9:25。

                                                                                                    國際勞工組織(勞工組織)。 1990. 環境與工作世界。 總幹事向國際勞工大會第 77 屆會議提交的報告。 日內瓦:國際勞工組織。

                                                                                                    自然保護聯盟和博茨瓦納共和國政府。 Nd 環境影響評估:在職培訓手冊。 瑞士格蘭德:IUCN。

                                                                                                    Keoleian、GA 和 D Menerey。 1993. 生命週期設計指導手冊。 華盛頓特區:環境保護署。

                                                                                                    吻,A 和 D 謝爾頓。 1991. 國際環境法。 紐約:跨國。

                                                                                                    Kummer, K. 1992。巴塞爾公約。 Int Comp Law Q 41:530。

                                                                                                    科威特保護海洋環境免受污染區域合作公約,24 月 XNUMX 日,
                                                                                                    科威特。 1978. Int Legal Mater 17:511。

                                                                                                    Lac Lanoux 仲裁。 1957. 在 24 國際法報告中,101。

                                                                                                    勞埃德,德國。 1983. 希波克拉底著作。 倫敦:企鵝圖書。

                                                                                                    關於防止傾倒廢物和其他物質造成海洋污染的倫敦公約。 1972. Int Legal Mater 11:1294。

                                                                                                    Lyster, S. 1985。國際野生動物法。 劍橋:格勞秀斯。

                                                                                                    關於保護黑海的部長宣言。 1993. Int J Marine Coast Law 9:72-75。

                                                                                                    莫利托先生1991. 國際環境法:初級材料。 代芬特爾:Kluwer 法律與稅收。

                                                                                                    蒙特哥灣海洋法公約 (LOSC)。 1982. Int Legal Mater 21:1261。

                                                                                                    北歐環境保護公約。 1974. Int Legal Mater 13:511。

                                                                                                    關於保護黑海的敖德薩部長級宣言,1993 年。1994 年。Int J Marine Coast Law 9:72-75。

                                                                                                    OJ L103/1,24 年 1979 月 206 日,和 OJ L7/22,1992 年 1991 月 1991 日。XNUMX。在 Freestone 和 IJlstra XNUMX。

                                                                                                    防止船舶和飛機的傾倒物污染海洋的奧斯陸公約。 1972. 在 Freestone 和 IJlstra 1991 中。

                                                                                                    防止陸源海洋污染巴黎公約。 1974. Int Legal Mater 13:352。

                                                                                                    保護東北大西洋海洋環境巴黎公約。 1993. Int J Marine Coast Law 8:1-76。

                                                                                                    關於實施海上安全和海洋環境保護協定的港口國控制巴黎諒解備忘錄。 1982. Int Legal Mater 21:1。

                                                                                                    南極環境保護條約議定書。 1991. Int Legal Mater 30:1461。 
                                                                                                    關於具有國際重要性的濕地,特別是作為水禽棲息地的拉姆薩爾公約。 1971. Int Legal Mater 11:963。

                                                                                                    紅海和亞丁灣環境保護區域公約,14 月 1982 日,吉達。 1987. 在沙地 XNUMX.

                                                                                                    里約環境與發展宣言。 1992. Int Legal Mater 31:814。

                                                                                                    羅賓遜,NA(編輯)。 1993. 21 世紀議程:地球行動計劃。 紐約:大洋洲。

                                                                                                    賴丁,所以。 1994. 基於生命週期評估的無害環境產品開發的國際經驗。 斯德哥爾摩:瑞典廢物研究委員會。

                                                                                                    —. 1996. 可持續產品開發。 日內瓦:IOS。

                                                                                                    沙,PH(編輯)。 1987. 聯合國環境規劃署的海洋環境法:新興的生態制度。 倫敦:Tycooly。

                                                                                                    —. 1992. 國際環境協定的有效性:對現有法律文書的調查。 劍橋:格勞秀斯。

                                                                                                    環境毒理學和化學學會 (SETAC)。 1993. 生命週期評估指南:“實踐準則”。 博卡拉頓:劉易斯。

                                                                                                    關於控制氮氧化物排放或其越境通量的索菲亞議定書。 1988. Int Legal Mater 27:698。

                                                                                                    國際法院規約。 1945.

                                                                                                    Trail 冶煉廠仲裁。 1939. Am J Int Law 33:182。

                                                                                                    —. 1941. Am J Int Law 35:684。

                                                                                                    禁止在大氣層、外層空間和水下進行核武器試驗的條約。 1963. Am J Int Law 57:1026。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關於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的公約,1972 年。國際法律材料 11:1358。

                                                                                                    聯合國大會第 2997 號決議,XXVII。 15 年 1972 月 XNUMX 日。

                                                                                                    聯合國。 Nd 聯合國人類環境會議宣言(斯德哥爾摩)。 日內瓦:聯合國。

                                                                                                    維也納核損害民事責任公約。 1963. Int Legal Mater 2:727。

                                                                                                    維也納核材料實物保護公約。 1980. Int Legal Mater 18:1419。

                                                                                                    核事故或輻射緊急情況下的援助維也納公約。 1986a. 國際法律材料 25:1377。

                                                                                                    關於及早通報核事故的維也納公約。 1986b。 國際法律材料 25:1370。

                                                                                                    維貢,BW 等。 1992. 生命週期評估:清單指南和原則。 博卡拉頓:劉易斯。

                                                                                                    華盛頓捕鯨管制公約。 1946 年,國際聯盟條約彙編 (LNTS),第 155 號。

                                                                                                    華盛頓瀕危物種國際貿易公約 (CITES)。 1973. Int Legal Mater 12:1085。

                                                                                                    南極礦產資源活動管制惠靈頓公約,1988 年。國際法律材料 27: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