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被定義為導致傷害、死亡、生產損失或財產和資產損壞的計劃外事件。 在不了解事故原因的情況下,預防事故是極其困難的。 已經進行了許多嘗試來發展事故原因的預測理論,但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一個被普遍接受。 來自不同科學和工程領域的研究人員一直在努力發展一種事故原因理論,這將有助於識別、隔離並最終消除導致或導致事故的因素。 在這篇文章中,簡要概述了各種事故原因理論,然後是事故的結構。
事故因果理論
多米諾骨牌理論
根據提出所謂多米諾骨牌理論的 WH Heinrich (1931) 的說法,88% 的事故是由人的不安全行為造成的,10% 是由不安全行為造成的,2% 是由“天災”造成的。 他提出了一個“五因素事故序列”,其中每個因素都會以推倒一排多米諾骨牌的方式驅動下一步。 事故因素的順序如下:
- 血統和社會環境
- 工人的錯
- 不安全的行為伴隨著機械和物理危險
- 事故
- 損壞或受傷。
就像移除一排中的單個多米諾骨牌會中斷倒下的順序一樣,海因里希建議移除其中一個因素可以防止事故和由此造成的傷害; 要從序列中刪除的關鍵多米諾骨牌是數字 3。雖然海因里希沒有為他的理論提供數據,但它代表了開始討論的有用點和未來研究的基礎。
多重因果理論
多重因果理論是多米諾骨牌理論的產物,但它假定對於單個事故可能有許多促成因素、原因和子原因,並且這些因素的某些組合會引起事故。 根據這一理論,促成因素可分為以下兩類:
行為的。 此類別包括與工人有關的因素,例如態度不當、知識缺乏、技能缺乏以及身心狀況不佳。
環境建議. 此類別包括對其他危險工作元素的不當保護以及設備因使用和不安全程序而退化。
該理論的主要貢獻是揭示了這樣一個事實,即事故很少(如果有的話)是單一原因或行為的結果。
純機會理論
根據純機會理論,任何給定的一組工人中的每一個人都有平等的機會捲入事故。 這進一步意味著不存在導致事故的單一可辨別的事件模式。 在這一理論中,所有事故都被視為與海因里希的天災相對應,並且認為不存在任何干預措施來防止它們發生。
偏向責任理論
偏向責任理論基於這樣一種觀點,即一旦一名工人捲入事故,與其他工人相比,同一名工人捲入未來事故的機會要么增加,要么減少。 該理論對製定避免事故的預防措施貢獻甚微,如果有的話。
事故傾向理論
事故傾向理論認為,在一組給定的工人中,存在更容易捲入事故的工人子集。 研究人員無法最終證明這一理論,因為大多數研究工作執行不力,而且大多數發現都是矛盾和不確定的。 這個理論沒有被普遍接受。 人們認為,如果這一理論確實得到任何經驗證據的支持,它可能只佔事故的很小一部分,沒有任何統計意義。
能量轉移理論
接受能量轉移理論的人提出,工人受傷或設備損壞是由能量的變化引起的,每一次能量變化都有來源、路徑和接受者。 該理論可用於確定傷害原因和評估能量危害和控制方法。 可以製定關於能量轉移的預防性、限制性或改善性策略。
從源頭控制能量傳輸可以通過以下方式實現:
- 消除源頭
- 對工作站元素的設計或規格所做的更改
- 預防性的維護。
可以通過以下方式修改能量傳輸路徑:
- 路徑的封閉
- 安裝障礙物
- 吸收器的安裝
- 隔離器的定位。
可採取以下措施輔助能量轉移的接受者:
- 暴露限制
- 個人防護裝備的使用。
“症狀對原因”理論
“症狀與原因”理論與其說是一種理論,不如說是一種警告,如果要理解事故的因果關係,就需要注意這一點。 通常,在調查事故時,我們往往只關注事故的明顯原因,而忽視事故的根本原因。 不安全的行為和不安全的狀況是症狀——近因——而不是事故的根本原因。
事故結構
相信事故會引起並且可以預防,這使我們有必要研究那些可能有利於事故發生的因素。 通過研究這些因素,可以隔離事故的根本原因,並採取必要的措施來防止事故再次發生。 這些事故的根本原因可分為“直接”和“促成”兩類。 直接原因是工人的不安全行為和不安全的工作條件。 促成原因可能是與管理相關的因素、環境以及工人的身心狀況。 多種原因必須匯集在一起才能導致事故發生。
圖 1 顯示了事故的結構,包括直接原因、成因、事故類型和事故結果的詳細信息。 這種核算無論如何都不是詳盡無遺的。 然而,在持續改進安全流程之前,需要了解事故原因的“因果”關係。
圖 1. 事故結構
總結
事故原因非常複雜,必須充分理解,才能改進事故預防。 由於安全缺乏理論基礎,還不能算是一門科學。 這一事實不應該讓我們氣餒,因為大多數科學學科——數學、統計學等等——都曾經歷過類似的試探性階段。 對於那些有興趣發展相關理論的人來說,事故因果研究具有很大的前景。 目前,事故原因理論在本質上是概念性的,因此在預防和控制事故中的作用有限。 學說紛繁多樣,不難理解,沒有一種學說是正確的、被普遍接受的。 儘管如此,這些理論對於建立理解事故發生的參考框架來說是必要的,但還不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