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演講涵蓋工作安全的理論原則和事故預防的一般原則。 本報告不包括與工作相關的疾病,儘管它們相關,但在許多方面都有所不同。
工作安全理論
工作安全涉及人與工作之間的相互關係; 材料、設備和機械; 環境; 以及生產力等經濟因素。 理想情況下,工作應該是健康的、無害的,並且不會異常困難。 出於經濟原因,必須達到盡可能高的生產率水平。
工作安全應從計劃階段開始,並貫穿生產的各個階段。 因此,工作安全要求必須在工作開始之前提出,並在整個工作週期內實施,以便可以評估結果以進行反饋等。 在規劃期間,還應考慮監督在生產過程中僱用的人員的健康和安全的責任。 在製造過程中,人與物相互作用。 (期限 對象 在更廣泛的意義上使用,如習慣名稱“人-(機器)-環境系統”中所表達的那樣。 這不僅包括工作的技術儀器、機器和材料,還包括所有周圍的項目,如地板、樓梯、電流、氣體、灰塵、大氣等。)
勞資關係
製造過程中以下三種可能的關係表明人身傷害事件(尤其是事故)和有害的工作條件是如何將人與客觀工作環境結合起來以生產為目的的意外結果。
- 工人與客觀工作環境之間的關係是最佳的. 這意味著員工的福祉、工作安全和節省勞動力的方法,以及系統目標部分(如機器)的可靠性。 它還意味著沒有缺陷、事故、事件、未遂事件(潛在事件)或傷害。 結果是提高了生產率。
- 工人與客觀工作環境不相容。 這可能是因為人員不合格、設備或材料不適合工作或操作組織不當。 因此,工人無意中過度勞累或未得到充分利用。 系統的客觀部分,如機器,可能會變得不可靠。 這會造成不安全的條件和危險,並可能發生未遂事件(未遂事故)和輕微事故,從而導致生產流程延誤和產量下降。
- 工人與客觀工作環境之間的關係被完全打斷並導致中斷,造成損壞、人身傷害或兩者兼而有之,從而阻止輸出. 從避免事故的意義上講,這種關係特別關注工作安全問題。
工作場所安全原則
因為很明顯,事故預防問題不能孤立地解決,而只能在它們與生產和工作環境的關係中解決,因此可以得出以下事故預防原則:
- 為了避免中斷,必須將事故預防納入生產計劃。
- 最終目標是實現盡可能暢通無阻的生產流程。 這不僅提高了可靠性和消除了缺陷,而且還提高了工人的福祉、節省勞動力的方法和工作安全。
一些在工作場所常用來實現工作安全並且是無中斷生產所必需的做法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 必須告知工人和主管並了解危險和潛在危害(例如,通過教育)。
- 必須激勵工人安全地工作(行為矯正)。
- 工人必須能夠安全地工作。 這是通過認證程序、培訓和教育來實現的。
- 通過使用行政或工程控制、替代危險性較低的材料或條件,或使用個人防護設備,個人工作環境應該是安全和健康的。
- 設備、機械和物體必須安全地發揮其預期用途,並根據人的能力設計操作控制。
- 應制定適當的應急響應措施,以限制事故、事故徵候和傷害的後果。
以下原則對於理解事故預防概念如何與無中斷生產相關很重要:
- 事故預防有時被認為是一種社會負擔,而不是破壞預防的主要部分。 與事故預防相比,中斷預防是一個更好的激勵因素,因為中斷預防有望提高生產率。
- 確保工作場所安全的措施必須納入用於確保無中斷生產的措施中。 例如,關於危險的說明必須是管理工作場所生產流程的一般說明的組成部分。
事故論
事故(包括造成傷害的事故)是由外部影響引起的突然和不希望發生的事件,它對人造成傷害,是人與物體相互作用的結果。
經常使用這個詞 事故 在工作場所與人身傷害有關。 機器損壞通常稱為中斷或損壞,而不是事故。 對環境的破壞通常被稱為事件。 不會造成傷害或損壞的事故、事件和中斷被稱為“險些事故”或“險些失誤”。 因此,雖然將事故稱為工人受傷案例並定義術語可能被認為是適當的 事件,中斷 和 損壞 由於它們分別適用於物體和環境,因此在本文的上下文中,它們都將被稱為事故。
術語的概念模型 事故 表明工作場所事故是由於工人和物體通過釋放能量相互作用而發生的。 事故的原因可能在於受傷工人的特徵(例如,不能安全地執行工作)或對象的特徵(例如,不安全或不合適的設備)。 原因也可能是其他工人(提供錯誤信息)、主管(收到不完整的工作指示)或培訓師(收到不完整或不正確的培訓)。 事故預防可以得出以下結論:
假設工人以及他們的客觀環境可以成為危害或危險的載體,事故預防基本上包括消除危害或危險,或者通過將載體分開或通過最小化能量的影響來阻止後果。
潛在危害和風險
儘管一個物體可能存在危險或危險,但如果工人和物體彼此分離到無法接觸的程度,就不可能發生事故。 例如,如果物體存在潛在危險(例如吊車移動吊重物),只要吊重物的有效區域內沒有人,這種潛在危險就不會造成傷害。 只有當工人進入起重機的懸掛負載區域時,才會對該工人造成實際危險或危險,因為工人與物體之間的相互作用是可能的。 應該注意的是,物體也可能危及其他物體,例如停在起重機負載下的車輛。 風險, 定義為量化危害的一種方法,是預期損害頻率和預期損害範圍的乘積。 事故風險 相應地是預期事故頻率(相對事故頻率)和預期事故嚴重性的乘積。 相對事故頻率 是每個風險時間的事故數量(每百萬小時的事故或每個工作年的傷害)。 事故的嚴重性可以用損失時間(例如,損失工作日)、傷害類別(輕微事故或急救案例、可報告傷害、損失時間賠償案例和死亡事故)、傷害類型和受傷的代價。 該風險數據應根據經驗和理論預後進行記錄。
在不同的工作場所、不同的條件下,事故的風險是不同的。 例如,使用相同的工人和相同的設備進行石油鑽探所涉及的風險因地理位置(陸地或近海鑽探)和氣候(北極勘探或沙漠)的不同而有很大差異。 事故風險等級取決於:
- 工人和技術的預期錯誤頻率(每 1 萬小時的錯誤次數等)
- 錯誤導致事故的概率(事故:錯誤= 1:x)
- 事故嚴重程度的概率。
對事故風險的接受程度也有很大差異。 道路交通中的高事故風險似乎是可以接受的,而核能領域則需要零基礎容忍。 因此,出於事故預防的目的,驅動力是對事故風險的最小可能接受程度。
事故原因
事故的發生需要按因果關係進行分類。 必須區分三個層次:
- 可能和實際事故的原因水平
- 事故起源的等級
- 以人身和物質損失形式表示的事故後果的程度。
導致 是事故的原因。 幾乎每起事故都有多種原因,例如危險情況、因素組合、事件過程、遺漏等。 例如,涉及爆裂鍋爐的事故原因可能包括以下一個或多個原因的組合:鍋爐壁材料有缺陷、確保安全操作的培訓不足、洩壓裝置失效或違反操作程序,例如作為過熱。 如果沒有這些缺陷中的一個或多個,事故可能就不會發生。 不屬於事故原因的其他情況應分開。 在爆破鍋爐的情況下,這些將包括有關時間、環境溫度和鍋爐房大小等信息。
重要的是要將與生產過程相關的因素與與工人(直接操作員的行為)、組織(安全工作程序或政策)和技術事故原因(環境變化和物體故障)相關的事故原因區分開來。 但是,歸根結底,每一起事故都是人的錯誤行為造成的,因為人永遠處於因果鏈的末端。 例如,如果確定有缺陷的材料是導致鍋爐爆裂的原因,則表明建造者、製造商、測試者、安裝者或所有者存在不當行為(例如,由於維護不當造成腐蝕)。 嚴格來說,不存在所謂的“技術故障”或技術事故原因。 技術只是導致不當行為後果的中間環節。 然而,將原因正常劃分為行為、技術和組織是有用的,因為這指出了哪些人群的行為不當,也有助於選擇適當的糾正措施。
如前所述,大多數事故是多種原因共同作用的結果。
例如,一個人在黑暗、沒有照明的通道中的油漬上滑倒,撞到躺在那裡的更換零件的鋒利邊緣,導致頭部受傷。 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通道照明不足、地板不安全(油漬)、鞋底防滑不充分、頭部保護裝置未佩戴、更換零件不在適當位置。 如果排除了多種原因或因果鏈已被打破,事故就不可能發生。 因此,成功的事故預防包括識別導致事故的因果鏈並打破它,這樣事故就不會再發生。
壓力和需求的影響
近年來,生產過程的機械化和自動化有了長足的進步。 許多事故的原因似乎已經從人為錯誤轉移到與自動化過程的維護和接口相關的原因。 然而,技術的這些積極後果與其他消極後果形成鮮明對比,特別是由於監督自動化操作流程、非人性化工作環境和工作的單調。 這些壓力和相應的要求增加了事故的發生並且可能對健康有害。
- 拉傷 是源自工作場所的對工人的影響,例如環境壓力(溫度、熱量、濕度、光線、噪音和空氣污染),或者它們可以是直接源自工作過程(提升、攀爬、接觸化學品)的靜態或動態壓力等等)。 應變水平可以物理測量(噪音、力、大氣暴露等),而應變因素是物理上無法測量的影響(疲勞、精神壓力、工廠工人/管理人員關係等)。
- 需求 對工人的影響取決於壓力的類型和程度以及不同的個人承受壓力的能力。 需求的影響表現在人體的生理和心理上。 需求的影響可能是令人滿意的,也可能是不受歡迎的,這取決於類型和程度。 身體和心理疲憊、工作惡化、疾病、缺乏協調和注意力以及不安全的行為等不良影響會增加事故風險。
出於事故預防的目的,工人應根據其個人能力、能力和意願,在沒有不合適的設備、惡劣的環境或不滿意的工作條件等外部因素的情況下,能夠在身心上安全地工作。 通過組織工作流程以包括適當的刺激措施(例如計劃的工作變動、工作和任務的擴展以及工作豐富化),可以提高安全性。
未遂事故(未遂事故)
很大一部分生產損失是由未遂事故(未遂事故)形式的中斷造成的,這是事故發生的基礎。 並非每次中斷都會影響工作安全。 未遂事故(near misses)是指沒有造成傷害或損害的事件或事件,但如果發生了傷害或損害,則將其歸類為事故。 例如,一台機器意外停止運行而沒有損壞設備或工作被認為是近事故。 此外,如果機器突然再次啟動,而工人在裡面試圖確定停機原因,但工人沒有受傷,則中斷可能會導致另一起事故。
事故金字塔
事故是比較少見的,通常越嚴重的事故越少見。 險些事故構成事故金字塔的底部或底部,而致命事故則位於頂部。 如果將損失時間作為事故嚴重程度的標準,我們發現與事故金字塔的對應度比較高。 (由於不同國家、公司和司法管轄區的報告要求,可能會略有偏差。)
對於事故的不同類型或分類,事故金字塔可能非常不同。 例如,涉及電力的事故非常嚴重。 當事故按職業分類時,我們看到某些類型的工作活動遭受的事故嚴重程度不成比例。 在這兩種情況下,由於嚴重和致命事故的比例相對較高,事故金字塔都是頭重腳輕的。
從事故金字塔中,出於事故預防的目的,可以得出以下結論:
- 事故預防始於避免未遂事故(未遂事故)。
- 消除輕微事故通常會對消除嚴重事故產生積極影響。
預防意外
確保工作場所安全的不同事故預防路徑如下:
- 消除危險或危險,使傷害或損壞不再可能發生。
- 將工人(或設備)與危險分開(等於消除危險)。 危險仍然存在,但人身傷害(或損壞)是不可能的,因為我們確保工人(設備)和物體(危險或危險)的自然影響區域不相交。
- 提供防護,例如防火、防護服和呼吸器,以盡量減少危險。 危險仍然存在,但通過屏蔽危險來最大限度地減少危險產生影響的機會,可以減少受傷或損壞的可能性。
- 通過提供警告系統、監控設備、有關危險的信息、安全行為的動機、培訓和教育等措施來適應危險。
總結
1914 年,馬克斯·普朗克(德國物理學家,1858-1947 年)說:“在每門科學中,最高的口號是從豐富的個人經驗和個人事實中尋求秩序和連續性,以便通過填補空白,整合他們形成一個連貫的觀點。” 這一原則也適用於工作安全的複雜科學和實踐問題,因為它們不僅涉及許多不同的學科,而且本身也是多方面的。 由於這個原因,雖然很難將與工作安全相關的許多問題系統化,但有必要根據重要性和背景適當地組織各個問題,並提出提高工作安全的有效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