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日,8月07 2011:01 45

酯類、鏈烷酸酯(乙酸酯除外):物理和化學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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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名稱
CAS 編號

物理

化工

聯合國類別或部門/附屬風險

苯甲酸芐酯
120-51-4

蒸氣比空氣重

燃燒時,形成有毒和刺激性煙霧

甲酸丁酯
592-84-7

蒸氣與空氣混合良好,易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 由於流動、攪動等,可產生靜電荷

加熱或燃燒時,該物質分解生成辛辣和刺激性煙霧 • 與強氧化劑急劇地發生反應

丙酸丁酯
590-01-2

與強氧化劑發生反應

氨基甲酸乙酯
51-79-6

加熱時該物質分解生成有毒煙霧(氮氧化物)

呋喃丹
1563-66-2

燃燒時加熱,該物質分解

碳酸二乙酯
105-58-8

蒸氣與空氣混合良好,易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與還原物質和強鹼反應 • 與強氧化劑劇烈反應,引起火災和爆炸危險 • 侵蝕許多塑料和樹脂

3

二亞乙基苯甲酸芐酯
120-55-8

蒸氣比空氣重

燃燒時,形成刺鼻的煙霧

碳酸二甲酯
616-38-6

3

氯甲酸乙酯
541-41-3

蒸氣比空氣重,可沿地面移動; 可以遠距離點火

與熱表面或火焰接觸,該物質分解形成氯化氫和光氣 • 該物質加熱時分解,產生有毒和刺激性煙霧,包括氯化氫和光氣 • 與水或蒸汽接觸,產生有毒和腐蝕性的氫氣 • 與強氧化劑劇烈反應引起火災和爆炸危險 • 侵蝕許多金屬,尤其是在有水分的情況下

6.1 / 3 / 8

甲酸乙酯
109-94-4

蒸氣比空氣重,可沿地面移動; 可以遠距離點火

與強氧化劑、酸和鹼 急劇地發生反應

丙酸乙酯
105-37-3

3

苯甲酸甲酯
93-58-3

6.1

氯甲酸甲酯
79-22-1

蒸氣比空氣重,可沿地面移動; 可以遠距離點火

燃燒時,形成有毒煙霧(HCl、光氣) • 該物質在加熱或與熱表面或火焰接觸燃燒時分解,該物質會引起火災,產生有毒和腐蝕性煙霧(氯化氫、光氣) • 與強氧化劑發生反應 •逐漸與水反應,生成腐蝕性物質(氯化氫)

6.1 / 3

甲酸甲酯
107-31-3

蒸氣比空氣重,可沿地面移動; 可能遠距離著火 • 蒸汽與空氣混合良好,容易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與氧化劑劇烈反應

3

丙酸甲酯
554-12-1

3

甲酸鈉
141-53-7

加熱至 253°C 以上時,該物質分解為草酸鈉、氫氣和一氧化碳,與酸接觸產生甲酸蒸氣

對於 UN 類別: 1.5 = 具有整體爆炸危險的非常不敏感的物質; 2.1 = 易燃氣體; 2.3 = 有毒氣體; 3 = 易燃液體; 4.1 = 易燃固體; 4.2 = 易於自燃的物質; 4.3 = 遇水放出易燃氣體的物質; 5.1 = 氧化物質; 6.1 = 有毒; 7 = 放射性; 8 = 腐蝕性物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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