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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類

1.血液

1. 鮮血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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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血液

章節編輯: 伯納德·戈爾茨坦


目錄

 

 

造血和淋巴系統
伯納德·戈爾茨坦

 

白血病、惡性淋巴瘤和多發性骨髓瘤
蒂莫·帕塔寧、保羅·博菲塔、伊麗莎白·韋德帕斯

 

影響血液的藥劑或工作條件
伯納德·戈爾茨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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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環境和職業性高鐵血紅蛋白血症的藥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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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心血管系統

3. 心血管系統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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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心血管系統

章節編輯: 洛薩·海涅曼和格爾德·休歇特 


目錄

表格和數字

簡介
洛薩·海涅曼和格爾德·休歇特

勞動力中的心血管發病率和死亡率
戈特弗里德·恩德萊因和洛薩·海涅曼

心血管疾病的危險因素概念
洛薩·海涅曼、戈特弗里德·恩德萊因和海德·斯塔克

康復和預防計劃
洛薩·海涅曼和戈特弗里德·恩德萊因

物理、化學和生物危害

物理因素
海德·史塔克和格爾德·休歇特

化學危險品
Ulrike Tittelbach 和 Wolfram Dietmar Schneider

生物危害
Regina Jäckel、Ulrike Tittelbach 和 Wolfram Dietmar Schnei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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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心血管疾病死亡率
  2. 死亡率,特殊心血管診斷組
  3. 患病率和工作能力下降
  4. 與心血管危害相關的工作
  5. 與職業有關的感染和疾病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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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消化系統

4. 消化系統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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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消化系統

章節編輯:Heikki Savolainen


 

目錄

人物

消化系統
G·弗拉達

嘴巴和牙齒
F.戈巴托


喬治·卡贊齊斯

消化性潰瘍
KS曹

肝癌
Timo Partanen、Timo Kauppinen、Paolo Boffetta 和 Elisabete Weiderpass

胰腺癌
Timo Partanen、Timo Kauppinen、Paolo Boffetta 和 Elisabete Weiderpass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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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G020F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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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精神健康

5. 心理健康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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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精神健康

章節編輯:Joseph J. Hurrell、Lawrence R. Murphy、Steven L. Sauter 和 Lennart Levi


目錄

表格和數字

工作與心理健康
Irene LD Houtman 和 Michiel AJ Kompier

工作相關精神病
克雷格·斯坦伯格、朱迪思·霍爾德和克里希納·塔魯爾

情緒和影響

抑鬱
Jay Lasser 和 Jeffrey P. Kahn

工作相關的焦慮
蘭德爾·D·比頓

創傷後應激障礙及其與職業健康和傷害預防的關係
馬克·布雷弗曼

壓力和倦怠及其對工作環境的影響
赫伯特·J·弗羅伊登伯格

認知障礙
凱瑟琳·A·希尼

過勞死:過勞死
原谷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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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管理策略和示例的示意圖概述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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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肌肉骨骼系統

      6. 肌肉骨骼系統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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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肌肉骨骼系統

      章節編輯:Hilkka Riihimäki 和 Eira Viikari-Juntura

       


       

      目錄

      表格和數字

      概述
      希爾卡·里希邁基

      肌肉
      吉塞拉·舍加德


      托馬斯·J·阿姆斯特朗

      骨骼和關節
      大衛·哈默曼

      椎間盤
      Sally Roberts 和 Jill PG Urban

      低背地區
      希爾卡·里希邁基

      胸椎區
      賈爾-埃里克·米歇爾松

      頸部
      奧薩基爾博姆

      肩部
      Mats Hagberg

      肘部
      埃拉維卡里-朱圖拉

      前臂、手腕和手
      埃拉維卡里-朱圖拉

      髖關節和膝關節
      伊娃·文加德

      腿、腳踝和腳
      賈爾-埃里克·米歇爾松

      其他疾病
      Marjatta Leirisalo-回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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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關節部件的結構功能
      2. 30 歲以上芬蘭人背部疾病的患病率
      3. 降低工作中腰痛的風險
      4. 分類-腰背障礙(魁北克特別工作組)
      5. 長時間駕駛時允許的頭部運動
      6. 不同人群的上髁炎發病率
      7. 腱鞘炎/腱鞘炎的發病率
      8. 瑞典馬爾默的原發性髖關節骨關節病
      9. 類風濕性關節炎治療指南
      10. 已知會引發反應性關節炎的感染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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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腎-泌尿系統

      8.腎-泌尿系統(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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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腎-泌尿系統

      章節編輯: 喬治·P·赫姆斯特里特


       

      目錄

      表格和數字

      腎-泌尿系統
      喬治·P·赫姆斯特里特

      腎-泌尿系癌症
      Timo Partanen、Harri Vainio、Paolo Boffetta 和 Elisabete Weiderpa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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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腎臟中的藥物代謝酶
      2. 血尿的最常見原因,按年齡和性別分類
      3. 生物標誌物選擇標準
      4. 與細胞損傷相關的潛在生物標誌物
      5. 急性腎功能不全與職業
      6. 受選定毒物影響的腎單位部分
      7. 尿細胞學的應用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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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生殖系統

      9.生殖系統(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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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生殖系統

      章節編輯: 格蕾絲·卡瓦斯·勒馬斯特斯


      目錄

      表格和數字

      生殖系統:簡介
      洛厄爾·E·塞弗

      男女生殖功能簡介
      唐納德·R·馬蒂森

      男性生殖系統與毒理學
      史蒂文·施拉德和格蕾絲·卡瓦斯·勒馬斯特斯

      女性生殖系統的結構和靶器官的脆弱性
      唐納德·R·馬蒂森

      母親的職業暴露和不良妊娠結局
      格蕾絲·卡瓦斯·勒馬斯特斯

      早產和工作
      妮可馬梅勒

      新生兒的職業和環境暴露
      Mary S. Wolff 和 Patrisha M. Woolard

      立法中的生育保護
      嘉人 Séguret

      懷孕和美國工作建議
      萊昂·沃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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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具有多個不良終點的暴露
      2. 父親對妊娠結局影響的流行病學研究
      3. 潛在的女性生殖毒物
      4. 胎兒丟失和嬰兒死亡的定義
      5. 小於胎齡兒和胎兒丟失的因素
      6. 確定職業疲勞的來源
      7. 早產的相對風險和疲勞指數
      8. 按職業疲勞指數劃分的早產風險
      9. 相對風險和工作條件的變化
      10. 新生兒接觸源和水平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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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呼吸系統

      10. 呼吸系統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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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呼吸系統

      章節編輯:  Alois David 和 Gregory R. Wagner


       

      目錄

      表格和數字

      結構與功能
      莫頓李普曼

      肺功能檢查
      烏爾夫·烏爾夫瓦森和莫妮卡·達爾奎斯特

      呼吸道刺激物和有毒化學品引起的疾病
      David LS Ryon 和 William N. Rom

      職業性哮喘
      George Friedman-Jimenez 和 Edward L. Petsonk

      有機粉塵引起的疾病
      拉格納萊蘭德和理查德 SF 席林

      鈹病
      霍馬雲·卡澤米

      塵肺病:定義
      阿洛伊斯大衛

      國際勞工組織塵肺病放射照片國際分類
      米歇爾·勒薩奇

      塵肺病的發病機制
      帕特里克塞巴斯蒂安和雷蒙德貝金

      矽肺病
      約翰·E·帕克和格雷戈里·瓦格納

      煤工肺病
      Michael D. Attfield、Edward L. Petsonk 和 Gregory R. Wagner

      石棉相關疾病
      瑪格麗特·貝克萊克

      硬金屬病
      熱羅拉莫·奇亞皮諾

      呼吸系統:各種塵肺病
      Steven R. Short 和 Edward L. Petsonk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Kazimierz Marek 和 Jan E. Zejda

      人造纖維對健康的影響
      James E. Lockey 和 Clara S. Ross

      呼吸道癌
      保羅·博菲塔和伊麗莎白·韋德帕斯

      職業獲得性肺部感染
      Anthony A. Marfin、Ann F. Hubbs、Karl J. Musgrave 和 John E. Par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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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呼吸道區域和顆粒沉積模型
      2. 可吸入、胸腔和可吸入粉塵標準
      3. 呼吸道刺激物總結
      4. 吸入物質造成肺損傷的機制
      5. 具有肺毒性的化合物
      6. 職業性哮喘的醫學病例定義
      7. 工作場所哮喘診斷評估的步驟
      8. 可引起職業性哮喘的致敏劑
      9. 接觸有機粉塵的危害源示例
      10. 有機粉塵中具有潛在生物活性的藥劑
      11. 有機粉塵誘發的疾病及其ICD代碼
      12. 棉菌病的診斷標準
      13. 鈹及其化合物的性質
      14. 標準射線照片的描述
      15. 國際勞工組織 1980 年分類:塵肺病的射線照片
      16. 與石棉有關的疾病和病症
      17. 石棉的主要商業來源、產品和用途
      18. 慢性阻塞性肺病的患病率
      19. 與 COPD 相關的危險因素
      20. 通氣功能喪失
      21. 診斷分類,慢性支氣管炎和肺氣腫
      22. COPD 肺功能檢測
      23. 合成纖維
      24. 確定的人類呼吸道致癌物 (IARC)
      25. 可能的人類呼吸道致癌物 (IARC)
      26. 職業性呼吸道傳染病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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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感覺系統

      11. 感覺系統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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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感覺系統

      章節編輯: 海基·薩沃萊寧


      目錄

      表格和數字

      耳朵
      馬塞爾-安德烈·博亞   

      化學性聽力障礙
      彼得·雅各布森

      物理誘發的聽力障礙
      彼得·L·佩爾梅爾

      平衡
      露西亞德利

      願景與工作
      Paule Rey 和讓-雅克·邁耶

      味道
      April E. Mott 和諾曼·曼


      四月 E. 莫特

      皮膚受體
      羅伯特·戴克斯和丹尼爾·麥克貝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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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聽力圖功能損失的典型計算
      2. 不同活動的視覺要求
      3. 照明設計的推薦照度值
      4. 法國駕照的視覺要求
      5. 據報告可改變味覺系統的藥劑/過程
      6. 與嗅覺異常相關的藥劑/過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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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皮膚病

      12. 皮膚病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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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皮膚病

      章節編輯: 路易斯-菲利普·杜羅徹


       

      目錄

      表格和數字

      概述:職業性皮膚病
      唐納德·伯明翰

      非黑色素細胞皮膚癌
      伊麗莎白·韋德帕斯、蒂莫·帕塔寧、保羅·博菲塔

      惡性黑色素瘤
      蒂莫·帕塔寧、保羅·博菲塔、伊麗莎白·韋德帕斯

      職業接觸性皮炎
      丹尼斯·薩塞維爾

      預防職業性皮膚病
      路易斯-菲利普·杜羅徹

      職業性指甲營養不良
      CD卡爾南

      聖痕
      H.米爾澤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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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危險職業
      2. 接觸性皮炎的類型
      3. 常見的刺激物
      4. 常見的皮膚過敏原
      5. 職業性皮炎的誘發因素
      6. 與職業有關的皮膚刺激物和致敏物示例
      7. 1989 年魁北克的職業性皮膚病
      8. 危險因素及其對皮膚的影響
      9. 預防的集體措施(集體方法)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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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全身狀況

      13.系統條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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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全身狀況

      章節編輯: 霍華德·基彭


       

      目錄

      人物

      系統條件:簡介
      霍華德·基彭

      病態建築綜合症
      邁克爾·J·霍奇森

      多種化學敏感性
      馬克·R·卡倫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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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 1. 女性生殖系統。

      雷普010F1

      女性生殖系統由中樞神經系統的組成部分控制,包括下丘腦和垂體。 它由卵巢、輸卵管、子宮和陰道組成(圖 1)。 卵巢,女性性腺,是卵母細胞的來源,也合成和分泌雌激素和孕激素,主要的女性性激素。 輸卵管將卵母細胞輸送到子宮並從子宮輸送精子。 子宮是一個梨形的肌肉器官,上部通過輸卵管與腹腔相通,下部通過子宮頸的狹窄管與陰道相連,並通向體外。 表 1 總結了潛在生殖毒物的化合物、臨床表現、部位和作用機制。

       

       

       

       

       

      表 1. 潛在的女性生殖毒物

      複合 臨床表現 現場 機制/目標
      化學反應性
      烷基化
      代理
      月經改變
      閉經
      卵巢萎縮

      生育能力下降
      絕經期
      子房

      子宮
      顆粒細胞細胞毒性
      卵母細胞細胞毒性
      子宮內膜細胞毒性
      領導 月經異常
      卵巢萎縮
      生育能力下降
      下丘腦
      垂體
      子房
      FSH 降低
      黃體酮減少
      水星 月經異常 下丘腦

      子房
      改變促性腺激素的產生和分泌
      卵泡毒性
      顆粒細胞增殖
      毛囊閉鎖
      持續的動情期
      子房
      垂體
      下丘腦
      血管毒性
      顆粒細胞細胞毒性
      細胞毒性
      結構相似性
      硫唑嘌呤 卵泡數量減少 子房

      卵子發生
      嘌呤類似物

      破壞 DNA/RNA 合成
      十氯酮 生育能力受損 下丘腦 雌激素激動劑
      滴滴涕 月經改變 垂體 FSH、LH 中斷
      2,4-D 不孕症    
      林丹 閉經    
      毒殺芬 月經過多    
      多氯聯苯、多溴聯苯 月經異常   FSH、LH 中斷

      資料來源:來自 Plowchalk、Meadows 和 Mattison 1992。主要根據實驗動物的毒性測試,這些化合物被認為是直接作用的生殖毒物。

      下丘腦和垂體

      下丘腦位於間腦,位於腦幹上方,被大腦半球包圍。 下丘腦是神經系統和內分泌系統(身體的兩個主要控制系統)之間的主要中介。 下丘腦調節垂體和激素的產生。

      化學物質可能破壞下丘腦生殖功能的機制通常包括任何可能改變促性腺激素釋放激素 (GnRH) 脈衝釋放的事件。 這可能涉及 GnRH 脈衝頻率或振幅的改變。 易受化學損傷的過程是那些參與 GnRH 合成和分泌的過程——更具體地說,是轉錄或翻譯、包裝或軸突運輸以及分泌機制。 這些過程代表直接作用的化學活性化合物可能干擾下丘腦合成或 GnRH 釋放的位點。 GnRH 脈衝頻率或振幅的改變可能是由於調節 GnRH 釋放的刺激或抑制通路中斷所致。 對 GnRH 脈衝發生器調節的研究表明,兒茶酚胺、多巴胺、XNUMX-羥色胺、γ-氨基丁酸和內啡肽都有可能改變 GnRH 的釋放。 因此,作為這些化合物的激動劑或拮抗劑的異生素可以改變 GnRH 的釋放,從而乾擾與垂體的通訊。

      催乳素、促卵泡激素 (FSH) 和黃體生成素 (LH) 是垂體前葉分泌的三種對生殖必不可少的蛋白質激素。 這些在維持卵巢週期、控制卵泡募集和成熟、類固醇生成、完成卵子成熟、排卵和黃體化方面起著關鍵作用。

      生殖系統的精確、微調控制是由垂體前葉完成的,以響應來自性腺的正反饋和負反饋信號。 卵巢週期期間 FSH 和 LH 的適當釋放控制著正常的卵泡發育,缺乏這些激素會導致閉經和性腺萎縮。 促性腺激素在通過刺激類固醇產生和誘導受體群來啟動卵巢卵泡形態及其類固醇微環境的變化中起著關鍵作用。 這些促性腺激素的及時和充分釋放對於排卵事件和功能性黃體期也是必不可少的。 因為促性腺激素對卵巢功能至關重要,改變合成、儲存或分泌可能會嚴重破壞生殖能力。 干擾基因表達——無論是轉錄或翻譯、翻譯後事件或包裝,還是分泌機制——可能會改變到達性腺的促性腺激素水平。 通過結構相似性或改變內分泌穩態發揮作用的化學物質可能會通過乾擾正常反饋機製而產生影響。 類固醇受體激動劑和拮抗劑可能會引發垂體中促性腺激素的不當釋放,從而誘導類固醇代謝酶,縮短類固醇的半衰期,進而降低到達垂體的類固醇循環水平。

      卵巢

      靈長類動物的卵巢通過其主要產物卵母細胞以及類固醇和蛋白質激素負責控制繁殖。 卵泡發生涉及卵巢內和卵巢外調節機制,是產生卵母細胞和激素的過程。 卵巢本身俱有三個功能亞基:卵泡、卵母細胞和黃體。 在正常的月經週期中,這些成分在 FSH 和 LH 的影響下共同發揮作用,產生有活力的卵子進行受精,並為著床和隨後的妊娠提供合適的環境。

      在月經週期的排卵前期,卵泡募集和發育在 FSH 和 LH 的影響下發生。 後者刺激卵泡膜細胞產生雄激素,而前者刺激顆粒細胞將雄激素芳構化為雌激素,並產生抑制素(一種蛋白質激素)。 抑制素作用於垂體前葉以減少 FSH 的釋放。 這可以防止對卵泡發育的過度刺激,並允許優勢卵泡(注定要排卵的卵泡)繼續發育。 雌激素產生增加,刺激 LH 激增(導致排卵)以及陰道、子宮頸、子宮和輸卵管中的細胞和分泌變化,從而增強精子的活力和運輸。

      在排卵後階段,殘留在排卵卵泡腔內的卵泡膜和顆粒細胞形成黃體並分泌孕激素。 如果發生受精,這種激素會刺激子宮為胚胎植入提供合適的環境。 與男性性腺不同,女性性腺在出生時的生殖細胞數量有限,因此對生殖毒物特別敏感。 女性的這種暴露會導致生育能力下降、妊娠流產增加、更年期提前或不孕。

      作為卵巢的基本生殖單位,卵泡維持著支持卵母細胞生長和成熟所必需的微妙荷爾蒙環境。 如前所述,這個複雜的過程被稱為卵泡發生,涉及卵巢內和卵巢外調節。 隨著原始卵泡發展為排卵前卵泡(其中包含正在發育的卵母細胞),會發生許多形態學和生化變化,並且卵泡生長的每個階段都表現出獨特的促性腺激素敏感性、類固醇產生和反饋途徑模式。 這些特徵表明許多位點可用於異生素相互作用。 此外,卵巢內有不同的卵泡群,這通過允許不同的卵泡毒性使情況進一步複雜化。 這就造成了一種情況,在這種情況下,由化學試劑引起的不孕症模式將取決於受影響的卵泡類型。 例如,對原始卵泡的毒性不會立即產生不育跡象,但最終會縮短生殖壽命。 另一方面,對竇卵泡或排卵前卵泡的毒性會導致生殖功能立即喪失。 卵泡複合體由三個基本成分組成:顆粒細胞、卵泡膜細胞和卵母細胞。 這些組件中的每一個都具有可能使其特別容易受到化學傷害的特性。

      一些研究人員已經探索了通過測量培養的顆粒細胞對孕酮產生的影響來篩選外源性物質對顆粒細胞毒性的方法。 顆粒細胞產生孕酮的雌二醇抑制已被用於驗證顆粒細胞的反應性。 殺蟲劑 p,p'-DDT 及其 o,p'-DDT 異構體明顯抑制孕激素的產生,其效力與雌二醇相當。 相比之下,殺蟲劑馬拉硫磷、阿拉硫磷和狄氏劑以及殺菌劑六氯苯則沒有效果。 需要進一步詳細分析分離的顆粒細胞對異生素的反應,以確定該測定係統的效用。 像這樣的孤立系統的吸引力在於經濟和易用性; 然而,重要的是要記住,顆粒細胞僅代表生殖系統的一個組成部分。

      膜細胞為顆粒細胞合成的類固醇提供前體。 據信卵泡形成和生長期間從卵巢基質細胞募集卵泡膜細胞。 募集可能涉及基質細胞增殖以及向毛囊周圍區域的遷移。 損害細胞增殖、遷移和通訊的異生素將影響細胞功能。 改變卵泡膜雄激素產生的異生素也可能損害卵泡功能。 例如,由顆粒細胞代謝成雌激素的雄激素是由卵泡膜細胞提供的。 卵泡膜細胞雄激素產生的改變,無論是增加還是減少,預計都會對卵泡功能產生重大影響。 例如,據信卵泡膜細胞過量產生雄激素會導致卵泡閉鎖。 此外,卵泡膜細胞產生的雄激素受損可能導致顆粒細胞產生的雌激素減少。 任何一種情況都會明顯影響繁殖性能。 目前,關於外源性外源性細胞膜細胞的脆弱性知之甚少。

      儘管有大量信息定義了卵巢細胞對異生素的脆弱性,但有數據清楚地表明卵母細胞可能會被此類藥物損壞或破壞。 烷化劑會破壞人類和實驗動物的卵母細胞。 鉛會產生卵巢毒性。 汞和鎘也會造成卵巢損傷,這可能是通過卵母細胞毒性介導的。

      受精到著床

      雄性和雌性生殖細胞的配子發生、釋放和結合都是導致受精卵的初步事件。 沉積在陰道中的精子細胞必須進入子宮頸並通過子宮進入輸卵管與卵子相遇。 精子對卵子的穿透以及它們各自 DNA 的融合構成了受精過程。 受精後細胞開始分裂並在接下來的三四天內繼續分裂,形成稱為桑葚胚的固體細胞團。 桑葚的細胞繼續分裂,當發育中的胚胎到達子宮時,它是一個空心球,稱為囊胚。

      受精後,發育中的胚胎通過輸卵管遷移到子宮。 囊胚在排卵後大約 XNUMX 天進入子宮並植入子宮內膜。 此時子宮內膜處於排卵後期。 著床使囊胚能夠從子宮內膜的腺體和血管中吸收營養物質或毒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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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期六,二月19 2011:02 09

      母親的職業暴露和不良妊娠結局

      女性的有償就業在世界範圍內不斷增長。 例如,在美國,近 70% 的女性在主要生育年齡(20 至 34 歲)期間外出工作。 此外,自 1940 年代以來,合成有機化學品的生產幾乎呈線性趨勢,為懷孕工人及其後代創造了更加危險的環境。

      最終,一對夫婦的生育成功取決於父親、母親和胎兒之間微妙的生理化學平衡。 懷孕期間發生的代謝變化會增加工人和胎兒接觸有害毒物的機會。 這些代謝變化包括肺部吸收增加、心輸出量增加、胃排空延遲、腸蠕動增加和體脂增加。 如圖 1 所示,根據發育階段(早期或晚期胚胎髮生或胎儿期)的不同,接觸馬尾藻會產生不同的影響。

      圖 1. 母親接觸有毒物質對後代的影響。

      雷普030F1

      受精卵在著床前的運輸時間為兩到六天。 在這個早期階段,胚胎可能會接觸到滲透到子宮液中的化合物。 吸收仇外化合物可能伴隨著退行性變化、胚泡蛋白譜的改變或植入失敗。 在此期間受到侮辱很可能導致自然流產。 根據實驗數據,認為胚胎在這個早期階段對致畸損傷有相當的抵抗力,因為細胞還沒有啟動複雜的化學分化序列。

      後期胚胎髮生階段的特徵是細胞和組織分化、動員和組織成器官胚芽。 早期發病機制可能會導致細胞死亡、細胞相互作用失敗、生物合成減少、形態發生運動受損、機械破壞、粘連或水腫 (Paul 1993)。 決定易感性的中介因素包括暴露途徑和水平、暴露模式以及胎兒和母體基因型。 外部因素,如營養缺乏,或與多次接觸相關的疊加、協同或拮抗作用,可能會進一步影響反應。 晚期胚胎髮生期間的不良反應可能最終導致自然流產、嚴重的結構缺陷、胎兒丟失、生長遲緩或發育異常。

      胎儿期從胚胎髮生到出生,定義為從妊娠 54 天到 60 天開始,胎頭長 33 毫米。 胚胎期和胎儿期之間的區別有些武斷。 胎儿期的發育特徵是生長、組織發生和功能成熟。 毒性可能表現為細胞大小和數量的減少。 大腦對受傷仍然很敏感; 髓鞘形成在出生後才完成。 胎儿期的毒性可能導致生長遲緩、功能缺陷、妊娠中斷、行為影響、經腹腔癌發生或死亡。 本文討論了孕產婦環境/職業暴露的生物學、社會學和流行病學影響。

      胚胎/胎兒丟失

      受精卵的發育階段,以排卵天數 (DOV) 定義,從第 15 天到第 20 天(20 到 21 個 DOV)的胚泡期開始,著床發生在第 21 天或第 62 天(48 或 63 個 DOV),到胚胎期從第 49 天到第 140 天(195 到 20 DOV),胎儿期從第 28 天(1977+ DOV)到指定的生存期,範圍從 1 到 20 天。 對這些階段之一的妊娠終止概率的估計取決於胎兒丟失的定義和用於測量事件的方法。 從第 XNUMX 週結束到第 XNUMX 週,早期和晚期胎兒丟失的定義存在很大差異。表 XNUMX 列出了世界衛生組織 (XNUMX) 推薦的胎兒和嬰兒死亡定義。在美國為死產設定的下限胎齡現在被廣泛接受為 XNUMX 週。

      表 1. 流產和嬰兒死亡的定義

      自然流產 ≤500 克或 20-22 週或 25 厘米長
      死胎 500 克(1000 克國際)不存活
      早期新生兒死亡 ≤7天(168小時)活產嬰兒死亡
      晚期新生兒死亡 7天至≤28天

      資料來源:世界衛生組織 1977 年。

      由於大多數早期流產的胎兒都有染色體異常,有人建議出於研究目的,應該對早期胎兒流產(妊娠 12 週前)和晚期胎兒流產進行更精細的區分(Källén 1988)。 在檢查晚期胎兒丟失時,包括早期新生兒死亡也可能是適當的,因為原因可能相似。 WHO 將早期新生兒死亡定義為 29 天或更小的嬰兒死亡,將新生兒晚期死亡定義為發生在 XNUMX 至 XNUMX 天之間。 在發展中國家進行的研究中,區分產前和產時死亡很重要。 由於分娩問題,產時死亡佔欠發達國家死產的很大一部分。

      在 Kline、Stein 和 Susser(1989 年)對九項回顧性或橫斷面研究的回顧中,妊娠 20 週前的胎兒丟失率範圍為 5.5% 至 12.6%。 當定義擴大到包括妊娠 28 週內的流產時,胎兒流產率在 6.2% 到 19.6% 之間變化。 然而,在四項前瞻性研究中,臨床認可的妊娠流產率相對較窄,在妊娠期 11.7 週內為 14.6% 至 28%。 在前瞻性設計與回顧性設計或橫斷面設計中觀察到的這種較低的發生率可能是由於基本定義的差異、將人工流產誤報為自發性流產或將月經延遲或大量月經錯誤分類為胎兒丟失。

      當隱匿性流產或由人絨毛膜促性腺激素 (hCG) 水平升高確定的早期“化學”損失包括在內時,總的自然流產率會急劇上升。 在一項使用 hCG 方法的研究中,受精卵著床後亞臨床丟失的發生率為 22%(Wilcox 等人,1988 年)。 在這些研究中,使用檢測抗體通過免疫放射測定法測量尿液 hCG。 Wilcox 最初使用的檢測方法採用現已絕蹟的高親和力多克隆兔抗體。 最近的研究使用了一種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單克隆抗體,它需要少於 5 毫升的尿液來複製樣本。 在職業現場研究中使用這些化驗的限制因素不僅是協調尿樣收集、儲存和分析所需的成本和資源,而且還需要大量人口。 在一項關於暴露於視頻顯示終端 (VDT) 的女工早孕流產的研究中,對大約 7,000 名女性進行了篩查,以獲得 700 名女性的可用人群。 為了獲得足夠的樣本,需要十倍的人口規模,原因是可用婦女人數減少,原因是由於年齡、不育以及沒有使用避孕藥具或相對無效的避孕方式的婦女不合格而被錄取.

      更傳統的職業研究使用記錄或問卷數據來識別自然流產。 記錄的數據源包括生命統計數據和醫院、私人醫生和門診記錄。 使用記錄系統只能確定所有胎兒丟失的一個子集,主要是產前護理開始後發生的那些,通常是在錯過兩到三個月經後。 問卷數據是通過郵件或個人或電話訪談收集的。 通過採訪婦女以獲得生育史,可以更完整地記錄所有已確認的損失。 生育史中通常包含的問題包括所有妊娠結局; 產前護理; 不良妊娠結局的家族史; 婚姻史; 營養狀況; 再懷孕體重; 高度; 體重增加; 使用香煙、酒精以及處方藥和非處方藥; 母親在懷孕期間和之前的健康狀況; 在家里和工作場所接觸物理和化學因素,如振動、輻射、金屬、溶劑和殺蟲劑。 關於自然流產的訪談數據可能是一個有效的信息來源,特別是如果分析包括妊娠 10 週或更晚的數據以及過去 XNUMX 年內發生的數據。

      表 2 總結了與自然流產相關的主要生理、遺傳、社會和環境因素。為確保觀察到的暴露-效應關係不是由於與其他風險因素的混雜關係,重要的是要確定與其他風險因素相關的風險因素可能與感興趣的結果有關。 與流產相關的疾病包括梅毒、風疹、生殖器支原體感染、單純皰疹、子宮感染和全身高熱。 臨床上公認的自然流產最重要的危險因素之一是以胎兒流產告終的妊娠史。 較高的妊娠率與增加的風險相關,但這可能與自然流產史無關。 由於妊娠與孕產婦年齡、生育史和不同妊娠等級女性的異質性有關,因此對妊娠作為危險因素存在相互矛盾的解釋。 16 歲以下和 36 歲以上女性的自然流產率更高。 在調整了妊娠和流產史後,40 歲以上的女性流產風險是年輕女性的兩倍。 老年婦女風險增加與染色體異常的增加有關,尤其是三體性。 最近審查了與胎兒丟失相關的可能由男性介導的影響(Savitz、Sonnerfeld 和 Olshaw 1994)。 與父親暴露於汞和麻醉氣體之間顯示出更強的關係,以及與暴露於鉛、橡膠製造、選定溶劑和某些殺蟲劑之間的暗示但不一致的關係。

      表 2. 小於胎齡兒和流產的相關因素

      小於胎齡兒
      物理遺傳 環境-社會
      早產
      多胎
      畸形胎兒
      高血压
      胎盤或臍帶異常
      母體病史
      不良妊娠結局史
      種族
      染色體異常
      性別
      產婦身高、體重、增重
      父親身高
      平價
      妊娠期
      懷孕間隔時間短
      營養不良
      低收入/教育程度低
      產婦吸煙
      母親飲酒
      職業暴露
      社會心理壓力
      海拔
      感染史
      大麻使用
      胎兒丟失
      物理遺傳 環境-社會
      更高的重力
      產婦年齡
      出生順序
      種族
      反復自然流產
      胰島素依賴型糖尿病
      子宮疾病
      結對
      免疫因子
      荷爾蒙因素
      社會經濟狀況
      吸煙史
      處方藥和娛樂性藥物
      酒精使用
      營養不良
      感染/產婦發燒
      殺精子劑
      就業因素
      化學暴露
      放射

       

      無論具體的物理或化學危害如何,就業狀況都可能是一個風險因素,並且可能作為評估職業暴露和自然流產的混雜因素。 一些調查人員認為,留在勞動力市場的女性更有可能有不良妊娠史,因此能夠繼續工作; 其他人則認為,由於更高的收入和更好的產前護理,這一群體天生更適合。

      先天性異常

      在受孕後的前 60 天內,發育中的嬰兒可能比生命週期中的任何其他階段對外源性毒物更敏感。 從歷史上看,畸胎畸形和先天性畸形是指出生時出現的結構缺陷,可能是肉眼可見的或微觀的、內部的或外部的、遺傳性的或非遺傳性的、單一的或多重的。 然而,先天性異常被更廣泛地定義為包括異常行為、功能和生物化學。 畸形可能是單個或多個; 染色體缺陷通常會產生多種缺陷,而單基因變化或暴露於環境因素可能會導致單一缺陷或綜合症。

      畸形的發生率取決於胎兒的狀況——活產、自然流產、死產。 總體而言,自發性流產的異常率約為 19%,是活產嬰兒的十倍(Sheard、Fantel 和 Fitsimmons 1989)。 在體重超過 32 克的死產胎兒中發現了 500% 的異常率。 活產中主要缺陷的發生率約為 2.24%(Nelson 和 Holmes 1989)。 輕微缺陷的發生率在 3% 到 15% 之間(平均約 10%)。 出生異常與遺傳因素 (10.1%)、多因素遺傳 (23%)、子宮因素 (2.5%)、雙胞胎 (0.4%) 或致畸劑 (3.2%) 有關。 其餘缺陷的原因未知。 男孩的畸形率比女孩高約 41%,這是因為男性生殖器官畸形率明顯較高。

      研究畸形的一個挑戰是決定如何對缺陷進行分組以進行分析。 異常可以根據幾個參數進行分類,包括嚴重性(主要、次要)、發病機制(變形、破壞)、相關與孤立、器官系統解剖和病因學(例如,染色體、單基因缺陷或致畸劑)。 通常,所有畸形都是組合在一起的,或者組合是基於主要或次要分類。 嚴重畸形可定義為導致死亡、需要手術或藥物治療或構成重大身體或心理障礙的畸形。 將異常合併為大組的基本原理是,大多數在器官形成期間大約在同一時期出現。 因此,通過保持更大的樣本量,案例總數會增加,同時統計能力也會隨之增加。 然而,如果暴露效應特定於特定類型的畸形(例如,中樞神經系統),則這種分組可能會掩蓋效應。 或者,畸形可以按器官系統分組。 雖然這種方法可能是一種改進,但某些缺陷可能占主導地位,例如肌肉骨骼系統中足部的內翻畸形。 給定足夠大的樣本,最佳方法是將缺陷分為胚胎學或病理學同質組 (Källén 1988)。 應考慮排除或包含某些畸形,例如可能由染色體缺陷、常染色體顯性遺傳病或子宮內異位引起的畸形。 最終,在分析先天性異常時,必須在保持精度和犧牲統計能力之間保持平衡。

      許多環境和職業毒物與後代的先天性異常有關。 最強烈的關聯之一是母親食用受甲基汞污染的食物,導致形態學、中樞神經系統和神經行為異常。 在日本,這起聚集性病例與食用受化工廠廢水排放的汞污染的魚類和貝類有關。 受影響最嚴重的後代患上了腦癱。 母親從受污染的米油中攝入多氯聯苯 (CB) 會導致嬰兒出現多種疾病,包括生長遲緩、深褐色皮膚色素沉著、牙齒早萌、牙齦增生、寬矢狀縫、面部水腫和眼球突出。 涉及接觸混合物的職業與各種不良後果有關。 在 ul 和 aer 行業工作的女性的後代,無論是實驗室工作還是涉及“轉換”或 aer 精煉的工作,也增加了中樞神經系統、心臟和口腔裂隙缺陷的風險。 從事工業或建築工作且接觸不明的女性患中樞神經系統缺陷的機率增加 50%,而從事交通和通信行業的女性生下患有口裂的孩子的風險是其兩倍。 獸醫代表了一個獨特的醫療保健人員群體,他們暴露在麻醉氣體、輻射、動物踢傷、殺蟲劑和人畜共患疾病中。 儘管在女獸醫和女律師之間的自然流產率或後代出生體重方面沒有發現差異,但獸醫中的先天缺陷明顯過多(Schenker 等人,1990 年)。 已知的、可能的和不太可能的致畸劑列表以及計算機數據庫和風險線都是可用的,以獲得關於潛在致畸劑的當前信息(Paul 1993)。 然而,評估職業隊列中的先天性異常特別困難,因為統計能力需要大量樣本,而且我們識別發生在狹窄時間窗內(主要是妊娠前 55 天)的特定暴露的能力有限。

      小於胎齡兒

      在與嬰兒存活相關的眾多因素中,與低出生體重 (LBW) 相關的身體發育不良是最大的風險之一。 胎兒的體重顯著增加直到妊娠中期才開始。 八週重達 1 克,14 週重 12 克,1.1 週重達 28 千克。 此後每六週額外增加 1.1 公斤,直至學期。 正常新生兒足月體重約為 3,200 克。 新生兒的體重取決於其生長速度和分娩時的胎齡。 生長遲緩的嬰兒被稱為小於胎齡兒 (SGA)。 如果嬰兒在足月之前分娩,其體重會減輕,但不一定會發育遲緩。 與早產相關的因素將在別處討論,本次討論的重點是生長遲緩的新生兒。 術語 SGA 和 LBW 可以互換使用。 低出生體重嬰兒定義為體重低於 2,500 克的嬰兒,極低出生體重嬰兒定義為低於 1,500 克,極低出生體重嬰兒定義為低於 1,000 克(WHO 1969)。

      在檢查生長減慢的原因時,區分不對稱和對稱生長遲緩很重要。 不對稱生長遲緩,即體重受到的影響大於骨骼結構,主要與妊娠晚期的危險因素有關。 另一方面,對稱性生長遲緩可能更可能與貫穿整個妊娠期的病因有關(Kline、Stein 和 Susser 1989)。 比較發展中國家和發達國家時,不對稱和對稱生長遲緩率之間的差異尤為明顯。 發展中國家的生長遲緩率為 10% 至 43%,主要是對稱的,最重要的風險因素是營養不良。 在發達國家,胎兒生長遲緩通常要低得多,為 3% 至 8%,並且通常與多因素病因不對稱。 因此,在世界範圍內,被定義為宮內發育遲緩而不是早產的低出生體重嬰兒的比例差異很大。 在瑞典和美國,這一比例約為 45%,而在印度等發展中國家,這一比例約為 79% 至 96%(Villar 和 Belizan 1982)。

      對荷蘭飢荒的研究表明,僅限於妊娠晚期的飢餓會以不對稱模式抑制胎兒生長,其中出生體重受到的影響最大,而頭圍受到的影響最小(Stein、Susser 和 Saenger,1975 年)。 在環境暴露研究中也觀察到了生長的不對稱性。 在一項針對 202 名居住在鉛暴露高風險社區的準媽媽的研究中,在妊娠第 28 周和第 1989 週之間收集了產前母體血液樣本(Bornschein、Grote 和 Mitchell,2.5 年)。 在調整其他相關風險因素(包括妊娠期長短、社會經濟狀況以及飲酒或吸煙)後,血鉛水平與出生體重和身長下降相關,但與頭圍無關。 母體血鉛作為出生長度的一個因素的發現完全在高加索嬰兒身上看到。 母體血鉛每增加一個對數單位,高加索嬰兒的出生身長減少約 30 厘米。 應謹慎選擇結果變量。 如果只選擇出生體重進行研究,鉛對其他生長參數影響的發現可能就被遺漏了。 此外,如果在上述分析中合併了高加索人和非裔美國人,可能會忽略對高加索人的不同影響,這可能是由於鉛儲存和結合能力的遺傳差異所致。 在調整其他協變量後,在產前血鉛和母親年齡以及後代出生體重之間也觀察到顯著的混雜效應。 研究結果表明,對於一名估計血鉛水平約為 20 毫克/分升的 2,500 歲女性,其後代體重約為 3,000 克,而對於一名血鉛水平相似的 20 歲女性,其後代體重約為 XNUMX 克。 研究人員推測,這種觀察到的差異可能表明年長女性對鉛暴露的額外傷害更敏感,或者年長女性可能因暴露年數更長或兒童時期環境鉛水平更高而導致總鉛負擔更高。 另一個因素可能是血壓升高。 儘管如此,重要的教訓是,可能有必要按年齡、種族、經濟狀況、日常生活習慣、後代性別和其他遺傳差異仔細檢查高危亞群,以發現暴露對胎兒生長的更微妙影響和發展。

      表 5 總結了與低出生體重相關的風險因素。在沒有種族差異的情況下,以收入或教育衡量的社會階層仍然是一個風險因素。 其他可能在社會階層或種族下起作用的因素可能包括吸煙、體力勞動、產前護理和營養。 25 至 29 歲之間的女性生育發育遲緩後代的可能性最小。 對於重度吸煙者,母親吸煙會使後代低出生體重的風險增加約 200%。 與 LBW 相關的母親身體狀況包括胎盤異常、心髒病、病毒性肺炎、肝病、再子癇、子癇、慢性高血壓、體重增加和孕吐。 胎兒丟失、早產或之前的 LBW 嬰兒的不良妊娠史會使當前早產低出生體重嬰兒的風險增加兩到四倍。 出生間隔少於一年的嬰兒出生體重偏低的風險會增加三倍。 與異常生長相關的染色體異常包括唐氏綜合徵、18 三體綜合徵和大多數畸形綜合徵。

      吸煙是與後代體重減輕最直接相關的主要行為之一。 母親在懷孕期間吸煙已被證明會使後代低出生體重的風險增加兩到三倍,並導致總體體重不足 150 到 400 克。 尼古丁和一氧化碳被認為是最可能的致病因子,因為它們都可以快速且參考性地通過胎盤轉移。 尼古丁是一種強大的血管收縮劑,已經證明吸煙母親的臍血管大小存在顯著差異。 香煙煙霧中的一氧化碳含量在 20,000 到 60,000 m210 之間。 一氧化碳對血紅蛋白的親和力是氧氣的 XNUMX 倍,並且由於動脈氧分壓較低,胎兒尤其受到損害。 其他人則認為這些影響不是吸煙造成的,而是吸煙者的特徵所致。 當然,可能接觸一氧化碳的職業,例如與 ul 和 aer、高爐、乙炔、啤酒廠、炭黑、焦爐、車庫、有機化學合成廠和煉油廠有關的職業,應被視為懷孕員工可能的高風險職業。

      乙醇也是一種廣泛使用和研究的與胎兒生長遲緩(以及先天性異常)相關的藥物。 在一項針對 9,236 名新生兒的前瞻性研究中,發現母親每天飲酒超過 1.6 盎司與死產和發育遲緩嬰兒的增加有關(Kaminski、Rumeau 和 Schwartz,1978 年)。 較小的嬰兒身長和頭圍也與母親飲酒有關。

      在評估暴露對出生體重的可能影響時,必須考慮一些問題。 應將早產視為可能的中介結果,並考慮對胎齡的潛在影響。 此外,妊娠期較長的妊娠也有較長的暴露機會。 如果有足夠多的婦女在懷孕後期工作,那麼最長的累積暴露可能與最大的胎齡和最重的嬰兒有關,這純粹是一種假象。 有許多程序可以用來解決這個問題,包括 Cox 生命表回歸模型的變體,它能夠處理時間相關的協變量。

      另一個問題集中在如何定義低出生體重。 通常研究將較低的出生體重定義為二分變量,低於 2,500 克。 然而,暴露必須具有非常強大的效果才能使嬰兒體重急劇下降。 定義為連續變量並在多元回歸模型中進行分析的出生體重對於檢測細微影響更為敏感。 文獻中關於職業暴露和 SGA 嬰兒的重要發現相對缺乏,從藝術上講,可能是由於忽略了這些設計和分析問題。

      結論

      不良妊娠結局的研究必須在相當狹窄的時間窗口內表徵暴露。 如果婦女在器官形成等關鍵時期被調動或下崗,暴露-效應關係可能會發生嚴重改變。 因此,與其他慢性病研究相比,調查人員在確定女性在關鍵的小時間段內的暴露情況時採用了高標準,在其他慢性病研究中,幾個月甚至幾年的錯誤可能影響很小。

      在職業暴露研究中經常評估子宮發育遲緩、先天性異常和自然流產。 有不止一種方法可用於評估每個結果。 由於心理和財務成本,這些終點具有公共衛生重要性。 通常,已觀察到暴露-結果關係的非安全性,例如,暴露於鉛、麻醉氣體和溶劑。 由於暴露-效應關係中可能存在非安全性,研究應設計為評估與一系列可能機制相關的幾個終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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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期六,二月19 2011:02 14

      早產和工作

      在工業化國家,工作與生育的協調是一個重要的公共衛生問題,在這些國家,超過 50% 的育齡婦女在外工作。 職業女性、工會、雇主、政治家和臨床醫生都在尋找方法來防止工作引起的不利生育結果。 女性希望在懷孕期間繼續工作,甚至可能認為她們的醫生關於在懷孕期間改變生活方式的建議是過度保護和不必要的限制。

      懷孕的生理後果

      在這一點上,回顧一下可能影響工作的懷孕的一些生理後果會很有用。

      孕婦經歷了深刻的變化,使她能夠適應胎兒的需要。 大多數這些變化涉及對姿勢或身體活動變化敏感的生理功能的改變——循環系統、呼吸系統和水平衡。 因此,身體活躍的孕婦可能會經歷獨特的生理和病理生理反應。

      孕婦經歷的主要生理、解剖和功能改變是(Mamelle 等人,1982 年):

      1. 外周需氧量增加,導致呼吸和循環系統改變。 潮氣量在第三個月開始增加,到妊娠結束時可能達到再妊娠值的 40%。 由此產生的氣體交換增加可能會增加吸入有毒揮發物的危險,而與潮氣量增加相關的過度換氣可能會導致運動時呼吸急促。
      2. 由於血容量增加,心輸出量從懷孕一開始就增加。 這會降低心臟適應運動的能力,還會增加下肢的靜脈壓力,導致長時間站立困難。
      3. 懷孕期間的解剖學改變,包括背腰椎前凸的擴大、支撐多邊形的擴大和腹部體積的增加,都會影響靜態活動。
      4. 懷孕期間會發生各種其他功能改變。 噁心和嘔吐導致疲勞; 白天困倦導致注意力不集中; 情緒變化和焦慮感可能導致人際衝突。
      5. 最後,值得注意的是,懷孕期間每天的能量需求相當於工作兩到四個小時的需求。

       

      由於這些深刻的變化,職業暴露可能對孕婦產生特殊後果,並可能導致不利的妊娠結局。

      工作條件和早產的流行病學研究

      儘管有許多可能的不利妊娠結局,但我們在此回顧早產的數據,早產定義為妊娠 37 週前分娩。 早產與低出生體重和新生兒的嚴重並發症有關。 它仍然是一個主要的公共衛生問題,並且是產科醫生的持續再就業。

      當我們在 1980 世紀 10 年代中期開始研究這一領域時,法國對孕婦健康的立法保護相對強大,規定產前產假必須在預產期前六週開始。 儘管此後早產率從 7% 下降到 XNUMX%,但似乎已經趨於平穩。 由於醫療預防顯然已達到其能力的極限,我們調查了可能適合社會干預的風險因素。 我們的假設如下:

        • 工作本身是早產的危險因素嗎?
        • 某些職業是否與早產風險增加有關?
        • 某些工作條件是否對孕婦和胎兒構成危害?
        • 是否有有助於降低早產風險的社會預防措施?

               

              我們的第一項研究於 1977-78 年在兩家醫院的產科病房進行,對 3,400 名婦女進行了檢查,其中 1,900 名在懷孕期間工作,1,500 名留在家中(Mamelle、Laumon 和 Lazar 1984)。 這些婦女在分娩後立即接受采訪,並被要求盡可能準確地描述她們在懷孕期間的家庭和工作生活方式。

              我們得到了以下結果:

              工作本身

              外出工作這一事實不能被視為早產的風險因素,因為留在家裡的婦女比外出工作的婦女錶現出更高的早產率(7.2% 對 5.8%)。

              工作環境

              每週工作時間過長似乎是一個風險因素,因為隨著工作時間的增加,早產率有規律地增加。 與辦公室工作人員、教師、管理人員、技術工人或主管相比,零售業工作人員、醫務社工、專業工作人員和服務人員的早產風險更高。 兩組早產率分別為8.3%和3.8%。

              表 1. 職業疲勞的確定來源

              職業疲勞指數 “高”指數,如果:
              姿勢 每天站立3小時以上
              在機器上工作 在工業傳送帶上工作; 在工業機器上獨立工作,付出艱苦的努力
              身體負荷 持續或週期性的體力勞動; 承載超過10公斤的負載
              心理負擔 日常工作; 在沒有刺激的情況下需要很少注意力的各種任務
              環境 明顯的噪音水平; 寒冷的溫度; 非常潮濕的氣氛; 化學物質的處理

              資料來源:Mamelle、Laumon 和 Lazar 1984。

              任務分析可以識別職業疲勞的五個來源:姿勢、使用工業機器工作、體力工作量、腦力工作量和工作環境。 這些職業疲勞的每一個來源都構成早產的風險因素(見表 1 和表 2)。

              表 2. 早產的相對風險 (RR) 和疲勞指數

              Index 指數 低指數% 高指數% RR 統計學意義
              姿勢 4.5 7.2 1.6 顯著
              在機器上工作 5.6 8.8 1.6 顯著
              身體負荷 4.1 7.5 1.8 非常重要
              心理負擔 4.0 7.8 2.0 非常重要
              環境 4.9 9.4 1.9 非常重要

              資料來源:Mamelle、Laumon 和 Lazar 1984。

              暴露於多種疲勞源可能會導致不利的妊娠結局,早產率隨著疲勞源數量的增加而顯著增加就證明了這一點(表 3)。 因此,20% 的女性同時暴露於至少三種疲勞源,並且早產率是其他女性的兩倍。 職業疲勞和過長的工作週會產生累積效應,因此在長時間工作期間經歷極度疲勞的女性表現出更高的早產率。 如果婦女也有醫療風險因素,早產率會進一步增加。 因此,職業疲勞的檢測比醫療風險因素的檢測更為重要。

              表 3. 根據職業疲勞指標數量的早產相對風險

              數高
              疲勞指數
              比例
              暴露的女性百分比
              預計
              相對風險
              0 24 1.0
              1 28 2.2
              2 25 2.4
              3 15 4.1
              4-5 8 4.8

              資料來源:Mamelle、Laumon 和 Lazar 1984

              歐洲和北美的研究證實了我們的結果,我們的疲勞量表已被證明在其他調查和國家/地區具有可重複性。

              幾年後在法國同一產科病房進行的病例對照隨訪研究中(Mamelle 和 Munoz 1987),先前定義的五個疲勞指數中只有兩個與早產顯著相關。 然而,應該指出的是,由於在此期間在工作場所採取的預防措施,婦女有更多機會坐下來並從體力勞動中退出。 然而,在第二項研究中,疲勞量表仍然是早產的預測指標。

              在魁北克蒙特利爾的一項研究中(McDonald 等人,1988 年),對 22,000 名孕婦進行了回顧性訪談,了解她們的工作條件。 長時間的工作週、輪班工作和搬運重物都顯示出顯著的效果。 研究的其他因素似乎與早產無關,儘管早產與基於疲勞源總數的疲勞量表之間似乎存在顯著關聯。

              除了使用工業機器工作外,法國對 5,000 名孕婦的代表性樣本進行的回顧性研究未發現工作條件與早產之間存在顯著關聯(Saurel-Cubizolles 和 Kaminski,1987 年)。 然而,發現受我們自己啟發的疲勞量表與早產顯著相關。

              在美國,Homer、Beredford 和 James (1990) 在一項歷史隊列研究中證實了體力負荷與早產風險增加之間的關聯。 Teitelman 及其同事(1990 年)在一項針對 1,200 名孕婦的前瞻性研究中,根據工作描述將她們的工作分類為久坐、活動或站立,結果表明站立工作與早產之間存在關聯。

              芭芭拉·盧克 (Barbara Luke) 及其同事(出版中)對在懷孕期間工作的美國護士進行了一項回顧性研究。 使用我們的職業風險量表,她得到了與我們相似的結果,即早產與長時間工作、站立工作、繁重的工作量和不利的工作環境之間存在關聯。 此外,同時暴露於三種或四種疲勞源的女性早產風險明顯更高。 應該指出的是,這項研究包括了美國一半以上的護士。

              然而,已經報導了相互矛盾的結果。 這可能是由於樣本量小 (Berkowitz 1981)、過早定義不同 (Launer et al. 1990) 以及基於工作描述而不是實際工作站分析的工作條件分類 (Klebanoff、Shiono 和 Carey 1990)。 在某些情況下,工作站僅在理論基礎上進行了描述——例如,由職業醫生進行描述,而不是由女性自己進行描述(peoples-Shes 等人,1991 年)。 我們認為在研究中考慮主觀疲勞(即女性描述和經歷的疲勞)很重要。

              最後,負面結果可能與預防措施的實施有關。 Ahlborg、Bodin 和 Hogstedt(1990 年)的前瞻性研究就是這種情況,其中 3,900 名活躍的瑞典婦女在第一次產前檢查時完成了一份自填問卷。 唯一報告的早產風險因素是每週背負重量超過 12 公斤的次數超過 50 次,即便如此,1.7 的相對風險也不顯著。 Ahlborg 自己指出,對於從事累人工作的孕婦,已經實施了以援助產假和在預產期後的兩個月內從事較不累人的工作的權利等預防措施。 婦女休產假的頻率是她們的五倍,她們稱自己的工作很累並且需要搬運重物。 Ahlborg 得出結論,這些預防措施可能已將早產的風險降至最低。

              預防性干預:法國的例子

              病原學研究的結果是否有足夠的說服力來應用和評估預防性干預措施? 必須回答的第一個問題是,應用旨在降低早產率的社會預防措施是否有公共衛生理由。

              使用我們之前研究的數據,我們估計了由職業因素引起的早產比例。 假設暴露於強烈疲勞的人群早產率為 10%,非暴露人群早產率為 4.5%,我們估計 21% 的早產是由職業因素引起的。 因此,減少職業疲勞可能會消除法國職業女性五分之一的早產。 這是實施社會預防措施的充分理由。

              可以採取哪些預防措施? 所有研究的結果得出的結論是,可以減少工作時間,可以通過改造工作站來減輕疲勞,可以允許工作休息,可以延長產前假。 提供三種成本相當的替代方案:

                • 從懷孕第 30 週開始,將每週工作時間減少到 20 小時
                • 從妊娠第 20 週開始,每月規定一周的工作休息時間
                • 從妊娠第 28 週開始產前假。

                     

                    值得一提的是,法國立法為孕婦提供了以下預防措施:

                      • 產後就業保障
                      • 通過集體協議將工作日減少 30 至 60 分鐘
                      • 在懷孕不相容的情況下修改工作站
                      • 懷孕期間的工作休息,由主治醫師規定
                      • 預產期前六週的產前產假,如果出現並發症,可再休兩週
                      • 十週的產後產假。

                                 

                                一項為期一年的前瞻性觀察研究(Bertucat、Mamelle 和 Munoz,23,000 年)調查了法國 Rhône-Ales 地區 50 家公司的 1987 名女性,研究了勞累的工作條件對早產的影響。 在研究期間,研究人群中出生了 1,150 名嬰兒。 我們分析了為適應懷孕而改變的工作條件以及這些改變與早產的關係(Mamelle、Bertucat 和 Munoz 1989),並觀察到:

                                  • 只有 8% 的女性對工作站改造進行了改革。
                                  • 33% 的女性按正常輪班工作,其他人的工作時間減少了 30 至 60 分鐘。
                                  • 除了產前產假外,50% 的女性至少休過一次工假; 疲勞是三分之一病例的原因。
                                  • 90% 的婦女在法定產假開始前停止工作,並獲得至少兩週的產假,以應對妊娠並發症; 疲勞是一半病例的原因。
                                  • 總而言之,考慮到預產期前六週的法定產前假(在某些情況下還有兩週),在這些工作條件艱苦的婦女群體中,產前產假的實際持續時間為 12 週。

                                           

                                          這些工作修改對懷孕結果有影響嗎? 工作站改造和工作日的輕微減少(30 至 60 分鐘)都與早產風險的非顯著降低有關。 我們認為,進一步減少工作週會產生更大的影響(表 4)。

                                          表 4. 與改變工作條件相關的早產的相對風險

                                          修改
                                          運行中
                                          條件
                                          女性人數 早產
                                          出生率
                                          (%)
                                          相對風險
                                          (95% 置信區間)
                                          工作情況的變化
                                          沒有
                                          1,062
                                          87
                                          6.2
                                          3.4
                                          0.5(0.2-1.6)
                                          減少每週工作時間
                                          沒有
                                          388
                                          761
                                          7.7
                                          5.1
                                          0.7(0.4-1.1)
                                          病假的情節1
                                          沒有
                                          357
                                          421
                                          8.0
                                          3.1
                                          0.4(0.2-0.7)
                                          增加產前產假1
                                          沒有或只有額外的 2 週
                                          487

                                          291
                                          4.3

                                          7.2
                                          1.7(0.9-3.0)

                                          1 在 778 名沒有以前或現在沒有產科病理的婦女的減少樣本中。

                                          資料來源:Mamelle、Bertucat 和 Munoz 1989。

                                           

                                          為了分析產前休假、工間休息和早產之間的關係,有必要區分預防性和治療性工間休息。 這需要將分析限制在無並發症妊娠的女性身上。 我們對該亞組的分析顯示,在懷孕期間休工假的婦女早產率有所降低,但延長產前假的婦女則沒有(表 9)。

                                          這項觀察性研究表明,在勞累條件下工作的女性在懷孕期間比其他女性有更多的工作休息時間,而且這些休息時間,尤其是在極度疲勞的情況下,與早產風險的降低有關(Mamelle、Bertucat 和穆尼奧斯 1989)。

                                          法國預防策略的選擇

                                          作為流行病學家,我們希望看到這些觀察結果得到實驗性預防研究的證實。 然而,我們必須捫心自問,哪個更合理:是等待此類研究,還是現在就推薦旨在預防早產的社會措施?

                                          法國政府最近決定在每位孕婦的病歷中加入一份“工作和懷孕指南”,與我們的疲勞量表相同。 因此,女性可以自己計算自己的疲勞分數。 如果工作條件艱苦,他們可以要求職業醫師或公司的職業安全負責人進行改造,以減輕他們的工作量。 如果被拒絕,她們可以要求主治醫生在懷孕期間規定休息週,甚至可以延長產前產假。

                                          現在的挑戰是確定能夠很好地適應每個國家的立法和社會條件的預防策略。 這需要一種衛生經濟學方法來評估和比較預防策略。 在任何預防措施被認為普遍適用之前,必須考慮許多因素。 當然,這些包括有效性,但也包括社會保障體系的低成本、由此產生的就業機會、女性的推薦以及雇主和工會的接受度。

                                          此類問題可以使用多標準方法(例如 Electra 方法)來解決。 這些方法允許根據一系列標準中的每一個對預防策略進行分類,並根據政治考慮對標准進行加權。 因此,可以特別重視社會保障體系的低成本或女性的選擇能力,例如(Mamelle 等人,1986 年)。 雖然這些方法推薦的策略因決策者和政治選擇而異,但從公共衛生的角度來看,有效性始終保持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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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期六,二月19 2011:02 15

                                          新生兒的職業和環境暴露

                                          環境危害對嬰幼兒構成特殊風險。 兒童不是“小大人”,無論是在他們吸收和消除化學物質的方式上,還是在他們對接觸有毒物質的反應方面。 新生兒暴露可能會產生更大的影響,因為體表面積過大且代謝能力(或消除化學物質的能力)相對不發達。 同時,潛在的毒性作用更大,因為大腦、肺和免疫系統仍在生命早期發育。

                                          在家中、日托設施和操場上存在接觸的機會:

                                          • 幼兒可以從空氣中(通過吸入)或通過皮膚吸收環境因素。
                                          • 攝入是主要的接觸途徑,尤其是當兒童開始表現出用手到嘴的活動時。
                                          • 父母頭髮、衣服或手上的物質可能會傳染給年幼的孩子。
                                          • 母乳是嬰兒的另一個潛在接觸源,儘管哺乳的潛在好處遠遠超過母乳中化學物質的潛在毒性作用。

                                          對於與新生兒暴露有關的許多健康影響,很難區分產前和產後事件。 出生前接觸花邊(通過胎盤)可能會在兒童早期繼續表現出來。 鉛和環境煙草煙霧都與出生前後的認知發育和肺功能缺陷有關。 在這篇綜述中,我們試圖關注產後暴露及其對幼兒健康的影響。

                                          鉛等重金屬

                                          在重金屬中,鉛 (b) 是人類在環境和職業環境中最重要的元素暴露。 電池製造、冶煉廠、焊接、焊接、建築和油漆去除過程中會發生大量職業暴露。 眾所周知,受僱於這些行業的父母會將衣服上的灰塵帶回家,這些灰塵會被孩子吸收。 兒童吸收鉛的主要途徑是通過攝入受鉛污染的油漆碎片、灰塵和水。 呼吸吸收是有效的,如果重新吸入鉛或烷基鉛氣溶膠,則吸入成為重要的暴露途徑(Clement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 1991)。

                                          鉛中毒幾乎可以損害每個器官系統,但目前的接觸水平主要與兒童的神經和發育變化有關。 此外,在嚴重接觸鉛的成人和兒童中觀察到腎臟和血液系統疾病。 心血管疾病和生殖功能障礙是已知的成年人接觸鉛的後遺症。 亞臨床腎臟、心血管和生殖影響被懷疑是由較低的長期鉛暴露引起的,有限的數據支持這一觀點。 動物數據支持人類的發現(Sager 和 Girard 1994)。

                                          就可測量的劑量而言,神經學影響的範圍從低暴露時的智商缺陷(血鉛 = 10 μg/dl)到 enceha-loathy (80 μg/dl)。 1985 年兒童的關注水平為 25 微克/分升,10 年降至 1993 微克/分升。

                                          1978 年,Chisholm 將新生兒暴露於工作父母帶回家的灰塵中,稱為“污染巢穴”。家庭灰塵負擔。 然而,職業性鉛仍然是當今新生兒接觸的重要潛在來源。 一項針對丹麥兒童的調查發現,接觸工人的孩子的血鉛含量大約是非職業接觸家庭的兩倍(Grandjean 和 Bach,1986 年)。 電纜接頭工(Rinehart 和 Yanagisawa 1993 年)和電容器製造工人(Kaye、Novotny 和 Tucker 1987 年)記錄了兒童接觸職業性鉛的情況。

                                          環境鉛暴露的非職業來源繼續對幼兒造成嚴重危害。 自從美國逐漸禁止將四乙基鉛用作燃料添加劑(1978 年)以來,兒童的平均血鉛水平已從 13 微克/分升下降到 3 微克/分升(Pirkle 等人,1994 年)。 油漆碎片和油漆灰塵現在是美國兒童鉛中毒的主要原因(Roer 1991)。 例如,在一份報告中,血液中鉛含量過高的年幼兒童(11 個月以下的新生兒)接觸灰塵和水的風險最大,而年齡較大的兒童(24 個月大)攝入油漆碎片的風險更大( ica)(Shannon 和 Graef 1992)。 通過去除油漆來減少鉛已成功地保護兒童免受灰塵和油漆碎片的影響(Farfel、Chisholm 和 Rohde 1994 年)。 具有諷刺意味的是,從事這家企業的工人被證明會將鉛塵帶回家。 此外,已經註意到幼兒持續接觸鉛會對經濟上處於不利地位的兒童造成不成比例的影響(Brody 等人,1994 年;Goldman 和 Carra,1994 年)。 這種不平等的藝術源於住房條件差; 早在 1982 年,就表明住房的惡化程度與兒童的血鉛水平直接相關(Clement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 1991)。

                                          新生兒職業暴露的另一個潛在來源是母乳中的鉛。 母乳中鉛含量較高與職業和環境來源有關(Ryu、Ziegler 和 Fomon 1978 年;Dabeka 等人 1986 年)。 牛奶中鉛的濃度相對於血液而言較低(大約為 1/5 至 1/2)(Wolff 1993),但嬰兒攝入的大量母乳會增加人體負擔的毫克數。 相比之下,嬰兒循環血液中的 b 含量通常低於 0.03 mg,通常攝入量每天低於 20 mg(Clement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 1991)。 事實上,母乳的吸收反映在嬰兒的血鉛水平上(Rabinowitz、Leviton 和 Needleman 1985 年;Ryu 等人 1983 年;Ziegler 等人 1978 年)。 應該注意的是,母乳中的正常鉛含量並不過高,哺乳對嬰兒營養的貢獻與其他來源的鉛含量相似。 相比之下,一個小漆池可能含有超過 10 毫克(10,000 毫克)的鉛。

                                          兒童發育減退與產前和產後鉛暴露有關。 產前暴露被認為是造成兩至四歲兒童智力和行為發育缺陷的原因(Landrigan 和 Cambell,1991 年;Bellinger 等人,1987 年)。 出生後鉛暴露的影響,例如新生兒從職業來源經歷的鉛暴露,可能會在 1994 至 10 歲甚至更晚的兒童中檢測到。 其中包括問題行為和低智商(Bellinger et al. 1984)。 這些影響不僅限於高暴露; 觀察到它們的水平相對較低,例如血鉛水平在 XNUMX mg/dl 的範圍內(Needleman 和 Bellinger XNUMX)。

                                          環境中的汞 (Hg) 可能以無機和有機(主要是甲基)形式存在。 最近在溫度計製造和含汞高壓設備維修工人中發現了汞的職業暴露。 其他可能接觸的職業包括繪畫、牙科、管道和氯製造(有毒物質和疾病登記署 1992 年)。

                                          有大量兒童發生產前和產後汞中毒的記錄。 兒童比成人更容易受到甲基汞的影響。 這主要是因為發育中的人類中樞神經系統對甲基汞“非常敏感”,這種影響在動物身上也能看到(Clarkson、Nordberg 和 Sager,1985 年)。 兒童的甲基汞接觸主要來自攝入受污染的魚或母乳,而元素汞則來自職業接觸。 職業暴露附帶的家庭暴露已被注意到(Zirschky 和 ​​Wetherell 1987)。 近年來,在家庭工業(Meeks、Keith 和 Tanner 1990 年;Rowens 等人 1991 年)和金屬汞的意外窗台(Florentine 和 Sanfilio 1991 年)中報告了家中的意外接觸。 元素汞接觸主要通過吸入發生,而烷基汞可通過攝入、吸入或皮膚接觸吸收。

                                          在研究最充分的中毒事件中,在非常高的甲基汞暴露後發現了感覺和運動功能障礙以及智力低下 在子宮內 或來自母乳 (Bakir et al. 1973)。 母親接觸是由於攝入了曾用作穀物殺真菌劑的甲基汞。

                                          農藥及相關化學品

                                          全世界每年生產數億噸農藥。 除草劑、殺菌劑和殺蟲劑主要用於發達國家的農業,以提高作物產量和質量。 木材防腐劑是一個小得多,但仍然是一個主要的市場藝術。 家庭和花園使用佔總消費量的比例相對較小,但從新生兒毒性的角度來看,家庭中毒的數量可能最多。 如果父母從事使用殺蟲劑的工作,職業接觸也是嬰兒間接接觸的潛在來源。 可能通過皮膚吸收、吸入和攝入接觸殺蟲劑。 超過 50 種殺蟲劑已被宣布對動物具有致癌性(McConnell 1986)。

                                          有機氯農藥包括芳香族化合物,例如 DDT(雙(4-氯苯基)-1,1,1-三氯乙烷)和環二烯,例如狄氏劑。 DDT 於 1940 年代初開始使用,作為消滅攜帶瘧疾的蚊子的有效手段,這一應用至今仍在發展中國家廣泛使用。 林丹是一種有機氯,廣泛用於控制體蝨和農業,特別是在發展中國家。 多氯聯苯 (CBs) 是自 1940 年代以來使用的另一種脂溶性有機氯混合物,它對通過母乳和其他受污染食品接觸的幼兒構成潛在的健康風險。 本章將分別討論林丹和 CB。 在母乳中也檢測到了多溴聯苯 (BB),幾乎只在密歇根州。 在這裡,1973-74 年無意中混入牲畜飼料的阻燃劑通過乳製品和肉類產品在全州廣泛傳播。

                                          氯丹已被用作殺蟲劑和房屋殺白蟻劑,幾十年來一直有效,這無疑是因為它的持久性。 接觸這種化學物質可能來自飲食和直接呼吸或皮膚吸收。 日本的母乳水平可能與飲食有關,也可能與家庭近期接受治療的方式有關。 生活在兩年多以前接受過治療的家庭中的婦女牛奶中的氯丹含量是生活在未接受過治療的家庭中的婦女的三倍(Taguchi 和 Yakushiji 1988)。

                                          飲食是持久性有機氯的主要來源,但吸煙、空氣和水也可能導致接觸。 這類殺蟲劑,也稱為鹵代烴,在環境中相當持久,因為它們是親脂性的、抗新陳代謝或生物降解並且表現出低揮發性。 在暴露量最高的人和動物脂肪中發現了數百米。 由於有機氯對野生動物的生殖毒性及其生物蓄積傾向,發達國家已基本禁止或限制使用有機氯。

                                          在非常高的劑量下,有機氯已觀察到神經毒性,但潛在的長期健康影響在人類中更受關注。 儘管慢性健康影響尚未得到廣泛記錄,但已在實驗動物和野生動物中發現了熱毒性、癌症和生殖功能障礙。 健康問題主要來自動物研究中觀察到的致癌作用以及肝臟和免疫系統的深刻變化。

                                          有機磷酸酯和氨基甲酸酯的持久性不如有機氯,是國際上使用最廣泛的一類殺蟲劑。 此類殺蟲劑在環境和體內降解相對較快。 許多有機磷酸酯和氨基甲酸酯表現出高急性神經毒性,在某些情況下還表現出慢性神經毒性。 皮炎也是一種廣泛報導的接觸殺蟲劑的症狀。

                                          用於施用某些殺蟲劑的石油基產品也可能引起關注。 包括血液和其他兒童癌症在內的慢性影響與父母或居住地接觸殺蟲劑有關,但流行病學數據非常有限。 然而,根據動物研究的數據,應避免接觸殺蟲劑。

                                          對於新生兒,已報告了範圍廣泛的接觸可能性和毒性作用。 在因急性中毒需要住院治療的兒童中,大多數是無意中攝入了殺蟲劑產品,而相當多的兒童是在躺在噴灑過的插入物上時接觸到殺蟲劑的(Casey、Thomson 和 Vale,1994 年;Zwiener 和 Ginsburg,1988 年)。 人們早就認識到殺蟲劑粉塵或液體會污染工人的衣服。 因此,除非工人在下班後採取適當的衛生預防措施,否則這條路線為家庭暴露提供了充足的機會。 例如,整個家庭的血液中十氯酮 (Keone) 水平升高,這歸因於工人在家清洗衣服(Grandjean 和 Bach 1986)。 家庭暴露於 TCDD(二噁英)已被記錄在案,兩名工人的兒子和妻子在爆炸後暴露於氯痤瘡中(Jensen、Sneddon 和 Walker,1972 年)。

                                          嬰兒可能接觸到的大部分病毒來自家庭內部和周圍的殺蟲劑應用(Lewis、Fortmann 和 Camann 1994)。 已發現家庭護理盒中的灰塵被大量殺蟲劑廣泛污染(Fenske 等人,1994 年)。 許多報告的家庭污染歸因於跳蚤消滅或草坪和花園使用殺蟲劑(Davis、Bronson 和 Garcia 1992)。 據預測,家庭跳蚤治療後嬰兒對毒死蜱的吸收會超過安全水平。 事實上,經過這種熏蒸程序後的室內空氣水平並不總是迅速降低到安全水平。

                                          母乳是新生兒接觸農藥的潛在來源。 數十年來,人們都知道母乳被農藥(尤其是有機氯)污染。 職業和環境暴露會導致母乳受到嚴重的殺蟲劑污染(D'Ercole 等人,1976 年;McConnell,1986 年)。 有機氯過去曾在母乳中含量過高,但在發達國家正在下降,與限制這些化合物後發生的脂肪濃度下降相平行。 因此,DDT 對母乳的污染目前在發展中國家最為嚴重。 母乳中幾乎沒有有機磷酸鹽的證據。 這可能歸因於這些化合物在體內的水溶性和快速代謝特性。

                                          攝入被殺蟲劑污染的水對新生兒也有潛在的健康風險。 在必須用水餵養嬰兒配方奶粉的情況下,這個問題最為明顯。 否則,商業嬰兒配方奶粉相對不含污染物(國家研究委員會 1993)。 被殺蟲劑污染的食物也可能導致嬰兒接觸。 商業牛奶、水果和蔬菜受農藥污染的程度非常低,即使在監管和監測最嚴格的發達國家也是如此(The Referee 1994)。 雖然牛奶佔嬰兒飲食的大部分,但水果(尤其是啤酒)和蔬菜(尤其是胡蘿蔔)也被幼兒大量食用,因此可能是接觸農藥的來源。

                                          在工業化國家,包括美國和西歐,大多數有機氯殺蟲劑,包括 DDT、氯丹、狄氏劑和林丹,自 1970 年代以來已被禁止、暫停或限制使用(Maxcy Rosenau-Last 1994)。 仍用於農業和非農業目的的殺蟲劑根據其在食品、水和醫藥產品中的含量受到管制。 由於這項規定,在過去四十年裡,脂肪組織和母乳中的農藥含量顯著下降。 然而,有機氯在發展中國家仍然被廣泛使用,例如,林丹和滴滴涕是最常用於農業和瘧疾控制的殺蟲劑(Awumbila 和 Bokuma 1994)。

                                          林丹

                                          林丹是工業級六氯化苯(BHC)的γ-異構體和活性成分。 BHC,也稱為六氯環己烷 (HCH),含有 40% 至 90% 的其他異構體——α、β 和 δ。 自 1949 年以來,這種有機氯已在世界範圍內用作農業和非農業殺蟲劑。職業接觸可能發生在六六六的製造、配​​製和應用過程中。 林丹作為乳膏、乳液和洗髮水中的藥物修復劑,也廣泛用於治療疥瘡和體蝨。 由於這些皮膚病通常發生在嬰兒和兒童身上,因此醫療可能導致嬰兒通過皮膚吸收六六六。 新生兒接觸也可能通過吸入父母帶回家或在家使用後殘留的蒸汽或灰塵而發生。 由於在母乳、乳製品和其他食品中檢測到六六六,與許多有機氯殺蟲劑一樣,飲食攝入也是嬰兒接觸的一種可能方式。 在禁止商業生產林丹之前,通過母乳接觸在美國更為普遍。 根據 IARC(國際癌症研究機構,1987 年),六氯環己烷可能對人類致癌。 然而,嬰兒不良健康後果的證據主要是對神經系統和造血系統的影響。

                                          殺蟲劑配方師的妻子描述了家庭接觸林丹的情況,證明了類似的新生兒接觸的可能性。 妻子的血液中含有 5 納克/毫升的 γ-六六六,濃度低於她丈夫的濃度(表 1)(Starr 等人,1974 年)。 據推測,γ-六六六是通過工人的身體和/或衣服帶入家中的。 該婦女及其丈夫的 γ-BHC 水平高於使用含 0.3 至 1.0% BHC 的洗劑治療的兒童所報告的水平。

                                          母乳中的六六六主要以 β 異構體形式存在(Smith 1991)。 γ-異構體在人體內的半衰期約為一天,而β-異構體會蓄積。

                                          表 1. 新生兒的潛在來源和接觸水平

                                            接觸源 血液中的 g-六六六
                                          (納克/毫升;ppb)
                                          職業暴露 低曝光
                                          高曝光
                                          5
                                          36
                                          成年男性 自殺未遂 1300
                                          孩子 急性中毒 100-800
                                          兒童 1% BHC 乳液(平均) 13
                                          家庭暴露病例報告1 丈夫
                                          妻子
                                          17
                                          5
                                          1980年以來的未暴露人群 南斯拉夫
                                          非洲
                                          Brasil
                                          印度
                                          52
                                          72
                                          92
                                          752

                                          1斯塔爾等。 (1974); 其他數據來自 Smith (1991)。
                                          2主要是 b-異構體。

                                          皮膚對藥物產品中林丹的吸收是施加於皮膚的量和接觸時間的函數。 與成人相比,嬰幼兒似乎更容易受到林丹的毒性影響(Clement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 1992)。 一個原因可能是嬰兒皮膚滲透性增加和較大的表面積與體積比增強了皮膚吸收。 新生兒體內的 BHC 水平可能會持續更長時間,因為 BHC 在嬰幼兒中的代謝效率較低。 此外,舔或用嘴巴接觸處理過的區域可能會增加新生兒的暴露量(Kramer 等人,1990 年)。 在皮膚應用醫療產品之前進行熱水淋浴或沐浴可能會促進皮膚吸收,從而加劇毒性。

                                          在一些報告的意外林丹中毒案例中,已經描述了明顯的毒性作用,其中一些是幼兒。 在一個案例中,一名兩個月大的嬰兒在多次接觸 1% 林丹洗劑後死亡,包括在洗完熱水澡後進行全身塗抹(戴維斯等人,1983 年)。

                                          大多數發達國家都限制林丹的生產和使用。 林丹在其他國家仍廣泛用於農業目的,正如一項關於加納農場殺蟲劑使用的研究指出的那樣,林丹分別佔農民和牧民殺蟲劑使用量的 35% 和 85%(Awumbila 和 Bokuma,1994 年)。

                                          多氯代聯苯

                                          從 1940 世紀 1970 年代中期到 1991 年代後期,多氯聯苯被用作電容器和變壓器中的絕緣液。 殘留物在環境中仍然因污染而令人反感,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於處置不當或意外發生。 一些仍在使用或儲存的設備仍然是潛在的污染源。 據報導,兒童在接觸電容器後血液中可檢測到 CBs 的事件(Wolff 和 Schecter 1987)。 也有暴露工人的妻子暴露的報導(Fishbein 和 Wolff XNUMX)。

                                          在兩項關於環境暴露的研究中,再次和出生後暴露於 CBs 與兒童的微小但顯著的影響有關。 在一項研究中,在研究組的母親產後母乳 CB 水平處於上 95 個百分位的兒童中發現了輕微的運動發育障礙(Rogan 等人,1986 年)。 另一方面,在血液濃度約為 25% 的兒童中發現感覺缺陷(以及較小的妊娠大小)(Jacobson 等人,1985 年;Fein 等人,1984 年)。 這些暴露水平處於研究的上限範圍內(母乳中高於 3 m(基於脂肪),兒童血液中高於 3 ng/ml),但並不過高。 常見的職業接觸會導致水平升高 100 到 1985 倍(Wolff XNUMX)。 在這兩項研究中,影響都歸因於產前暴露。 然而,這樣的結果聽起來是對新生兒在出生前和出生後過度暴露於此類化學物質的警示。

                                          溶劑類

                                          溶劑是一組揮發性或半揮發性液體,主要用於溶解其他物質。 接觸溶劑可能發生在製造過程中,例如在石油產品蒸餾過程中接觸己烷。 對於大多數人來說,在工作或家中使用溶劑時會接觸到溶劑。 常見的工業應用包括乾洗、脫脂、噴漆和脫漆以及印刷。 在家中,使用金屬清潔劑、乾洗產品、油漆稀釋劑或噴霧劑等產品時,可能會直接接觸溶劑。

                                          成人和嬰兒接觸溶劑的主要途徑是通過呼吸道和皮膚吸收。 攝入母乳是新生兒接觸來自父母工作的溶劑的一種方式。 由於大多數溶劑的半衰期較短,它們在母乳中的持續時間也同樣較短。 然而,在母體接觸後,某些溶劑至少會在短時間內(至少一個半衰期)進入母乳。 在母乳中檢測到的溶劑包括四氯乙烯、二硫化碳和氟烷(一種麻醉劑)。 對嬰兒可能接觸四氯乙烯 (TCE) 的詳細審查得出的結論是,母乳中的含量很容易超過推薦的健康風險指南 (Schreiber 1993)。 母親可能在工作場所暴露的嬰兒的超額風險最高(每百萬人 58 至 600 人)。 對於最高的非職業接觸,估計每 36 萬人有 220 至 10 人的超額風險; 這種暴露可能存在於乾洗店正上方的家中。 據進一步估計,牛奶中 TCE 的濃度會在停止接觸四到八週後恢復到“正常”(再次接觸)水平。

                                          在使用溶劑或溶劑型產品的家中,嬰兒可能會受到非職業性接觸。 室內空氣中的四氯乙烯等溶劑含量非常低,但始終可以檢測到。 水也可能含有相同類型的揮發性有機化合物。

                                          礦物粉塵和纖維:石棉、玻璃纖維、岩棉、沸石、滑石粉

                                          工作場所接觸礦物粉塵和纖維會導致工人患呼吸道疾病,包括肺癌。 如果父母在衣服或身上攜帶物品進入家中,灰塵暴露對新生兒來說是一個潛在的問題。 對於石棉,在家庭環境中發現了來自工作場所的纖維,由此導致的家庭成員暴露被稱為旁觀者或家庭暴露。 家族性石棉病的記錄是可能的,因為信號腫瘤、間皮瘤的發生主要與石棉接觸有關。 間皮瘤是一種發生在長時間潛伏期後的胸膜癌或腹膜癌(分別為肺和腹膜),通常在首次接觸石棉後 30 至 40 年。 這種疾病的病因似乎只與初次接觸後的時間長短有關,與強度或持續時間無關,也與首次接觸時的年齡無關(Nicholson 1986 年;Otte、Sigsgaard 和 Kjaerulff 1990 年)。 呼吸異常也歸因於旁觀者石棉暴露(Grandjean 和 Bach 1986)。 廣泛的動物實驗支持人類的觀察。

                                          據報導,大多數家族性間皮瘤病例發生在暴露的礦工、磨坊主、製造商和絕緣體的妻子中。 然而,許多兒童時期的暴露也與疾病有關。 這些兒童中有相當一部分在很小的時候就有過初步接觸(Dawson 等人,1992 年;Anderson 等人,1976 年;Roggli 和 Longo,1991 年)。 例如,在對居住在青石棉石棉礦鎮的 24 名間皮瘤家族接觸者進行的一項調查中,確定了 29 名確診或死亡年齡在 39 至 5 歲之間且初次接觸發生在不到一歲時的病例( n=2) 或三年 (n=1993) (Hansen et al. XNUMX)。

                                          接觸石棉顯然是間皮瘤的病因,但已進一步提出表觀遺傳機制,以解釋某些家族中不尋常的病例聚集。 因此,在 64 個家庭的 27 人中發生間皮瘤表明可能使某些個體對導致這種疾病的石棉損害更敏感的遺傳特徵(Dawson 等人 1992 年;Bianchi、Brollo 和 Zuch 1993 年)。 然而,也有人提出,僅接觸就可以為報告的家族聚集提供充分的解釋(Alderson 1986)。

                                          其他與職業病有關的無機粉塵包括玻璃纖維、沸石和滑石粉。 石棉和玻璃纖維都被廣泛用作絕緣材料。 肺纖維化和癌症與石棉有關,而與玻璃纖維的關係則不太明顯。 據報導,在土著接觸天然沸石的土耳其地區出現了間皮瘤。 接觸石棉也可能來自非職業來源。 由石棉纖維構成的 Diaers(“naies”)被認為是兒童接觸石棉的來源(Li、Dreyfus 和 Antman 1989); 然而,本報告並未排除父母的衣服是石棉接觸的來源。 在香煙、吹風機、地磚和某些類型的滑石粉中也發現了石棉。 它的使用在許多國家已被淘汰。 然而,兒童的一個重要考慮因素是學校中殘留的石棉絕緣材料,這已被廣泛調查為潛在的公共衛生問題。

                                          環境煙草煙霧

                                          環境煙草煙霧 (ETS) 是呼出的煙霧和陰燃香煙釋放的煙霧的組合。 雖然 ETS 本身不是可能影響新生兒的職業暴露源,但由於它可能對健康造成不良影響,並且它提供了其他氣溶膠暴露的一個很好的例子,因此在此對其進行了綜述。 非吸煙者接觸 ETS 通常被描述為被動吸煙或非自願吸煙。 產前暴露於 ETS 顯然與胎兒生長缺陷或損傷有關。 很難將產後結果與產前 ETS 的影響區分開來,因為父母吸煙很少局限於一次或另一次。 然而,有證據支持出生後暴露於 ETS 與呼吸系統疾病和肺功能受損之間的關係。 這些發現與成年人經歷的相似性加強了這種聯繫。

                                          ETS 在人類暴露和健康影響方面已得到很好的表徵和廣泛研究。 ETS 是一種人類致癌物(美國環境保護署 1992)。 可以通過測量包括唾液、血液和尿液在內的生物體液中尼古丁(煙草的一種成分)和可替寧(其主要代謝物)的水平來評估 ETS 暴露情況。 在母乳中也檢測到了尼古丁和可替寧。 在僅通過母乳喂養接觸 ETS 的嬰兒的血液和尿液中也發現了可替寧 (Charlton 1994; National Research Council 1986)。

                                          已明確確定新生兒暴露於 ETS 是由於父親和母親在家庭環境中吸煙所致。 母親吸煙是最重要的來源。 例如,多項研究表明,兒童尿液中的可替寧與母親每天吸的香煙數量相關(Marbury、Hammon 和 Haley,1993 年)。 新生兒接觸 ETS 的主要途徑是呼吸和飲食(通過母乳)。 日託中心是另一種潛在的暴露情況; 許多托兒所沒有禁煙政策(Sockrider 和 Coultras 1994)。

                                          父母吸煙的新生兒更常因呼吸系統疾病住院。 此外,暴露於 ETS 的嬰兒住院時間更長。 就因果關係而言,ETS 暴露與特定呼吸系統疾病無關。 然而,有證據表明,被動吸煙會增加重新存在的疾病的嚴重程度,例如支氣管炎和哮喘(Charlton 1994 年;Chilmonczyk 等人 1993 年;Rylander 等人 1993 年)。 接觸 ETS 的兒童和嬰兒也有更高頻率的呼吸道感染。 此外,患有呼吸道疾病的吸煙父母可以通過咳嗽將空氣傳播的感染傳染給嬰兒。

                                          出生後暴露於 ETS 的兒童表現出肺功能的輕微缺陷,這似乎與產前暴露無關(Frischer 等人,1992 年)。 儘管與 ETS 相關的變化很小(用力呼氣量每年減少 0.5%),而且這些影響在臨床上並不顯著,但它們表明發育中的肺細胞發生變化,可能預示著以後的風險。 父母吸煙還與從嬰儿期到 1994 歲的兒童患中耳炎或中耳積液的風險增加有關。 這種情況是兒童耳聾的常見原因,可能會導致教育進度延誤。 相關風險得到研究的支持,研究將所有中耳炎病例的三分之一歸因於父母吸煙(Charlton XNUMX)。

                                          輻射暴露

                                          電離輻射暴露是一種既定的健康危害,通常是意外或出於醫療目的的強烈暴露的結果。 它可能會損害高度增殖的細胞,因此可能對發育中的胎兒或新生兒非常有害。 診斷性 X 射線導致的輻射暴露通常非常低,被認為是安全的。 家庭接觸電離輻射的一個潛在來源是氡,它存在於某些地理區域的岩層中。

                                          輻射的產前和產後影響包括智力低下、智力低下、發育遲緩、先天畸形和癌症。 暴露於高劑量電離輻射也與癌症患病率增加有關。 這種暴露的發生率取決於劑量和年齡。 事實上,觀察到的乳腺癌相對風險最高 (~9) 發生在年輕時接觸電離輻射的女性中。

                                          最近,注意力集中在非電離輻射或電磁場 (EMF) 的可能影響上。 EMF 暴露與癌症之間關係的基礎尚不清楚,流行病學證據仍不清楚。 然而,在多項國際研究中,已報導 EMF 與白血病和男性乳腺癌之間存在關聯。

                                          兒童暴露於過度陽光下與皮膚癌和黑色素瘤有關(Marks 1988)。

                                          兒童癌症

                                          雖然尚未確定具體物質,但父母的職業暴露與兒童癌症有關。 發生兒童白血病的潛伏期可能是接觸開始後的 10 到 XNUMX 年,這表明接觸 在子宮內 或在產後早期可能與本病的病因有關。 接觸多種有機氯殺蟲劑(六六六、滴滴涕、氯丹)已初步與白血病有關,儘管這些數據尚未在更詳細的研究中得到證實。 此外,據報導,父母從事涉及殺蟲劑、化學品和煙霧的工作的兒童患癌症和白血病的風險增加(O'Leary 等人,1991 年)。 同樣,兒童患尤因氏骨肉瘤的風險與父母從事農業或接觸除草劑和殺蟲劑有關(Holly 等人,1992 年)。

                                          總結

                                          許多國家試圖規範環境空氣和食品以及工作場所中有毒化學品的安全水平。 然而,暴露的機會比比皆是,兒童特別容易受到有毒化學品的吸收和影響。 已經註意到,“發展中國家每天有 40,000 名兒童喪生,其中許多是不安全供水、疾病和營養不良所反映的環境濫用的結果”(Schaefer 1994)。 許多環境暴露是可以避免的。 因此,預防環境疾病作為對兒童健康不利影響的防禦措施具有高度優先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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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期六,二月19 2011:02 17

                                          立法中的生育保護

                                          在懷孕期間,暴露於工作或工作環境的某些健康和安全危害可能對女工及其未出生孩子的健康產生不利影響。 在分娩前後,她還需要從工作中抽出一段合理的時間來休養、哺乳和與孩子建立親密關係。 許多婦女希望並且需要能夠在分娩後重返工作崗位; 在一個婦女參與勞動力隊伍不斷增加並在許多國家接近男性的世界裡,這越來越被認為是一項基本權利。 由於大多數婦女需要養活自己和家人,因此產假期間收入的連續性至關重要。

                                          隨著時間的推移,各國政府頒布了一系列立法措施來保護懷孕和分娩期間的女工。 最近措施的一個特點是禁止以懷孕為由的就業歧視。 另一個趨勢是為母親和父親提供在孩子出生後分享休假權利的權利,以便任何一方都可以照顧孩子。 許多國家的集體談判有助於更有效地應用這些措施,並經常改進這些措施。 雇主還通過個人僱傭合同和企業政策的條款在促進生育保護方面發揮重要作用。

                                          保護的限度

                                          為職業婦女提供生育保護的法律通常僅限於正規部門,這可能只佔經濟活動的一小部分。 這些不適用於在非正規部門從事未註冊經濟活動的婦女,在許多國家,她們代表了職業婦女的大多數。 雖然世界範圍內存在改善和擴大生育保護的趨勢,但如何保護在正規經濟之外生活和工作的大部分人口仍然是一項重大挑戰。

                                          在大多數國家,勞動立法為在私營部門和公共部門的工業和非工業企業工作的婦女提供生育保護。 在家工作的工人、家政僱員、自營工人和僅僱用家庭成員的企業中的工人經常被排除在外。 由於許多婦女在小公司工作,僱用少於一定數量工人(例如,大韓民國為 XNUMX 名長期工人)的企業相對頻繁地被排除在外令人擔憂。

                                          許多從事不穩定工作的女工,例如愛爾蘭的臨時工或臨時工,在一些國家被排除在勞動立法的範圍之外。 根據他們工作的小時數,兼職工人也可能被排除在外。 其他女性群體可能被排除在外,例如女性經理(例如新加坡、瑞士)、收入超過特定最高限額的女性(例如毛里求斯)或按結果支付報酬的女性(例如菲律賓)。 在極少數情況下,未婚女性(例如,特立尼達和多巴哥的教師)沒有資格享受產假。 然而,在澳大利亞(聯邦),員工及其配偶可以享受育兒假,“配偶”一詞被定義為包括同居配偶。 在設定年齡限制的地方(例如,在以色列,18 歲以下的女性)通常不會排除很多女性,因為年齡限制通常低於或高於最佳生育年齡。

                                          公務員通常受到特殊規則的保護,這些規則可能提供比適用於私營部門的條件更優惠的條件。 例如,產假可能會更長,現金福利可能對應於全薪而不是工資的一定百分比,更有可能提供育兒假,或者可能更明確地確立復職權。 在許多國家,公共服務的條件可以作為進步的推動力,因為私營部門的集體談判協議通常是按照公共服務生育保護規則進行談判的。

                                          與勞動立法類似,社會保障法可能會限制其適用於某些部門或類別的工人。 雖然這項立法通常比一個國家的相應勞動法更具限制性,但它可以為勞動法未涵蓋的群體提供產假現金福利,例如個體經營婦女或與其個體經營丈夫一起工作的婦女。 在許多發展中國家,由於缺乏資源,社會保障立法可能只適用於有限的部門。

                                          然而,幾十年來,立法的覆蓋範圍已經擴展到更多的經濟部門和工人類別。 然而,雖然僱員可能受法律保護,但享受某些福利,特別是產假和現金福利,可能取決於某些資格要求。 因此,雖然大多數國家都保護生育,但職業婦女並不享有這種保護的普遍權利。

                                          產假

                                          分娩休假時間從幾周到幾個月不等,通常分為分娩前後兩部分。 可對部分或全部權利規定一段禁止就業期,以保證婦女得到充分的休息。 產假通常會在生病、早產或晚產以及多胞胎的情況下延長,或者在流產、死產或嬰兒死亡的情況下縮短。

                                          正常持續時間

                                          根據國際勞工組織 1919 年生育保護公約(第 3 號),“婦女在分娩後的六週內不得工作; [並且]如果她出示一份醫療證明,說明她的分娩可能會在六週內結束,她有權離開她的工作”。 1952 年《生育保護公約》(修訂版)(第 103 號)確認了 12 週的休假,包括產後六週的就業禁令,但沒有規定剩餘六週的使用。 1952 年生育保護建議書(第 95 號)建議休假 14 週。 2000 年生育保護建議書(第 191 號)建議休假 18 週 [編輯,2011 年]。 大多數接受調查的國家都達到了 12 週的標準,並且至少有三分之一的國家給予更長的時間。

                                          一些國家在產假分配方面提供了選擇的可能性。 在一些國家,法律沒有規定產假的分配(例如泰國),婦女有權按自己的意願早或晚開始休假。 在另一組國家,法律規定了分娩後的休息天數; 餘額可以在出生前或出生後計算。

                                          其他國家不允許靈活性:法律規定分娩前和分娩後有兩次休假。 這些時間可能相等,尤其是在總假期相對較短的情況下。 如果總休假超過 12 週,則產前時期通常比產後時期短(例如,在德國,產前六周和產後八週)。

                                          在相對少數的國家(例如,貝寧、智利、意大利),禁止在整個產假期間僱用婦女。 在其他國家,規定了一段強制休假時間,通常是在分娩後(例如,巴巴多斯、愛爾蘭、印度、摩洛哥)。 最常見的要求是出生後六週的強制期。 在過去十年中,規定產前強制休假的國家數量有所增加。 另一方面,在一些國家(例如加拿大),沒有強制休假的期限,因為人們認為休假是一種應該自由行使的權利,應該安排休假以適應每個婦女的需要和偏好。

                                          產假的資格

                                          大多數國家的立法都通過規定婦女有權休產假的天數來承認婦女享有產假的權利; 婦女只需要在休假時有工作,才有資格休假。 但是,在一些國家/地區,法律要求婦女在離職日期之前至少已受僱一段時間。 這段時間從安大略省或愛爾蘭的 13 周到贊比亞的兩年不等。

                                          在一些國家,女性必須在一周或一個月內工作一定小時數才能享受產假或福利。 當此類門檻較高時(如在馬耳他,每週工作 35 小時),可能會導致大量女性被排除在外,而她們是兼職工人的主體。 然而,在一些國家,門檻最近有所降低(例如,在愛爾蘭,每週工作時間從 16 小時減少到 XNUMX 小時)。

                                          少數國家/地區限制婦女在給定期間(例如兩年)內可以申請產假的次數,或將資格限制在一定次數的懷孕中,無論是在同一雇主處還是在婦女的一生中(例如,埃及、馬來西亞)。 例如,在津巴布韋,婦女有資格每 24 個月休一次產假,在為同一雇主工作期間最多可休 12 次產假。 在其他國家,生育超過規定數量孩子的婦女有資格享受產假,但不能享受現金福利(例如,泰國),或者有資格享受更短時間的帶福利休假(例如,斯里蘭卡:XNUMX前兩個孩子幾週,第三個及以後的孩子六週)。 將產假或福利的資格限制在一定數量的懷孕、兒童或倖存兒童(XNUMX 至 XNUMX 歲之間)的國家數量似乎在增加,但決不能確定產假的持續時間是否具有決定性意義影響家庭規模決策的因素。

                                          提前通知雇主

                                          在大多數國家,女性享受產假的唯一要求是出示醫療證明。 在其他地方,婦女還必須通知雇主她們打算休產假。 通知期從知道懷孕後(例如德國)到休假前一周(例如比利時)不等。 未能滿足通知要求可能會使婦女失去休產假的權利。 因此,在愛爾蘭,有關產假時間的信息應在合理可行的情況下盡快提供,但不得遲於產假開始前四個星期。 如果僱員未能滿足這一要求,她將失去休產假的權利。 在加拿大(聯邦),如果有正當理由不能發出通知,則免除通知要求; 在省一級,通知期從四個月到兩週不等。 如果未遵守通知期限,女工仍有權享受馬尼托巴省的正常產假; 在大多數其他省份,她有權獲得較短的期限(通常為六週,而不是 17 或 18 週)。 在其他國家/地區,法律並未闡明未發出通知的後果。

                                          現金福利

                                          大多數婦女不能在產假期間失去收入; 如果必須的話,許多人不會用完所有假期。 由於健康的孩子的出生對整個國家都有好處,作為一個公平的問題,雇主不應該承擔工人缺勤的全部成本。 自 1919 年以來,國際勞工組織的標準一直認為,在產假期間,婦女應領取現金福利,這些福利應從公共基金或保險體系中支付。 第 103 號公約要求根據有關企業僱用的男性和女性總人數繳納強制性社會保險計劃下的繳款,不分性別。 儘管在一些國家,產假福利只佔工資的一小部分,但在一些國家已經達到並在許多其他國家超過了第 103 號公約要求的三分之二的水平。 在接受調查的半數以上的國家中,生育津貼佔保險工資或全額工資的 100%。

                                          許多社會保障法可能會提供特定的生育津貼,從而將生育本身視為一種偶然事件。 其他規定,在產假期間,工人將有權享受疾病或失業救濟金。 將生育視為殘疾或將休假視為失業期可被視為不平等待遇,因為一般而言,此類福利僅在特定時期內可用,而在生育期間使用這些福利的婦女可能會發現自己沒有足夠的剩餘以支付以後的實際疾病或失業期。 事實上,在起草 1992 年歐洲理事會指令時,一項關於婦女在產假期間可以獲得疾病津貼的提議受到了強烈質疑; 有人認為,就男女平等待遇而言,需要承認生育是獲得福利的獨立理由。 作為妥協,產假津貼被定義為保證收入至少相當於有關工人生病時的收入。

                                          在接受調查的近 80 個國家中,福利由國家社會保障計劃支付,而在 40 多個國家中,這些費用由雇主支付。 在大約 15 個國家,為產婦福利提供資金的責任由社會保障和雇主共同承擔。 在福利由社會保障和雇主共同出資的情況下,可能需要每方支付一半(例如,哥斯達黎加),儘管可能會發現其他百分比(例如,洪都拉斯:社會保障三分之二,雇主三分之一) ). 雇主可能需要另一種類型的繳款:當社會保障支付的生育津貼數額基於法定可參保收入並且佔婦女全薪的比例較低時,法律有時規定雇主將支付餘額婦女的工資和由社會保障基金支付的生育津貼(例如,在布基納法索)。 雇主自願支付額外費用是許多集體協議的一個特點,也是個人僱傭合同的一個特點。 雇主參與支付現金產假福利可能是解決因缺乏其他資金而造成的問題的現實辦法。

                                          保護孕期和哺乳期婦女的健康

                                          根據 1952 年生育保護建議書(第 95 號)的要求,許多國家規定了各種措施來保護孕婦及其子女的健康,通過重新安排工作時間來盡量減少疲勞或保護婦女免受傷害。危險或不健康的工作。

                                          在一些國家(例如,荷蘭、巴拿馬),法律規定雇主有義務安排工作,使其不影響懷孕的結果。 這種方法符合現代職業健康和安全實踐,允許根據女性個體的需要採取相應的預防措施,因此是最令人滿意的。 更一般地說,通過禁止或限制可能對母親或兒童健康有害的工作來尋求保護。 這種禁令可能是籠統的措辭,也可能適用於某些類型的危險工作。 然而,在墨西哥,如果主管當局認為已採取必要的健康保護措施,則禁止僱用婦女從事不健康或危險的工作; 它也不適用於擔任管理職位的婦女或擁有大學學位或技術文憑或擁有從事工作所需的知識和經驗的婦女。

                                          在許多國家,法律規定孕婦和哺乳母親不得從事“超出其力所能及”、“涉及危險”、“對她們或她們孩子的健康有危險”或“需要不適合他們條件的體力勞動”。 然而,這種普遍禁止的應用可能會帶來問題:如何以及由誰來確定一項工作超出了一個人的能力範圍? 由相關工人、雇主、勞動監察員、職業健康醫師、婦女自己的醫生? 欣賞上的差異可能會導致一名婦女無法從事她實際上可以做的工作,而另一名婦女可能不會被免職,因為工作太累了。

                                          其他國家列出了禁止孕婦和哺乳母親從事的工作類型(例如奧地利、德國),有時會非常詳細。 負載的處理經常受到監管。 一些國家/地區的立法明確禁止接觸某些化學品(例如苯)、生物製劑、鉛和輻射。 日本禁止在懷孕期間和分娩後一年進行地下工作。 在德國,計件工作和固定節奏的流水線上工作是被禁止的。 在一些國家,懷孕工人可能不會被分配到其永久居住地以外的地方工作(例如,加納,在第四個月之後)。 在奧地利,孕婦工作的地方禁止吸煙。

                                          在一些國家(例如,安哥拉、保加利亞、海地、德國),雇主必須將工人調到合適的工作崗位。 通常,工人必須保留她以前的工資,即使她被調到的職位的工資較低。 在老撾人民民主共和國,婦女在三個月內保留原來的工資,然後按照與她實際從事的工作相對應的費率支付工資。 在俄羅斯聯邦,如果要為無法繼續工作的婦女提供合適的職位,則在找到新職位期間,她可以保留自己的工資。 在某些情況下(例如,羅馬尼亞),兩種工資之間的差額由社會保障支付,這是一種應提及的安排,因為生育保護的費用在可行的情況下不應由個別雇主承擔。

                                          也可以從本身不危險但經醫生證明對特定婦女的健康狀況有害的工作(例如,法國)轉移。 在其他國家,應有關工人的要求可以進行調動(例如,加拿大、瑞士)。 在法律允許雇主建議調動的情況下,如果雇主與工人之間存在分歧,職業醫師將確定是否有任何醫療需要更換工作以及工人是否適合從事已經改變的工作被建議給她。

                                          一些國家澄清了這樣一個事實,即調動是臨時的,當工人休完產假返回或之後的特定時間必須重新分配到她以前的工作(例如,法國)。 在不可能進行調動的情況下,一些國家規定工人將獲得病假(例如塞舌爾),或者如上所述,產假將提前開始(例如冰島)。

                                          不歧視

                                          越來越多的國家採取措施確保婦女不會因懷孕而受到歧視。 他們的目標是確保孕婦在就業期間得到與男性和其他女性平等的考慮和待遇,尤其是不會被降職、不會失去資歷或不會僅僅因為懷孕而被拒絕晉升。 現在越來越普遍的國家立法禁止基於性別的歧視。 在許多情況下,這樣的禁令可能而且確實已經被法院解釋為禁止因懷孕而歧視。 歐洲法院沿用了這種做法。 在 1989 年的一項判決中,法院裁定,雇主因女性懷孕而解僱或拒絕僱用該女性違反了歐洲理事會關於平等待遇的第 76/207/EEC 號指令。 這一判決對於澄清基於懷孕做出就業決定時存在性別歧視這一事實很重要,即使法律沒有明確指出懷孕是禁止歧視的理由。 在性別平等的案例中,通常會將給予女性的待遇與給予假設的男性的待遇進行比較。 法院裁定,在孕婦的情況下不需要進行這種比較,因為懷孕對婦女來說是獨一無二的。 如果因懷孕而受到不利待遇,則根據定義存在基於性別的歧視。 這與國際勞工組織實施公約和建議書關於 1958 年歧視(就業和職業)公約(第 111 號)範圍的專家委員會的立場是一致的,該公約指出基於懷孕、分娩和相關醫療條件​​(國際勞工組織 1988 年)。

                                          許多國家明確禁止以懷孕為由的歧視(例如,澳大利亞、意大利、美國、委內瑞拉)。 其他國家/地區將基於性別的歧視定義為包括基於懷孕或休產假的歧視(例如,芬蘭)。 在美國,通過將懷孕視為殘疾來進一步確保保護:在擁有 15 名以上工人的企業中,禁止歧視孕婦、分娩婦女和患有相關疾病的婦女; 與懷孕和相關事項有關的政策和做法必須按照適用於其他殘疾的相同條款和條件適用。

                                          在一些國家,法律包含明確的要求,說明以懷孕為由的歧視事例。 例如,在俄羅斯聯邦,雇主不得以懷孕婦女為由拒絕僱用她; 如果不僱用孕婦,雇主必須書面說明不僱用她的理由。 在法國,雇主在拒絕僱用一名婦女、在試用期內終止她的合同或命令她調動時考慮到懷孕是非法的。 雇主試圖確定求職者是否懷孕或要求提供此類信息也是違法的。 同樣,不得要求婦女透露她們懷孕的事實,無論她們是申請工作還是受僱於某項工作,除非她們要求受益於任何關於保護孕婦的法律或法規。

                                          單方面和任意強加給孕婦的轉移可能構成歧視。 在玻利維亞,與該地區的其他國家一樣,婦女在懷孕期間和孩子出生後一年內都受到保護,不會被非自願轉移。

                                          將職業婦女懷孕期間的健康保護權與她們不受歧視的權利結合起來的問題在招聘時造成了特殊的困難。 懷孕的求職者是否應該透露她的情況,尤其是申請涉及孕婦禁止工作的職位? 在 1988 年的一項判決中,德國聯邦勞工法院裁定,申請德國法律禁止孕婦從事完全夜間工作的工作的孕婦應將其情況告知潛在雇主。 該判決因違反 1976 年歐共體關於平等待遇的指令而被歐洲法院否決。 法院認定,該指令排除了僱傭合同因法定禁止夜間工作而被認定為無效,或因雇主在其基本個人特徵方面的錯誤而被雇主撤銷的情況。合同訂立時的婦女。 該僱員因懷孕而無法執行她應聘的工作是暫時的,因為合同沒有固定期限。 因此,由於這種無能為力而認定其無效或無效將違背指令的目標。

                                          就業保障

                                          許多婦女因為懷孕而失去了工作。 如今,雖然保障範圍有所不同,但就業保障是生育保障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

                                          國際勞工標準以兩種不同的方式解決這個問題。 根據第 3 號公約第 4 條和第 103 號公約第 6 條的規定,生育保護公約禁止在產假期間和任何延長期間解僱,或在休假期間解僱通知到期時解僱。在此期間,可能被視為合法的理由被認為是不允許的(ILO 1965)。 如果婦女在休產假前被解僱,則應在她缺席期間暫停通知,並在她返回後繼續通知。 1952 年生育保護建議書(第 95 號)要求保護孕婦的就業,從雇主被告知懷孕之日起至她休完產假返回一個月後。 它將受僱婦女的嚴重過錯、企業關閉和定期合同到期等情況確定為在保護期內被解僱的合法理由。 1982 年《終止僱傭公約》(第 158 號;第 5(d)-(e) 條)不禁止解僱,但規定懷孕或休產假不工作不應構成終止僱傭關係的正當理由。

                                          在歐盟層面,1992 年指令禁止從懷孕開始到產假結束期間解僱,與工人狀況無關的例外情況除外。

                                          通常,國家規定了兩套關於解僱的規則。 通知解僱適用於企業倒閉、裁員等情況,以及由於各種原因,工人無法完成應聘的工作或未能完成雇主滿意的工作. 未經通知解僱用於終止因嚴重疏忽、嚴重不當行為或其他嚴重行為而犯下罪行的工人的服務,這些行為通常在立法中全面列出。

                                          就通知解僱而言,很明顯,雇主可以武斷地認定懷孕與工人的工作不相容,並以懷孕為由解僱她。 那些希望逃避對孕婦的義務,或者甚至根本不喜歡工作場所有孕婦的人,可以找藉口解僱懷孕期間的工人,即使鑑於非歧視規則的存在,他們會不得以懷孕作為解僱理由。 許多人同意保護工人免受此類歧視性決定的合法性:禁止以懷孕為由或在懷孕和產假期間提前通知解僱通常被視為一種公平措施,並在許多國家生效。

                                          國際勞工組織公約和建議書實施委員會認為,防止解僱的保護並不排除雇主終止僱傭關係,因為他或她發現女僱員有嚴重過失:相反,當有理由時例如,為了證明解僱是合理的,雇主有義務將法定通知期延長至完成公約規定的保護期所需的任何期限。 例如,在比利時就是這種情況,雇主有合法理由解僱正在休產假的婦女,但可以發出通知,以便在婦女休假返回後到期。

                                          在企業關閉或經濟緊縮的情況下保護孕婦不被解僱也帶來了類似的問題。 對於停止運營的公司來說,繼續支付不再為他們工作的人的工資確實是一種負擔,即使是短期的。 然而,懷孕女性的招聘前景往往比未懷孕女性或男性更黯淡,孕婦尤其需要繼續就業的情感和經濟保障。 如果婦女在懷孕期間不能被解僱,她們可以推遲到生產後才找工作。 事實上,在立法規定了被裁員的各類工人的解僱順序時,孕婦是最後或最後被解僱的人之一(例如,埃塞俄比亞)。

                                          父親和父母的休假和福利

                                          除了保護孕婦和哺乳期婦女的健康和就業狀況外,許多國家還規定陪產假(在分娩時或大約分娩時的短期休假)。 其他形式的休假與兒童的需求有關。 一種是領養假,另一種是育兒假。 許多國家預見到後一種休假,但採用不同的方法。 一組為年幼孩子的母親提供休假(可選產假),而另一組為父母雙方提供額外假期(育兒假)。 父母雙方都需要照顧幼兒的觀點也反映在綜合育兒假制度中,該制度為父母雙方提供了很長一段時間的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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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期六,二月19 2011:02 18

                                          懷孕和美國工作建議

                                          近幾十年來家庭生活的變化對工作與懷孕之間的關係產生了巨大影響。 其中包括:

                                            • 大量婦女,尤其是育齡婦女繼續進入勞動力市場。
                                            • 這些婦女中有許多人傾向於推遲成家,直到她們年紀大了,到那時她們往往已經擔任了重要職位並成為生產機構的重要成員。
                                            • 與此同時,少女懷孕的人數不斷增加,其中許多是高危懷孕。
                                            • 由於分居率、離婚率和選擇其他生活方式的比率不斷上升,以及父母雙方都必須工作的家庭數量增加,經濟壓力迫使許多婦女在懷孕期間盡可能長時間地繼續工作。

                                            與懷孕有關的缺勤和生產力損失或受損的影響,以及對母親及其嬰兒的健康和福祉的擔憂,導致雇主更加積極主動地處理懷孕和工作問題。 在雇主支付全部或部分醫療保險費的情況下,避免複雜的懷孕和新生兒問題有時會產生驚人費用的前景是一個強有力的激勵因素。 某些響應由法律和政府法規規定,例如,防範潛在的職業和環境危害以及提供產假和其他福利。 其他是自願的:產前教育和護理程序、修改後的工作安排,如彈性時間和其他工作時間表安排、家屬護理和其他福利。

                                            妊娠管理

                                            對於孕婦及其雇主而言,最重要的是無論她在懷孕期間是否繼續工作,都可以參與專業的健康管理計劃,該計劃旨在識別和避免或盡量減少對母親及其胎兒的風險,從而使她能夠毫無顧慮地繼續工作。 在每次計劃的產前檢查中,醫生或助產士應評估醫療信息(生育和其他病史、當前主訴、身體檢查和實驗室檢查)以及關於她的工作和工作環境的信息,並製定適當的建議。

                                            重要的是,衛生專業人員不要依賴與患者工作相關的簡單工作描述,因為這些描述通常不准確且具有誤導性。 工作信息應包括有關身體活動、化學品和其他暴露以及情緒壓力的詳細信息,其中大部分可以由女性自己提供。 然而,在某些情況下,可能需要來自主管的輸入,通常由安全部門或員工健康服務(如果有的話)轉達,以提供更完整的危險或嘗試性工作活動情況以及控制他們的可能性潛在的傷害。 這也可以作為對無意或故意誤導醫生的患者的檢查; 他們可能會誇大風險,或者如果他們認為繼續工作很重要,可能會低估風險。

                                            工作建議

                                            關於孕期工作的建議分為三類:

                                             

                                            婦女可以繼續工作,而不會改變她的活動或環境。 這適用於大多數情況。 經過廣泛的審議,由產科保健專業人員、職業醫生和護士以及由 ACOG(美國婦產科醫師學會)和 NIOSH(美國國家職業安全與健康研究所)召集的婦女代表組成的妊娠殘疾工作組得出結論“正常懷孕的正常婦女所從事的工作不會比社區正常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危險更大,可以繼續不間斷地工作直到分娩開始,並且可以在沒有並發症的幾週後恢復工作交付”(Isenman 和 Warshaw,1977 年)。

                                             

                                            婦女可以繼續工作,但只能對工作環境或她的工作活動進行某些修改。 這些修改要么是“可取的”,要么是“必要的”(在後一種情況下,如果無法進行,她應該停止工作)。

                                             

                                            女人不應該工作. 醫生或助產士的判斷是,任何工作都可能對她的健康或發育中的胎兒的健康有害。

                                            這些建議不僅應該詳細說明所需的工作調整,還應該規定它們應該有效的時間長度,並指出下一次專業考試的日期。

                                            非醫療考慮

                                            上述建議完全基於與工作要求相關的母親及其胎兒健康的考慮。 他們沒有考慮上下班、家務和照顧其他孩子和家庭成員等工作之外的負擔; 這些有時甚至比工作要求更高。 當要求改變或限制活動時,應考慮是否應在工作中、家中或兩者兼而有之的問題。

                                            此外,支持或反對繼續工作的建議可能構成各種非醫療考慮因素的基礎,例如,福利資格、帶薪與無薪休假或保證工作保留。 一個關鍵問題是該婦女是否被視為殘疾。 一些雇主斷然認為所有懷孕的工人都是殘疾的,並努力將她們從勞動力隊伍中解僱,儘管許多人能夠繼續工作。 其他雇主認為所有懷孕的僱員都傾向於放大任何殘疾,以便有資格獲得所有可用的福利。 有些人甚至質疑這樣一種觀念,即懷孕,無論是否致殘,都是他們需要關心的問題。 因此,殘疾是一個複雜的概念,雖然從根本上基於醫學發現,但涉及法律和社會方面的考慮。

                                            懷孕和殘疾

                                            在許多司法管轄區,重要的是要區分懷孕的殘疾和懷孕作為生命中需要特殊福利和豁免的時期。 妊娠殘疾分為三類:

                                            1. 產後殘疾. 從純粹的醫學角度來看,通過簡單的分娩終止妊娠後的恢復僅持續幾週,但通常會延長到六到八週,因為大多數產科醫生通常會在這時安排他們的第一次產後檢查。 然而,從實際和社會學的角度來看,許多人認為延長假期是可取的,以加強家庭紐帶、促進母乳喂養等。
                                            2. 醫療並發症造成的殘疾. 身體並發症,如子癇、先兆流產、心血管或腎臟問題等,將導致活動減少甚至住院,只要身體狀況持續或直到婦女從身體問題和懷孕中恢復過來.
                                            3. 殘疾反映了避免暴露於毒性危害或異常身體壓力的必要性。 由於胎兒對許多環境危害的敏感性更高,因此孕婦可能被視為殘疾,即使她自己的健康可能沒有受到損害的危險。

                                             

                                            結論

                                            平衡家庭責任和家庭外工作的挑戰對女性來說並不陌生。 現代社會可能是新的,它重視婦女及其後代的健康和福祉,同時讓婦女面臨通過就業實現個人成就感和應對維持可接受的生活水平的經濟壓力的雙重挑戰。 越來越多的單親父母和已婚夫婦都必須工作,這表明工作與家庭的問題不容忽視。 許多懷孕的就業婦女必須繼續工作。

                                            滿足這些人的需求是誰的責任? 有人會爭辯說,這純粹是個人問題,完全由個人或家庭來處理。 其他人則認為這是一種社會責任,會制定法律並在整個社區範圍內提供經濟和其他福利。

                                            雇主應該負擔多少? 這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組織的性質、位置,通常還取決於組織的規模。 雇主受到兩套考慮因素的驅動:法律法規強加的因素(有時是滿足有組織的勞工贏得的要求的需要)和社會責任以及保持最佳生產力的實際必要性所要求的因素。 歸根結底,它取決於對人力資源的高度重視,並承認工作責任和家庭承諾之間的相互依存關係,以及它們有時對健康和生產力產生的平衡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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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期一,二月21 2011 20:04

                                            結構與功能

                                            呼吸系統從鼻子和嘴巴外面的呼吸區通過頭部和胸部的導氣管延伸到肺泡,肺泡和周圍流動的毛細血管血液之間發生呼吸氣體交換。 它的主要功能是輸送氧氣(O2) 到肺的氣體交換區域,在那裡它可以擴散到肺泡壁並通過肺泡壁,根據需要在廣泛的工作或活動水平上為流經肺泡毛細血管的血液充氧。 此外,該系統還必須: (1) 從肺泡毛細血管中清除等量進入肺部的二氧化碳; (2) 維持體溫和肺氣道內的水蒸氣飽和度(以維持表面液體和細胞的活力和功能能力); (3) 保持無菌(以防止感染及其不良後果); (4) 消除多餘的表面液體和碎片,例如吸入顆粒和衰老的吞噬細胞和上皮細胞。 它必須在整個生命週期內連續完成所有這些高要求任務,並且在性能和能源利用方面以高效率完成。 該系統可能會被高濃度的香煙煙霧和工業粉塵等嚴重侵害所濫用和淹沒,或者被低濃度的特定病原體攻擊或破壞其防禦機制,或導致它們發生故障。 它能夠像往常一樣勝任地克服或補償此類侮辱,這證明了其結構和功能的優雅結合。

                                            傳質

                                            國際放射防護委員會 (ICRP 1994) 的一個工作組簡明扼要地總結了人類呼吸道的複雜結構和眾多功能,如圖 1 所示。導氣管,也稱為呼吸死腔,佔據約0.2升。 它們調節吸入的空氣,並通過對流(大流量)將其分配到從末端細支氣管引出的大約 65,000 個呼吸腺泡。 隨著潮氣量的增加,對流主導呼吸性細支氣管深處的氣體交換。 在任何情況下,在呼吸腺泡內,從對流潮汐前沿到肺泡表面的距離足夠短,因此有效的 CO2-O2 交換通過分子擴散發生。 相比之下,空氣中的顆粒物的擴散係數比氣體的擴散係數小幾個數量級,它們傾向於保持懸浮在潮汐空氣中,並且可以在不沉積的情況下呼出。

                                            圖 1. 1994 年 ICRP 劑量學模型中使用的呼吸道和區域的形態學、細胞學、組織學、功能和結構。

                                            RES010F1

                                            吸入的顆粒中有很大一部分確實沉積在呼吸道內。 圖 2 總結了潮式呼吸吸氣相期間肺氣道中顆粒沉積的機制。空氣動力學直徑大於約 2 毫米的顆粒(具有相同終端沉降(斯托克斯)速度的單位密度球體的直徑)在較大的氣道中存在的相對較高的速度下,可能具有顯著的動量和沈積物。 大於約 1 毫米的顆粒可以通過沉澱沉積在流速非常低的較小傳導氣道中。 最後,直徑在 0.1 和 1 毫米之間的顆粒在單次潮氣呼吸中沉積的可能性非常低,可以保留在每個潮氣週期中與殘餘肺空氣交換的大約 15% 的吸入潮氣中。 這種體積交換的發生是由於肺部不同部分的氣流時間常數不同。 由於殘留空氣在肺中的停留時間要長得多,吸入潮汐空氣的這種截留體積內的 0.1 至 1 毫米顆粒的低固有顆粒位移足以導致它們在呼吸過程中通過沉降和/或擴散而沉積連續的呼吸。

                                            圖 2. 肺氣道中顆粒沉積的機制

                                            RES010F2

                                            佔呼氣潮氣流量約 15% 的基本上無顆粒的殘留肺空氣往往像清潔空氣鞘一樣圍繞著向遠側移動的潮氣的軸芯,因此呼吸腺泡中的顆粒沉積集中在內部氣道分叉處等表面,而支間氣道壁幾乎沒有沉積。

                                            沉積的顆粒數量及其沿呼吸道表面的分佈,連同沉積材料的毒性,是致病潛力的關鍵決定因素。 沉積的顆粒會損壞沉積部位或附近的上皮細胞和/或活動的吞噬細胞,或者會刺激對系統產生二次影響的液體和細胞衍生介質的分泌。 沉積為顆粒、顆粒上或顆粒內的可溶性物質可以擴散到表面液體和細胞中並通過表面液體和細胞擴散,並通過血液迅速輸送到全身。

                                            散裝材料的水溶性不能很好地指導顆粒在呼吸道中的溶解度。 小到足以進入肺部的顆粒的非常大的表面積與體積比通常大大提高了溶解度。 此外,氣道內表面液體的離子和脂質含量複雜且高度可變,可導致溶解度增加或水性溶質快速沉澱。 此外,顆粒在氣道表面的清除途徑和停留時間在呼吸道的不同功能部位有很大差異。

                                            修訂後的 ICRP 工作組的清除模型確定了呼吸道內的主要清除途徑,這些途徑對於確定各種放射性物質的滯留以及呼吸組織和其他器官在易位後接收的輻射劑量具有重要意義。 ICRP 沉積模型用於估計進入每個清除途徑的吸入物質的量。 這些離散路徑由圖 3 中所示的隔室模型表示。它們對應於圖 1 中所示的解剖隔室,並在表 1 中進行了總結,連同提供吸入顆粒劑量測定指導的其他小組的路徑一起進行了總結。

                                            圖 3. 表示 1994 ICRP 模型中每個區域隨時間變化的粒子傳輸的隔間模型

                                            RES010F3

                                            表 1. 粒子沉積模型中定義的呼吸道區域

                                            包括解剖結構 ACGIH地區 ISO 和 CEN 區域 1966 年 ICRP 任務組區域 1994 年 ICRP 任務組區域
                                            鼻子、鼻咽部
                                            口腔、口咽、喉咽
                                            頭部氣道 (HAR) 胸外 (E) 鼻咽 (NP) 前鼻道(ET1 )
                                            所有其他胸腔外 (ET2 )
                                            氣管、支氣管 氣管支氣管 (TBR) 氣管支氣管 (B) 氣管支氣管 (TB) 氣管和大支氣管 (BB)
                                            細支氣管(至終末細支氣管)       細支氣管 (bb)
                                            呼吸性細支氣管、肺泡管、
                                            肺泡囊,肺泡
                                            氣體交換 (GER) 肺泡 (A) 肺 (P) 肺泡間質 (AI)

                                             

                                            胸外氣道

                                            如圖 1 所示,ICRP (1994) 將胸腔外氣道劃分為兩個不同的間隙和劑量測定區域:前鼻道 (ET1) 和所有其他胸外氣道 (ET2)——即後鼻道、鼻咽和口咽以及喉部。 沉積在前鼻道內壁皮膚表面的顆粒 (ET1) 被假定只能通過外部手段(鼻涕、擦拭等)去除。 大部分物質沉積在鼻口咽或喉部(ET2) 會在覆蓋這些氣道的液體層中快速清除。 新模型認識到超細顆粒在胸腔外氣道中的擴散沉積可能是大量的,而早期模型則沒有。

                                            胸呼吸道

                                            沉積在胸腔中的放射性物質通常分為氣管支氣管 (TB) 區域和肺泡間質 (AI) 區域,前者沉積的顆粒經受相對較快的粘膜纖毛清除,後者的顆粒清除速度慢得多。

                                            出於劑量測定目的,ICRP(1994 年)將肺結核區域吸入物質的沉積分為氣管和支氣管 (BB),以及更遠端的小氣道細支氣管 (bb)。 然而,這兩種類型的氣道中的纖毛能夠清除沉積顆粒的後續效率存在爭議。 為了確定支氣管和細支氣管上皮細胞的劑量不會被低估,工作組假設沉積在這些氣道中的顆粒數量中有一半受到相對“緩慢”的粘膜纖毛清除的影響。 顆粒被粘膜纖毛系統清除得相對較慢的可能性似乎取決於它的物理尺寸。

                                            沉積在 AI 區域的材料被細分為三個隔間(AI1,AI2 和AI3),每個都比 TB 沉積更慢地清除,子區域以不同的特徵速率清除。

                                            圖 4. 1994 年 ICRP 模型中參考光之工作者(正常鼻子呼吸器)在每個呼吸道區域的沉積分數。

                                            RES010F4

                                            圖 4 描述了 ICRP (1994) 模型根據每個區域的沉積分數作為吸入顆粒大小的函數的預測。 它反映了 0.1 和 1 毫米之間的最小肺沉積,其中沉積主要由深肺中潮氣和殘餘肺空氣之間的交換決定。 沉積增加到 0.1 毫米以下,因為隨著粒徑的減小擴散變得更加有效。 隨著沉降和撞擊變得越來越有效,沉積會隨著大於 1 毫米的粒徑增加而增加。

                                             

                                             

                                            職業健康和社區空氣污染專業人員和機構採用了不太複雜的尺寸選擇性沉積模型,這些模型已用於製定特定粒徑範圍內的吸入暴露限值。 區別在於:

                                            1. 那些不會被吸入鼻子或嘴裡的顆粒,因此不會造成吸入危害
                                            2. 可吸入的(也稱為 鼓舞人心的) 顆粒物 (IPM)——那些被吸入並沉積在呼吸道內任何地方的危險物質
                                            3. 胸腔顆粒物 (TPM)——那些穿透喉部並且沉積在胸腔內任何地方時都是危險的
                                            4. 可吸入顆粒物 (RPM) - 那些穿透末梢細支氣管並沉積在肺部氣體交換區域時具有危險性的顆粒。

                                             

                                            在 1990 年代初期,IPM、TPM 和 RPM 的量化定義在國際上得到了統一。 表 1993 列舉了符合美國政府工業衛生學家會議 (ACGIH 1991)、國際標準化組織 (ISO 1991) 和歐洲標準化委員會 (CEN 2) 標準的空氣採樣器的尺寸選擇入口規格。它們與 ICRP (1994) 的沉積分數不同,特別是對於較大的顆粒,因為它們採取保守的立場,即應該為那些從事口腔吸入的人提供保護,從而繞過鼻道更有效的過濾效率。

                                            表 2. ACGIH、ISO 和 CEN 以及 PM 的可吸入、胸腔和呼吸性粉塵標準10 美國環保局標準

                                            可吸入 胸椎 可呼吸 PM10
                                            粒子氣-
                                            動態直徑(mm)
                                            可吸入
                                            顆粒狀
                                            質量
                                            (IPM) (%)
                                            粒子氣-
                                            動態直徑(mm)
                                            胸椎
                                            顆粒狀
                                            質量 (TPM) (%)
                                            粒子氣-
                                            動態直徑(mm)
                                            可呼吸
                                            顆粒狀
                                            質量 (RPM) (%)
                                            粒子氣-
                                            動態直徑(mm)
                                            胸椎
                                            顆粒狀
                                            質量 (TPM) (%)
                                            0 100 0 100 0 100 0 100
                                            1 97 2 94 1 97 2 94
                                            2 94 4 89 2 91 4 89
                                            5 87 6 80.5 3 74 6 81.2
                                            10 77 8 67 4 50 8 69.7
                                            20 65 10 50 5 30 10 55.1
                                            30 58 12 35 6 17 12 37.1
                                            40 54.5 14 23 7 9 14 15.9
                                            50 52.5 16 15 8 5 16 0
                                            100 50 18 9.5 10 1    
                                                20 6        
                                                25 2        

                                             

                                            美國環境保護署 (EPA 1987) 環境空氣顆粒濃度標準稱為 PM10,即空氣動力學直徑小於 10 毫米的顆粒物。 它具有與 TPM 相似(功能等效)的採樣器入口標準,但如表 2 所示,數值規格略有不同。

                                            空氣污染物

                                            污染物可以在正常環境溫度和壓力下以氣態、液態和固態形式分散在空氣中。 後兩者代表空氣中的顆粒懸浮物,並被賦予通用術語 氣溶膠 Gibbs (1924) 在類比術語的基礎上 水溶膠, 用於描述水中的分散系統。 以離散分子形式存在的氣體和蒸汽在空氣中形成真正的溶液。 由中等至高蒸氣壓材料組成的顆粒往往會迅速蒸發,因為那些小到足以在空氣中保持懸浮超過幾分鐘的顆粒(即小於約 10 毫米的顆粒)具有大的表面積與體積比。 一些具有相對低蒸氣壓的材料可以同時具有相當大的蒸氣和氣溶膠形式的分數。

                                            氣體和蒸汽

                                            一旦分散在空氣中,污染物氣體和蒸汽通常會形成混合物,其稀釋度如此之高,以至於它們的物理特性(例如密度、粘度、熱函等)與清潔空氣的物理特性無法區分。 這樣的混合物可以被認為遵循理想的氣體定律關係。 氣體和蒸氣之間沒有實際區別,只是後者通常被認為是一種物質的氣相,可以在室溫下以固體或液體形式存在。 當分散在空氣中時,給定化合物的所有分子在大小和被環境表面、呼吸道表面和污染物收集器或採樣器捕獲的概率方面基本相同。

                                            氣溶膠

                                            氣溶膠是固體或液體顆粒在空氣中的分散體,具有非常重要的顆粒尺寸附加變量。 大小影響粒子運動,因此影響物理現象的概率,如凝結、分散、沉降、撞擊表面、界面現象和光散射特性。 不可能通過單一尺寸參數來表徵給定顆粒。 例如,粒子的空氣動力學特性取決於密度和形狀以及線性尺寸,而光散射的有效尺寸取決於折射率和形狀。

                                            在某些特殊情況下,所有粒子的大小基本相同。 這種氣溶膠被認為是單分散的。 例如天然花粉和一些實驗室產生的氣溶膠。 更典型的是,氣溶膠由許多不同尺寸的顆粒組成,因此被稱為雜分散或多分散。 不同的氣溶膠具有不同程度的尺寸分散。 因此,有必要在表徵氣溶膠尺寸時指定至少兩個參數:集中趨勢的度量,例如平均值或中位數,以及分散的度量,例如算術或幾何標準差。

                                            由單一來源或過程產生的顆粒通常具有遵循對數正態分佈的直徑; 也就是說,它們各自直徑的對數服從高斯分佈。 在這種情況下,分散度的度量是幾何標準偏差,它是 84.1 個百分位大小與 50 個百分位大小的比率。 當一個以上的粒子源很重要時,所產生的混合氣溶膠通常不會服從單一的對數正態分佈,可能需要用幾種分佈的總和來描述它。

                                            粒子特性

                                            除了線性尺寸之外,顆粒還有許多特性可以極大地影響它們的空氣傳播行為及其對環境和健康的影響。 這些包括:

                                            表面。 對於球形顆粒,表面隨直徑的平方變化。 然而,對於給定質量濃度的氣溶膠,總氣溶膠表面隨著粒徑的減小而增加。 對於非球形或聚集顆粒,以及具有內部裂紋或孔隙的顆粒,表面積與體積之比可能比球形大得多。

                                            卷。 顆粒體積隨直徑的立方變化; 因此,氣溶膠中少數最大的顆粒往往會支配其體積(或質量)濃度。

                                            形狀。 粒子的形狀會影響其氣動阻力及其表面積,從而影響其運動和沈積概率。

                                            密度。 粒子響應重力或慣性力的速度隨著其密度的平方根而增加。

                                            氣動直徑。 與所考慮的顆粒具有相同終端沉降速度的單位密度球體的直徑等於其空氣動力學直徑。 終端沉降速度是顆粒在重力和流體阻力的影響下下落的平衡速度。 空氣動力學直徑由實際顆粒大小、顆粒密度和空氣動力學形狀因子決定。

                                            氣溶膠的種類

                                            氣溶膠通常根據其形成過程進行分類。 儘管以下分類既不精確也不全面,但在工業衛生和空氣污染領域是普遍使用和接受的。

                                            灰塵。 通過將散裝材料機械細分為具有相同化學成分的懸浮微粒而形成的氣溶膠。 粉塵顆粒一般呈固體狀,形狀不規則,直徑大於1mm。

                                            煙。 由燃燒或昇華在高溫下形成的蒸氣冷凝形成的固體顆粒氣溶膠。 初級顆粒通常非常小(小於 0.1 毫米)並具有球形或特有的晶體形狀。 它們可能在化學上與母材相同,或者可能由氧化產物(例如金屬氧化物)組成。 由於它們可能以高數量濃度形成,因此它們通常會迅速凝結,形成總密度較低的聚集體簇。

                                            抽煙。 由燃燒產物(通常是有機材料)冷凝形成的氣溶膠。 顆粒一般為直徑小於0.5mm的液滴。

                                            霧。 通過機械剪切散裝液體形成的液滴氣溶膠,例如通過霧化、霧化、鼓泡或噴霧。 液滴尺寸可以覆蓋非常大的範圍,通常從大約 2 毫米到大於 50 毫米。

                                            多霧路段。 水蒸氣在高相對濕度下在大氣核上凝結形成的含水氣溶膠。 液滴尺寸通常大於 1 毫米。

                                            煙霧 一個流行的術語,指的是由煙和霧混合而成的污染氣溶膠。 它現在通常用於任何大氣污染混合物。

                                            陰霾。 一種亞微米大小的吸濕性顆粒氣溶膠,可在相對較低的相對濕度下吸收水蒸氣。

                                            艾特肯或凝結核 (CN)。 由燃燒過程和氣態前體化學轉化形成的非常小的大氣顆粒(大部分小於 0.1 毫米)。

                                            積累模式。 環境大氣中直徑範圍為 0.1 至約 1.0 毫米的顆粒的術語。 這些顆粒通常是球形的(具有液體表面),並且通過源自氣態前體的較小顆粒的凝結和冷凝形成。 由於太大而無法快速凝結,太小而無法有效沉降,它們往往會積聚在周圍空氣中。

                                            粗顆粒模式。 空氣動力學直徑大於約 2.5 毫米的環境空氣顆粒,通常由機械過程和表面灰塵再懸浮形成。

                                            呼吸系統對空氣污染物的生物學反應

                                            對空氣污染物的反應範圍從滋擾到組織壞死和死亡,從普遍的全身效應到對單個組織的高度特異性攻擊。 宿主和環境因素用於改變吸入化學物質的影響,最終的反應是它們相互作用的結果。 主要的宿主因素有:

                                            1. 年齡——例如,老年人,尤其是心血管和呼吸功能長期下降的人,他們可能無法應對額外的肺部壓力
                                            2. 健康狀況——例如並發疾病或功能障礙
                                            3. 營養狀況
                                            4. 免疫狀態
                                            5. 性別和其他遺傳因素——例如,生物轉化機制中與酶相關的差異,例如代謝途徑缺陷,以及無法合成某些解毒酶
                                            6. 心理狀態——例如壓力、焦慮和
                                            7. 文化因素——例如,吸煙可能會影響正常防禦,或可能會增強其他化學物質的作用。

                                             

                                            環境因素包括藥劑在暴露環境中的濃度、穩定性和理化性質以及暴露的持續時間、頻率和途徑。 急性和慢性接觸化學品可能導致不同的病理表現。

                                            任何器官都只能以有限的幾種方式做出反應,並且由此產生的疾病有許多診斷標籤。 以下部分討論了暴露於環境污染物後可能發生的呼吸系統的主要反應類型。

                                            刺激反應

                                            刺激物會產生一種普遍的非特異性組織炎症模式,並且可能會在接觸污染物的區域造成破壞。 有些刺激物不會產生全身效應,因為刺激反應比任何全身效應都要大得多,而有些刺激物在吸收後也會產生顯著的全身效應——例如,通過肺部吸收的硫化氫。

                                            在高濃度下,刺激物可能會引起鼻子和喉嚨(通常還有眼睛)的灼燒感、胸部疼痛和咳嗽,從而導致粘膜發炎(氣管炎、支氣管炎)。 刺激物的例子有氯氣、氟氣、二氧化硫、光氣和氮氧化物等氣體; 酸霧或鹼霧; 鎘煙霧; 氯化鋅和五氧化二釩粉塵。 高濃度的化學刺激物也可能深入肺部,引起肺水腫(肺泡充滿液體)或炎症(化學性肺炎)。

                                            沒有化學刺激性的高濃度粉塵也會機械刺激支氣管,進入胃腸道後,還可能導致胃癌和結腸癌。

                                            如果重要器官嚴重受損,接觸刺激物可能會導致死亡。 另一方面,損害可能是可逆的,或者可能導致某種程度的功能永久喪失,例如氣體交換能力受損。

                                            纖維化反應

                                            許多粉塵導致一組慢性肺部疾病的發展,稱為 塵肺病。 這個通用術語包括許多肺部纖維化病症,即以間質結締組織中疤痕形成為特徵的疾病。 塵肺病是由於肺泡中某些粉塵的吸入和隨後的選擇性滯留,它們從肺泡中受到間質隔離。

                                            塵肺病的特徵是特定的纖維化病變,其類型和模式因所涉及的粉塵而異。 例如,由於無結晶二氧化矽的沉積,矽肺病的特徵是結節型纖維化,而由於接觸石棉纖維,在石棉肺中發現瀰漫性纖維化。 某些粉塵,如氧化鐵,只會產生改變的放射學(鐵質沉著症)而不會造成功能障礙,而其他粉塵的影響範圍從輕微殘疾到死亡不等。

                                            過敏反應

                                            過敏反應涉及稱為致敏的現象。 最初接觸過敏原會導致抗體形成; 現在“敏感”的個體隨後接觸會導致免疫反應,即抗體-抗原反應(抗原是與內源性蛋白質結合的過敏原)。 這種免疫反應可能在接觸過敏原後立即發生,也可能是延遲反應。

                                            主要的呼吸道過敏反應是支氣管哮喘,上呼吸道反應涉及粘膜免疫反應後組胺或組胺樣介質的釋放,以及一種稱為外源性過敏性肺泡炎的肺炎(肺部炎症)。 除了這些局部反應外,全身性過敏反應(過敏性休克)可能會在接觸某些化學過敏原後發生。

                                            傳染性反應

                                            傳染性病原體可引起結核病、炭疽病、鳥類病、布魯氏菌病、組織胞漿菌病、軍團病等。

                                            致癌反應

                                            癌症是一組以組織不受控制的生長為特徵的相關疾病的總稱。 它的發生是由於宿主與環境中多種因素相互作用的複雜過程。

                                            試圖將暴露於特定試劑與人類癌症發展聯繫起來的最大困難之一是從暴露開始到疾病表現之間的潛伏期很長,通常為 15 至 40 年。

                                            可導致肺癌的空氣污染物包括砷及其化合物、鉻酸鹽、二氧化矽、含有多環芳烴的顆粒和某些含鎳粉塵。 石棉纖維可導致支氣管癌和胸膜及腹膜間皮瘤。 沉積的放射性粒子可能會使肺組織暴露於高局部劑量的電離輻射中,並成為癌症的誘因。

                                            全身反應

                                            許多環境化學物質由於它們對許多靶位點的影響而產生全身性疾病。 肺部不僅是許多有害物質的目標,而且是通過肺部進入血液而對肺部沒有任何損害的有毒物質的進入部位。 但經血液循環分佈至各臟器時,可對其造成損害或引起全身中毒,產生全身作用。 肺在職業病理學中的這種作用不是本文的主題。 然而,應該提到通常與稱為金屬煙熱的急性全身綜合徵相關的幾種金屬氧化物的精細分散顆粒(煙霧)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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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週二,二月22 2011:17 05

                                            肺功能檢查

                                            可以通過多種方式測量肺功能。 但是,在檢查前必須明確測量的目的,以便正確解釋結果。 在這篇文章中,我們將討論職業領域的肺功能檢查。 重要的是要記住不同肺功能測量的局限性。 在暴露於石英和石棉等纖維化粉塵的情況下,急性暫時性肺功能影響可能無法辨別,但長期(> 20 年)暴露後對肺功能的慢性影響可能是明顯的。 這是因為在粉塵被吸入並沉積在肺部多年後會發生慢性影響。 另一方面,有機和無機粉塵以及黴菌、焊接煙霧和汽車尾氣的急性暫時性影響非常適合研究。 這是因為這些粉塵的刺激作用會在接觸數小時後發生。 在暴露於有據可查的暴露限值附近的刺激性氣體(二氧化氮、醛、酸和酰基氯)濃度的情況下,急性或慢性肺功能影響也可能是可辨別的,特別是如果這種影響因空氣顆粒污染而加劇.

                                            肺功能測量必須對受檢者安全,肺功能設備對檢查者也必須安全。 提供了對不同類型肺功能設備的具體要求的總結(例如,Quanjer 等人,1993 年)。 當然,設備必鬚根據獨立標准進行校準。 這可能很難實現,尤其是在使用計算機化設備時。 肺功能測試的結果取決於受試者和檢查者。 為了從檢查中獲得滿意的結果,技術人員必須接受過良好的培訓,能夠仔細指導受試者並鼓勵受試者正確地進行測試。 檢查者還應該了解氣道和肺部,以便正確解釋記錄的結果。

                                            建議使用的方法在受試者之間和受試者內具有相當高的可重複性。 再現性可以用變異係數來衡量,即標準偏差乘以 100 除以平均值。 在對同一對象進行重複測量時,低於 10% 的值被認為是可以接受的。

                                            為了確定測量值是否是病理性的,必須將它們與預測方程進行比較。 通常肺活量變量的預測方程是基於年齡和身高,按性別分層。 在相同年齡和身高的情況下,男性的肺功能值平均高於女性。 肺功能隨著年齡的增長而下降,隨著身高的增長而增加。 因此,高個子受試者比同齡矮個子受試者俱有更高的肺容積。 不同參考人群的預測方程的結果可能有很大差異。 參考人群中年齡和身高的變化也會影響預測值。 這意味著,例如,如果受檢對象的年齡和/或身高超出作為預測方程基礎的人口範圍,則不得使用預測方程。

                                            吸煙也會削弱肺功能,並且這種影響可能會在職業暴露於刺激性物質的受試者中得到加強。 如果獲得的值在從預測方程得出的預測值的 80% 以內,肺功能通常被認為不是病理性的。

                                            測量

                                            進行肺功能測量以判斷肺的狀況。 測量可能涉及單個或多個測量的肺容積,或氣道和肺中的動態特性。 後者通常是通過依賴於努力的操作來確定的。 還可以檢查肺部的生理功能,即擴散能力、氣道阻力和順應性(見下文)。

                                            有關通氣能力的測量值是通過肺活量測定法獲得的。 呼吸操作通常作為最大吸氣進行,然後是最大呼氣,肺活量(VC,以升為單位)。 至少應進行 XNUMX 次技術上令人滿意的記錄(即吸氣和呼氣完全用力且未觀察到漏氣),並報告最高值。 體積可以通過水封或低阻鐘直接測量,或通過呼吸速度描記法間接測量(即,流量信號隨時間的積分)。 這裡需要注意的是,所有測量的肺容積都應以 BTPS 表示,即體溫和水蒸氣飽和的環境壓力。

                                            用力呼氣肺活量(FVC,以升為單位)定義為用最大用力呼氣進行的 VC 測量。 由於測試簡單且設備相對便宜,用力呼氣描記圖已成為監測肺功能的有用測試。 然而,這導致了許多糟糕的錄音,其實用價值值得商榷。 為了進行令人滿意的記錄,美國胸科學會於 1987 年發布的關於收集和使用用力呼吸圖的更新指南可能會有用。

                                            瞬時流量可以在流量-體積或流量-時間曲線上測量,而時間平均流量或時間則來自肺活量圖。 可以從用力呼氣圖計算的相關變量是一秒鐘用力呼氣量(FEV1, 以升/秒為單位), 以 FVC 的百分比 (FEV1%)、峰值流量(PEF,l/s)、50% 和 75% 用力肺活量時的最大流量(MEF50 和MEF25, 分別)。 FEV推導示意圖1 用力呼氣圖的概述如圖 1 所示。在健康受試者中,大肺容積時(即呼氣開始時)的最大流速主要反映大氣道的流動特性,而小肺容積時(即末期)的最大流速主要反映大氣道的流動特性。呼氣)通常用來反映小氣道的特徵,圖 2。在後者中,流動是層流,而在大氣道中,它可能是湍流。

                                            圖 1. 顯示 FEV 推導的用力呼氣肺活量圖1 和 FVC 根據外推原理。

                                            RES030F1

                                             

                                            圖 2. 流量-容積曲線顯示呼氣峰流量 (PEF) 的推導,最大流量在 50% 和 75% 的用力肺活量 (和 , 分別)。

                                            RES030F2

                                            PEF 也可以通過小型便攜式設備進行測量,例如 Wright 於 1959 年開發的設備。這種設備的一個優點是受試者可以進行連續測量——例如,在工作場所。 然而,為了獲得有用的錄音,有必要很好地指導受試者。 此外,應該記住,由於吹氣技術不同,不應比較使用 Wright 流量計測量的 PEF 和使用傳統肺量計測量的 PEF。

                                            肺活量變量 VC、FVC 和 FEV1 顯示個體之間的合理差異,其中年齡、身高和性別通常可以解釋 60% 到 70% 的差異。 限制性肺功能障礙會導致 VC、FVC 和 FEV 值降低1. 呼氣期間的流量測量顯示出很大的個體差異,因為測量的流量取決於努力和時間。 這意味著,例如,在肺容量減少的情況下,受試者將具有極高的流量。 另一方面,在肺容量非常大的情況下,流量可能會非常低。 然而,在慢性阻塞性疾病(例如哮喘、慢性支氣管炎)的情況下,流量通常會降低。

                                            圖 3。根據氦稀釋技術測定總肺活量 (TLC) 的設備的主要輪廓。

                                            RES030F3

                                            殘氣量 (RV) 的比例,即最大呼氣後仍留在肺部的空氣量,可以通過氣體稀釋或體體積描記法來確定。 氣體稀釋技術不需要復雜的設備,因此更便於在工作場所進行的研究中使用。 圖 3 概述了氣體稀釋技術的原理。 該技術基於再呼吸迴路中指示劑氣體的稀釋。 指示劑氣體必須微溶於生物組織,這樣它就不會被肺組織和血液吸收。 最初使用的是氫氣,但由於它能與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所以被氦氣取代,氦氣很容易通過熱導原理檢測。

                                            對象和裝置形成一個封閉系統,當氣體被稀釋到肺部的氣體體積中時,氣體的初始濃度因此降低。 平衡後,指示劑氣體在肺中的濃度與在儀器中的濃度相同,功能殘氣量 (FRC) 可通過簡單的稀釋方程式計算。 肺活量計的體積(包括將氣體混合物添加到肺活量計中)表示為 VS, VL 是肺的體積, Fi 是初始氣體濃度和 Ff 是終濃度。

                                            財務報告委員會 = VL = [(VS · Fi)/ Ff] - VS

                                             

                                             

                                             

                                             

                                             

                                             

                                             

                                             

                                             

                                            進行兩到三個 VC 操作,為計算 TLC(以升為單位)提供可靠的基礎。 圖 4 概述了不同肺容積的細分。

                                             

                                            圖 4. 肺活量圖標記為顯示總容量的細分。

                                            RES030F4

                                            由於氣道彈性特性的變化,RV 和 FRC 隨著年齡的增長而增加。 在慢性阻塞性疾病中,通常觀察到 RV 和 FRC 值升高,而 VC 降低。 然而,在肺部區域通氣不良的受試者中——例如,患有肺氣腫的受試者——氣體稀釋技術可能會低估 RV、FRC 和 TLC。 這是因為指示氣體不會與封閉的氣道相通,因此指示氣體濃度的降低會給出錯誤的小值。

                                             

                                             

                                             

                                            圖 5. 氣道閉合記錄的主要輪廓和肺泡平台的斜率 (%).

                                            RES030F5

                                            氣道閉合和肺部氣體分佈的測量可以通過單次呼吸沖洗技術在一次和相同的操作中獲得,圖 5。該設備包括一個連接到袋中袋系統的肺活量計和一個記錄儀連續測量氮濃度。 該操作是通過從袋子中最大程度地吸入純氧來進行的。 在呼氣開始時,由於排空了受試者的死腔,氮氣濃度增加,其中含有純氧。 隨著來自氣道和肺泡的空氣繼續呼氣。 最後,來自肺泡的含有 20% 到 40% 氮氣的空氣被呼出。 當肺底部的呼氣增加時,在相關肺區域氣道關閉的情況下,氮濃度會突然升高,圖 5。RV 以上的容積,在呼氣期間氣道關閉,通常表示為閉合容積(CV) 佔 VC 的百分比 (CV%)。 吸入空氣在肺中的分佈表示為肺泡平台的斜率 (%N2 或第三階段,%N2/升)。 它是通過將呼出 30% 的空氣時的點與氣道關閉點之間的氮濃度差除以相應的體積而得到的。

                                            衰老和慢性阻塞性疾病將導致 CV% 和 III 期值增加。 然而,即使是健康受試者的肺部氣體分佈也不均勻,導致 III 階段的值略有升高,即 1% 至 2% N2/升。 變量 CV% 和 III 期被認為反映了內徑約 2 mm 的外周小氣道的狀況。 通常,外周氣道只佔總氣道阻力的一小部分(10% 到 20%)。 諸如動態肺活量測定法之類的常規肺功能測試無法檢測到的相當大的變化可能會發生,例如,由於暴露於外周氣道空氣中的刺激性物質。 這表明氣道阻塞始於小氣道。 研究結果還顯示,在動態和靜態肺活量測定發生任何變化之前,CV% 和 III 期發生了變化。 當停止接觸有害物質時,這些早期變化可能會緩解。

                                            肺的轉移因子(mmol/min;kPa)是氧氣輸送到肺毛細血管的擴散能力的一種表達。 可以使用單次或多次呼吸技術來確定傳遞因子; 單次呼吸技術被認為最適合在工作場所進行研究。 使用一氧化碳 (CO) 是因為與氧氣相比,外周血中 CO 的背壓非常低。 假設 CO 的攝取遵循指數模型,並且該假設可用於確定肺的轉移因子。

                                            的測定 TLCO (用 CO 測量的轉移因子)通過呼吸操作進行,包括最大呼氣,然後最大吸入含有一氧化碳、氦氣、氧氣和氮氣的氣體混合物。 屏氣一段時間後,進行最大呼氣,反映肺泡空氣中的含量,圖 10。氦氣用於確定肺泡容積 (VA). 假設 CO 的稀釋度與氦氣相同,則可以計算擴散開始前 CO 的初始濃度。 TLCO 根據下面列出的等式計算,其中 k 取決於分量項的維度, t 是屏氣的有效時間,log 是以 10 為底的對數。 靈感體積表示 Vi 和分數 F CO 和氦氣表示為 ia 分別用於靈感和肺泡。

                                            TLCO = k Vi (Fa,他/Fi,He) 日誌 (Fi,CO Fa,He/Fa,CO Fi,他)(t)-1

                                             

                                            圖 6. 傳輸因子記錄的主要概要

                                            RES030F6

                                            的大小 TLCO 將取決於多種條件——例如,可用血紅蛋白的量、通氣肺泡的體積和灌注的肺毛細血管以及它們之間的關係。 值 TLCO 隨著年齡的增長而減少,隨著體力活動和肺容量的增加而增加。 減少 TLCO 會在限制性和阻塞性肺部疾病中發現。

                                            順應性 (l/kPa) 尤其是肺部彈性特性的函數。 肺有一種內在的協作傾向——即塌陷。 保持肺部伸展的力量取決於彈性肺組織、肺泡表面張力和支氣管肌肉組織。 另一方面,在 FRC 水平以上 1 至 2 升的肺容積處,胸壁往往會擴張。 在較高的肺容量下,必須施加功率以進一步擴張胸壁。 在 FRC 水平,肺部的相應趨勢被擴張趨勢所平衡。 因此,FRC 水平由肺的靜息水平表示。

                                            肺的順應性定義為體積變化除以跨肺壓變化,即呼吸操作導致的口腔(大氣)壓力和肺部壓力之間的差異。 肺部壓力的測量不容易進行,因此被食道壓力的測量所取代。 食道中的壓力幾乎與肺中的壓力相同,用一根細的聚乙烯導管測量,導管的末端有一個球囊覆蓋在遠端 10 厘米處。 在吸氣和呼氣動作期間,體積和壓力的變化分別通過肺活量計和壓力傳感器記錄。 當在潮式呼吸期間執行測量時,可以測量動態順應性。 當執行緩慢的 VC 機動時獲得靜態順應性。 在後一種情況下,測量是在身體體積描記器中進行的,並且通過快門間歇性地中斷呼氣。 然而,在工作場所檢查暴露對肺功能的影響時,依從性測量執行起來很麻煩,而且這種技術被認為更適合在實驗室中使用。

                                            在纖維化中觀察到順應性降低(彈性增加)。 要引起體積變化,需要較大的壓力變化。 另一方面,由於失去彈性組織並因此也失去肺部彈性,例如在肺氣腫中觀察到高順應性。

                                            氣道阻力主要取決於氣道的半徑和長度,但也取決於空氣粘度。 氣道阻力(RL in (kPa/l) /s),可以通過使用肺活量計、壓力傳感器和肺速計(測量流量)來確定。 也可以使用身體體積描記器進行測量,以記錄喘息動作期間流量和壓力的變化。 通過施用旨在引起支氣管收縮的藥物,可以識別由於其過度反應性氣道而導致的敏感對象。 患有哮喘的受試者通常具有更高的值 RL.

                                            職業暴露對肺功能的急性和慢性影響

                                            肺功能測量可用於揭示職業暴露對肺的影響。 不應以就業前肺功能檢查排除求職對象。 這是因為健康受試者的肺功能在很大範圍內變化,並且很難劃定界限,低於該界限可以安全地聲明肺是病態的。 另一個原因是工作環境應該足夠好,即使是肺功能輕微受損的受試者也可以安全地工作。

                                            可以通過多種方式檢測對職業暴露對象肺部的慢性影響。 然而,這些技術旨在確定歷史影響,不太適合作為預防肺功能損傷的指南。 一個常見的研究設計是將暴露受試者的實際值與沒有職業暴露的參考人群獲得的肺功能值進行比較。 參考對象可從同一(或附近)工作場所或同一城市招募。

                                            一些研究中已使用多變量分析來評估暴露受試者和匹配的未暴露參照物之間的差異。 暴露受試者的肺功能值也可以通過基於未暴露受試者肺功能值的參考方程來標準化。

                                            另一種方法是使用外部參考值研究暴露和未暴露工人在調整年齡和身高後肺功能值之間的差異,該值是通過基於健康受試者的預測方程計算得出的。 參考人群還可以根據民族、性別、年齡、身高、吸煙習慣等因素與暴露對象進行匹配,進一步控制這些影響因素。

                                            然而,問題是當使用外部參考值時,要確定下降幅度是否大到足以被歸類為病態。 儘管研究中的儀器必須便攜且簡單,但必須注意所選方法檢測氣道和肺部微小異常的敏感性以及結合不同方法的可能性。 有跡象表明,患有呼吸系統症狀(例如勞力性呼吸困難)的受試者肺功能加速下降的風險更高。 這意味著呼吸道症狀的存在很重要,因此不應忽視。

                                            還可以通過肺活量測定法對受試者進行隨訪,例如,每年一次,持續數年,以針對疾病的發展發出警告。 然而,存在局限性,因為這將非常耗時,並且當可以觀察到減少時,肺功能可能已經永久惡化。 因此,這種方法絕不能成為延遲採取措施以降低空氣污染物有害濃度的藉口。

                                            最後,還可以通過檢查多年來暴露和未暴露受試者肺功能的個體變化來研究對肺功能的慢性影響。 縱向研究設計的一個優點是消除了受試者間的變異性; 然而,該設計被認為既費時又昂貴。

                                            易感對像也可以通過比較他們在輪班期間暴露和不暴露的肺功能來識別。 為了盡量減少晝夜變化的可能影響,在一天中的同一時間在一個未暴露和一個暴露的場合測量肺功能。 例如,可以通過偶爾將工人移到未受污染的區域或在整個輪班期間使用合適的呼吸器,或在某些情況下通過在工人休息日的下午進行肺功能測量來獲得未暴露條件。

                                            一個特別值得關注的問題是,重複的、暫時的影響可能會導致慢性影響。 急性暫時性肺功能下降可能不僅是生物暴露指標,也是慢性肺功能下降的預測指標。 暴露於空氣污染物可能會對肺功能造成明顯的急性影響,儘管測得的空氣污染物的平均值低於衛生限值。 因此問題來了,從長遠來看,這些影響是否真的有害。 這個問題很難直接回答,尤其是因為工作場所的空氣污染通常成分複雜,無法用單一化合物的平均濃度來描述暴露情況。 職業暴露的影響也部分是由於個人的敏感性。 這意味著某些受試者會比其他受試者更快或更大程度地做出反應。 肺功能急性、暫時性下降的潛在病理生理學基礎尚不完全清楚。 然而,暴露於刺激性空氣污染物後的不良反應是一種客觀測量,與不同來源的症狀等主觀體驗形成對比。

                                            檢測由有害空氣污染物引起的氣道和肺部早期變化的優勢是顯而易見的——可以減少普遍暴露以預防更嚴重的疾病。 因此,這方面的一個重要目標是使用對肺功能的急性暫時影響的測量作為一個敏感的預警系統,可以在研究健康工作人群時使用。

                                            刺激物監測

                                            刺激性是設定暴露限值的最常見標準之一。 然而,並不確定遵守基於刺激的暴露限值是否能防止刺激。 應該考慮的是,空氣污染物的暴露限值通常至少包含兩個部分——時間加權平均限值(TWAL)和短期暴露限值(STEL),或者至少包含超過時間加權平均值的規則限制,“偏移限制”。 對於高度刺激性物質,如二氧化硫、丙烯醛和光氣,即使在很短的時間內限制濃度也很重要,因此通常的做法是以上限形式固定職業接觸限值,採樣週期保持在測量設施允許的範圍內。

                                            美國政府工業衛生學家會議 (ACGIH) 閾限值 (TLV) 列表中的大多數物質都給出了一天八小時的時間加權平均限值以及超出這些值的規則。 1993-94 年的 TLV 列表包含以下關於超出限值的偏移限制的聲明:

                                            “對於絕大多數具有 TLV-TWA 的物質,沒有足夠的毒理學數據來保證 STEL = 短期接觸限值)。 儘管如此,即使八小時 TWA 在建議的限制範圍內,也應控制超出 TLV-TWA 的偏差。”

                                            應定期對已知空氣污染物進行暴露測量,並與有據可查的暴露限值進行比較。 然而,在許多情況下,確定是否符合暴露限值是不夠的。 在以下情況下(尤其是)就是這種情況:

                                            1. 當極限值太高而無法防止刺激時
                                            2. 當刺激物未知時
                                            3. 當刺激物是一種複雜的混合物並且沒有合適的已知指示劑時。

                                             

                                            如上所述,在這些情況下,可以使用對肺功能的急性、暫時性影響的測量作為對過度暴露於刺激物的警告。

                                            在情況 (2) 和 (3) 中,對肺功能的急性、暫時性影響也可能適用於測試控制措施的效率以減少暴露於空氣污染或科學研究,例如,將生物效應歸因於空氣成分污染物。 以下是一些例子,其中急性、暫時的肺功能影響已成功用於職業健康調查。

                                            急性、暫時性肺功能影響的研究

                                            1950 年底,棉花工人因輪班而出現與工作相關的肺功能暫時性下降。後來,幾位作者報告了大麻和紡織工人、煤礦工人、工接觸甲苯二異氰酸酯、消防員、橡膠加工工人、模具工和製芯工、焊工、滑雪打蠟工、接觸水性塗料中的有機粉塵和刺激物的工人。

                                            然而,也有幾個例子表明,儘管暴露量很大,但通常在輪班期間,暴露前後的測量結果並未顯示出任何急性影響。 這可能是由於正常晝夜節律變化的影響,主要是肺功能變量取決於氣道口徑的大小。 因此,這些變量的暫時減少必須超過正常的晝夜節律變化才能被識別。 然而,通過在每天的同一時間在每個研究場合測量肺功能,可以避免這個問題。 通過使用暴露的員工作為他或她自己的控制,個體間的差異進一步減少。 以這種方式對焊工進行了研究,儘管在 3 名接受檢查的焊工中,未暴露和暴露 FVC 值之間的平均差異小於 15%,但這種差異在 95% 的置信水平下具有顯著性,功效超過 99%。

                                            對肺的可逆瞬時效應可作為複雜刺激性成分的暴露指標。 在上面引用的研究中,工作環境中的顆粒對氣道和肺部的刺激作用至關重要。 這些顆粒被一個由過濾器和焊接面罩組成的呼吸器去除。 結果表明,對肺部的影響是由焊接煙霧中的顆粒引起的,使用防顆粒物呼吸器可能會阻止這種影響。

                                            暴露於柴油廢氣中也會對肺部產生可測量的刺激作用,表現為急性、暫時的肺功能下降。 安裝在卡車排氣管上的機械過濾器用於裝卸作業,減輕了主觀障礙並減少了在未進行過濾時觀察到的急性、暫時性肺功能下降。 因此,結果表明工作環境中存在的顆粒確實對氣道和肺部產生刺激作用,並且可以通過測量肺功能的急性變化來評估這種影響。

                                            多重暴露和不斷變化的工作環境可能會給辨別工作環境中存在的不同代理人的因果關係帶來困難。 鋸木廠的暴露場景就是一個很有啟發性的例子。 不可能(例如,出於經濟原因)在該工作環境中對所有可能的物質(萜烯、灰塵、黴菌、細菌、內毒素、黴菌毒素等)進行暴露測量。 一個可行的方法可能是縱向跟踪肺功能的發展。 在對木材修整部門的鋸木廠工人進行的一項研究中,對工作一周前後的肺功能進行了檢查,沒有發現統計學上的顯著下降。 然而,幾年後進行的一項後續研究表明,那些在工作週內實際出現肺功能數值下降的工人,其肺功能長期下降的速度也加快了。 這可能表明可以通過測量工作週期間肺功能的變化來檢測易受傷害的受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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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場所存在呼吸道刺激物可能令人不快且分散注意力,從而導致士氣低落和生產力下降。 某些暴露是危險的,甚至是致命的。 在這兩種極端情況下,呼吸道刺激物和吸入有毒化學物質的問題都很常見; 許多工人每天都面臨暴露的威脅。 這些化合物通過各種不同的機製造成傷害,並且傷害程度可能有很大差異,具體取決於接觸程度和吸入劑的生化特性。 但是,它們都具有非特異性的特點; 也就是說,超過一定程度的接觸幾乎所有人的健康都會受到威脅。

                                            還有其他吸入物質只會導致易感人群出現呼吸系統問題; 此類投訴最適合作為過敏和免疫源性疾病來處理。 某些化合物,如異氰酸酯、酸酐和環氧樹脂,在高濃度下不僅可以作為非特異性刺激物,而且還可以使某些對象容易過敏。 這些化合物在非常低的濃度下會引起敏感個體的呼吸道症狀。

                                            呼吸道刺激物包括吸入後引起呼吸道炎症的物質。 損傷可能發生在上呼吸道和下呼吸道。 更危險的是肺實質的急性炎症,如化學性肺炎或非心源性肺水腫。 可引起實質損傷的化合物被認為是有毒化學品。 許多吸入的有毒化學物質也會刺激呼吸道,以其有害氣味以及鼻子和喉嚨刺激和咳嗽症狀警告我們它們的危險。 如果吸入足量,大多數呼吸道刺激物也會對肺實質造成毒性。

                                            許多吸入物質經吸入吸收後會產生全身毒性作用。 對肺部的炎症影響可能不存在,例如鉛、一氧化碳或氰化氫。 輕微的肺部炎症通常見於 吸入性發熱 (例如,有機粉塵中毒綜合症、金屬煙霧熱和聚合物煙霧熱)。 大量暴露於鎘和汞等毒素會導致嚴重的肺部和遠端器官損傷。

                                            吸入物質的物理特性預測沉積部位; 刺激物會在這些部位產生症狀。 大顆粒(10 至 20 毫米)沉積在鼻子和上呼吸道,較小的顆粒(5 至 10 毫米)沉積在氣管和支氣管中,小於 5 毫米的顆粒可能會到達肺泡。 小於 0.5 毫米的顆粒非常小,就像氣體一樣。 有毒氣體根據其溶解度沉積。 一種水溶性氣體會被上呼吸道潮濕的粘膜吸附; 可溶性較低的氣體會更隨機地沉積在整個呼吸道中。

                                            呼吸道刺激物

                                            呼吸道刺激物在吸入後會引起肺部非特異性炎症。 表 1 概述了這些物質、它們的接觸來源、物理和其他特性以及對受害者的影響。與對肺實質毒性更大的氣體相比,刺激性氣體往往更易溶於水。 有毒煙霧具有較高的刺激閾值時更危險; 也就是說,幾乎沒有關於菸霧被吸入的警告,因為幾乎沒有刺激性。

                                            表 1. 呼吸道刺激物總結

                                            化工

                                            接觸源

                                            重要特性

                                            傷害產生

                                            15 分鐘以下的危險暴露水平 (PPM)

                                            乙醛

                                            塑料、合成橡膠工業、燃燒產物

                                            高蒸氣壓; 高水溶性

                                            上呼吸道損傷; 很少引起遲發性肺水腫

                                             

                                            醋酸、有機酸

                                            化工、電子、燃燒產品

                                            水溶性

                                            眼睛和上呼吸道損傷

                                             

                                            酸酐

                                            化工、油漆和塑料工業; 環氧樹脂的成分

                                            水溶性,高反應性,可能引起過敏性致敏

                                            眼部、上呼吸道損傷、支氣管痙攣; 大量暴露後肺出血

                                             

                                            丙烯醛

                                            塑料、紡織品、製藥、燃燒產物

                                            高蒸氣壓,中等水溶性,極度刺激

                                            瀰漫性氣道和實質損傷

                                             

                                            肥料、動物飼料、化學品和藥品製造

                                            鹼性氣體,水溶性極高

                                            主要是眼睛和上呼吸道燒傷; 大量接觸可能導致支氣管擴張

                                            500

                                            三氯化銻、五氯化銻

                                            合金、有機催化劑

                                            溶解性差,可能因鹵化物離子而受傷

                                            肺炎、非心源性肺水腫

                                             

                                            合金(含銅)、陶瓷; 電子、航空航天和核反應堆設備

                                            刺激性金屬,也可作為抗原促進長期肉芽腫反應

                                            急性上呼吸道損傷、氣管支氣管炎、化學性肺炎

                                            25微克/立方米3

                                            硼烷(乙硼烷)

                                            航空燃料、殺菌劑製造

                                            水溶性氣體

                                            上氣道損傷、大量暴露引起的肺炎

                                             

                                            溴化氫

                                            石油煉製

                                             

                                            上氣道損傷、大量暴露引起的肺炎

                                             

                                            甲基溴

                                            冷藏、生產熏蒸

                                            中等可溶性氣體

                                            上下氣道損傷、肺炎、中樞神經系統抑制和癲癇發作

                                             

                                            鋅鉛合金、電鍍、電池、殺蟲劑

                                            急性和慢性呼吸系統影響

                                            氣管支氣管炎、肺水腫(通常延遲發作超過 24-48 小時); 慢性低水平暴露會導致炎症變化和肺氣腫

                                            100

                                            氧化鈣、氫氧化鈣

                                            石灰、攝影、鞣革、殺蟲劑

                                            中等腐蝕性,毒性需要非常高的劑量

                                            上下氣道炎症、肺炎

                                             

                                            漂白、氯化化合物的形成、家用清潔劑

                                            中等水溶性

                                            上下氣道炎症、肺炎和非心源性肺水腫

                                            5-10

                                            氯苯乙酮

                                            人群控製劑,“催淚瓦斯”

                                            刺激性品質被用來使人喪失能力; 烷化劑

                                            眼部和上呼吸道炎症、下呼吸道和實質損傷以及大量暴露

                                            1-10

                                            o-氯苯甲酰-腈

                                            人群控製劑,“催淚瓦斯”

                                            刺激性品質被用來使人喪失能力

                                            眼部和上呼吸道炎症,大量暴露導致下呼吸道損傷

                                             

                                            氯甲醚

                                            溶劑,用於製造其他有機化合物

                                             

                                            對上下呼吸道有刺激作用,也是呼吸道致癌物

                                             

                                            氯黴素

                                            化學製造、熏蒸成分

                                            前第一次世界大戰瓦斯

                                            上呼吸道和下呼吸道炎症

                                            15

                                            鉻酸 (Cr(IV))

                                            焊接、電鍍

                                            水溶性刺激物,過敏性致敏物

                                            大量暴露的鼻腔炎症和潰瘍、鼻炎、肺炎

                                             

                                            高溫合金、永磁體、硬質合金工具(含碳化鎢)

                                            非特異性刺激物,也是過敏性致敏物

                                            急性支氣管痙攣和/或肺炎; 長期接觸會導致肺纖維化

                                             

                                            甲醛

                                            泡沫絕緣材料、膠合板、紡織品、紙張、肥料、樹脂的製造; 防腐劑; 燃燒產物

                                            水溶性高,代謝快; 主要通過感覺神經刺激起作用; 致敏報告

                                            眼睛和上呼吸道刺激; 嚴重暴露時支氣管痙攣; 敏感人群的接觸性皮炎

                                            3

                                            鹽酸

                                            金屬精煉、橡膠製造、有機化合物製造、照相材料

                                            高水溶性

                                            眼部和上呼吸道炎症,下呼吸道炎症僅在大量暴露時發生

                                            100

                                            氫氟酸

                                            化學催化劑、農藥、漂白、焊接、蝕刻

                                            高度水溶性,強大而快速的氧化劑,大量暴露可降低血清鈣

                                            大量暴露引起的眼部和上呼吸道炎症、氣管支氣管炎和肺炎

                                            20

                                            異氰酸酯

                                            聚氨酯生產; 油漆; 除草劑和殺蟲劑產品; 層壓、家具、搪瓷、樹脂加工

                                            低分子有機化合物,刺激物,引起易感人群過敏

                                            眼部、上部和下部炎症; 過敏人群的哮喘、過敏性肺炎

                                            0.1

                                            氫化鋰

                                            合金、陶瓷、電子、化學催化劑

                                            低溶解度,高反應性

                                            肺炎、非心源性肺水腫

                                             

                                            水星

                                            電解、礦石和汞合金提取、電子產品製造

                                            低水平、慢性暴露無呼吸道症狀

                                            眼部和呼吸道炎症、肺炎、中樞神經系統、腎臟和全身影響

                                            1.1 毫克/平方米3

                                            羰基鎳

                                            鎳精煉、電鍍、化學試劑

                                            強力毒素

                                            下呼吸道刺激、肺炎、遲發性全身毒性作用

                                            8微克/立方米3

                                            二氧化氮

                                            新糧倉、化肥、電弧焊、燃燒產物後的筒倉

                                            水溶性低,高濃度時呈褐色氣體

                                            眼部和上呼吸道炎症、非心源性肺水腫、遲發性細支氣管炎

                                            50

                                            氮芥; 硫芥

                                            軍用氣體

                                            造成嚴重傷害,發泡性

                                            眼部、上下呼吸道炎症、肺炎

                                            20毫克/米3 (N) 1 毫克/米3 (S)

                                            四氧化鋨

                                            銅精煉、銥合金、類固醇合成和氨形成催化劑

                                            金屬鋨是惰性的,在空氣中加熱時形成四氧化物

                                            嚴重的眼部和上呼吸道刺激; 一過性腎損傷

                                            1 毫克/平方米3

                                            臭氧

                                            弧焊、複印機、紙張漂白

                                            氣體有甜味,水溶性適中

                                            上呼吸道和下呼吸道炎症; 哮喘患者更容易受到影響

                                            1

                                            光氣

                                            農藥及其他化學品製造、電弧焊、除漆

                                            水溶性差,低劑量不刺激呼吸道

                                            上呼吸道炎症和肺炎; 低劑量遲發性肺水腫

                                            2

                                            磷硫化物

                                            殺蟲劑、點火化合物、火柴的生產

                                             

                                            眼部和上呼吸道炎症

                                             

                                            氯化磷

                                            氯化有機化合物、染料、汽油添加劑的製造

                                            與粘膜表面接觸形成磷酸和鹽酸

                                            眼部和上呼吸道炎症

                                            10 毫克/平方米3

                                            二氧化硒

                                            銅或鎳的冶煉、硒合金的加熱

                                            強發泡劑,形成亞硒酸(H2的SeO3) 在粘膜表面

                                            眼部和上呼吸道炎症,大量暴露導致肺水腫

                                             

                                            硒化氫

                                            銅精煉、硫酸生產

                                            水溶性; 接觸硒化合物會產生大蒜氣味

                                            眼部和上呼吸道炎症,遲發性肺水腫

                                             

                                            苯乙烯

                                            聚苯乙烯和樹脂、聚合物的製造

                                            極度刺激

                                            眼部、上呼吸道和下呼吸道炎症、神經系統損傷

                                            600

                                            二氧化硫

                                            煉油、紙漿廠、製冷廠、亞硫酸鈉製造

                                            高水溶性氣體

                                            上呼吸道炎症、支氣管收縮、大量暴露引起的肺炎

                                            100

                                            四氯化鈦

                                            染料、顏料、天空書寫

                                            氯離子在粘膜上形成 HCl

                                            上呼吸道損傷

                                             

                                            六氟化鈾

                                            金屬塗層去除劑、地板密封劑、噴漆

                                            毒性可能來自氯離子

                                            上下氣道損傷、支氣管痙攣、肺炎

                                             

                                            五氧化二釩

                                            清洗油罐、冶金

                                             

                                            眼部、上呼吸道和下呼吸道症狀

                                            70

                                            氯化鋅

                                            煙霧彈、火砲

                                            比氧化鋅暴露更嚴重

                                            上下呼吸道刺激、發熱、遲發性肺炎

                                            200

                                            四氯化鋯

                                            顏料、催化劑

                                            氯離子毒性

                                            上下呼吸道刺激、肺炎

                                             

                                             

                                            這種情況被認為是由持續性炎症引起的,伴有上皮細胞層通透性降低或上皮下神經末梢的電導閾值降低。改編自 Sheppard 1988; 格雷厄姆 1994; 羅 1992; 布蘭克和施瓦茨 1994 年; 內梅里 1990; 斯科尼克 1988 年。

                                            對刺激物反應的性質和程度取決於氣體或氣溶膠的物理特性、暴露的濃度和時間,以及其他變量,例如溫度、濕度和病原體或其他氣體的存在(Man和赫爾伯特 1988)。 宿主因素,例如年齡(Cabral-Anderson、Evans 和 Freeman,1977 年;Evans、Cabral-Anderson 和 Freeman,1977 年)、先前接觸(Tyler、Tyler 和 Last,1988 年)、抗氧化劑水平(McMillan 和 Boyd,1982 年)和感染的存在可能對所見病理變化起決定作用。 如此廣泛的因素使得系統地研究呼吸道刺激物的致病作用變得困難。

                                            最了解的刺激物是那些造成氧化損傷的刺激物。 大多數吸入刺激物,包括主要污染物,通過氧化作用或產生以這種方式起作用的化合物。 大多數金屬煙霧實際上是加熱金屬的氧化物。 這些氧化物會導致氧化損傷。 氧化劑主要通過脂質過氧化損傷細胞,可能還有其他機制。 在細胞水平上,氣道上皮細胞和 I 型肺泡上皮細胞的纖毛細胞最初有相當特殊的損失,隨後破壞了上皮細胞之間的緊密連接界面(Man 和 Hulbert 1988 年;Gordon、Salano 和 Kleinerman 1986 年) ;斯蒂芬斯等人,1974 年)。 這導致上皮下和粘膜下損傷,刺激平滑肌和副交感神經感覺傳入神經末梢導致支氣管收縮(Holgate、Beasley 和 Twentyman 1987;Boucher 1981)。 隨後發生炎症反應 (Hogg 1981),中性粒細胞和嗜酸性粒細胞釋放介質,導致進一步的氧化損傷 (Castleman 等人 1980)。 II 型肺細胞和立方體細胞充當修復幹細胞(Keenan、Combs 和 McDowell 1982;Keenan、Wilson 和 McDowell 1983)。

                                            肺損傷的其他機制最終涉及細胞損傷的氧化途徑,特別是在保護性上皮細胞層發生損傷並引發炎症反應之後。 表 2 概述了最常描述的機制。

                                            表 2. 吸入物質造成肺損傷的機制

                                            損傷機制

                                            示例化合物

                                            發生的損壞

                                            氧化

                                            臭氧、二氧化氮、二氧化硫、氯氣、氧化物

                                            斑片狀氣道上皮損傷,通透性增加,神經纖維末梢暴露; 纖毛細胞纖毛丟失; I 型肺細胞壞死; 自由基形成和隨後的蛋白質結合和脂質過氧化

                                            酸形成

                                            二氧化硫、氯氣、鹵化物

                                            氣體溶於水形成酸,通過氧化破壞上皮細胞; 主要作用於上呼吸道

                                            鹼化

                                            氨水、氧化鈣、氫氧化物

                                            氣體溶於水形成鹼性溶液,可引起組織液化; 主要是上呼吸道損傷,下呼吸道嚴重暴露

                                            蛋白質結合

                                            甲醛

                                            與氨基酸的反應會導致有毒中間體對上皮細胞層造成損害

                                            傳入神經刺激

                                            氨水、甲醛

                                            直接神經末梢刺激引發症狀

                                            抗原性

                                            鉑金、酸酐

                                            低分子量分子在敏感人群中充當半抗原

                                            刺激宿主炎症反應

                                            氧化銅和氧化鋅、脂蛋白

                                            刺激細胞因子和炎症介質而沒有明顯的直接細胞損傷

                                            自由基形成

                                            百草枯

                                            促進或阻滯超氧自由基的清除,導致脂質過氧化和氧化損傷

                                            延遲顆粒清除

                                            任何長時間吸入礦物粉塵

                                            用顆粒壓倒粘液纖毛自動扶梯和肺泡巨噬細胞系統,導致非特異性炎症反應

                                             

                                            暴露於低水平呼吸道刺激物的工人可能會出現可追溯到粘膜刺激的亞臨床症狀,例如流淚、喉嚨痛、流鼻涕和咳嗽。 在大量暴露的情況下,增加的呼吸急促感通常會促使就醫。 重要的是要確保良好的病史,以確定接觸的可能成分、接觸量和接觸發生的時間段。 應尋找喉頭水腫的體徵,包括聲音嘶啞和喘鳴,並應檢查肺部是否有下呼吸道或實質受累的體徵。 評估氣道和肺功能,連同胸片,在短期治療中很重要。 可能需要進行喉鏡檢查以評估氣道。

                                            如果氣道受到威脅,患者應接受氣管插管和支持治療。 應觀察有喉頭水腫跡象的患者至少 12 小時,以確保該過程是自限性的。 支氣管痙攣應使用β-受體激動劑治療,如果難治,可靜脈注射皮質類固醇。 應徹底沖洗受刺激的口腔和眼部粘膜。 查體有濕羅音或胸片異常者應住院觀察,考慮是否有肺炎或肺水腫的可能。 此類患者有細菌重複感染的風險; 儘管如此,預防性使用抗生素並未顯示任何益處。

                                            絕大多數在最初的傷害中倖存下來的患者從刺激性暴露中完全康復。 初始損傷越大,出現長期後遺症的可能性就越大。 期限 反應性氣道功能障礙綜合徵 (RADS) 已被應用於急性暴露於呼吸道刺激物後持續存在的哮喘樣症狀(Brooks、Weiss 和 Bernstein 1985)。

                                            大量接觸鹼和酸會導致上呼吸道和下呼吸道灼傷,從而導致慢性疾病。 已知氨會導致支氣管擴張(Kass 等人,1972 年); 據報導,氯氣(在粘膜中變成 HCl)會導致阻塞性肺病(Donelly 和 Fitzgerald 1990 年;Das 和 Blanc 1993 年)。 長期低水平接觸刺激物可能會導致持續的眼部和上呼吸道症狀(Korn、Dockery 和 Speizer,1987 年),但肺功能惡化尚未得到最終證實。 慢性低水平刺激物對氣道功能影響的研究因缺乏長期隨訪、吸煙混雜、“健康工人效應”和最小(如果有的話)實際臨床效果而受到阻礙(Brooks和 Kalica 1987)。

                                            患者從最初的損傷中恢復後,需要由醫生進行定期隨訪。 顯然,應該努力調查工作場所並評估呼吸道預防措施、通風和對罪魁禍首刺激物的遏制。

                                            有毒化學品

                                            對肺有毒的化學物質包括大部分暴露於足夠高的呼吸道刺激物,但有許多化學物質儘管具有低度至中度刺激性,但仍會導致嚴重的肺實質損傷。 這些化合物通過表 3 中回顧和上文討論的機制發揮作用。 與上呼吸道刺激物相比,肺部毒素往往不易溶於水。 表 3 中回顧了肺部毒素及其接觸來源的示例。

                                            表 3. 低度至中度接觸後可產生肺毒性的化合物

                                            複合

                                            接觸源

                                            毒性

                                            丙烯醛

                                            塑料、紡織品、製藥、燃燒產物

                                            瀰漫性氣道和實質損傷

                                            三氯化銻; 銻
                                            五氯化物

                                            合金、有機催化劑

                                            肺炎、非心源性肺水腫

                                            鋅鉛合金、電鍍、電池、殺蟲劑

                                            氣管支氣管炎、肺水腫(通常延遲發作超過 24-48 小時)、腎損傷:腎小管蛋白尿

                                            氯黴素

                                            化學製造、熏蒸成分

                                            上呼吸道和下呼吸道炎症

                                            漂白、氯化化合物的形成、家用清潔劑

                                            上下氣道炎症、肺炎和非心源性肺水腫

                                            硫化氫

                                            天然氣井、礦山、糞便

                                            眼部、上下呼吸道刺激、遲發性肺水腫、全身組織缺氧引起的窒息

                                            氫化鋰

                                            合金、陶瓷、電子、化學催化劑

                                            肺炎、非心源性肺水腫

                                            異氰酸甲酯

                                            農藥合成

                                            上下呼吸道刺激、肺水腫

                                            水星

                                            電解、礦石和汞合金提取、電子產品製造

                                            眼部和呼吸道炎症、肺炎、中樞神經系統、腎臟和全身影響

                                            羰基鎳

                                            鎳精煉、電鍍、化學試劑

                                            下呼吸道刺激、肺炎、遲發性全身毒性作用

                                            二氧化氮

                                            新儲糧、制肥、電弧焊後的筒倉; 燃燒產物

                                            眼部和上呼吸道炎症、非心源性肺水腫、遲發性細支氣管炎

                                            氮芥、硫磺
                                            芥末醬

                                            軍事代理人,起泡劑

                                            眼部和呼吸道炎症、肺炎

                                            百草枯

                                            除草劑(攝入)

                                            導致 RADS、肺纖維化的 2 型肺細胞的選擇性損傷; 腎功能衰竭,胃腸道刺激

                                            光氣

                                            農藥及其他化學品製造、電弧焊、除漆

                                            上呼吸道炎症和肺炎; 低劑量遲發性肺水腫

                                            氯化鋅

                                            煙霧彈、火砲

                                            上下呼吸道刺激、發熱、遲發性肺炎

                                             

                                            一組可吸入毒素被稱為 窒息劑. 當濃度足夠高時,窒息劑、二氧化碳、甲烷和氮氣會取代氧氣,從而使受害者窒息。 儘管向肺部輸送了足夠的氧氣,但氰化氫、一氧化碳和硫化氫通過抑制細胞呼吸起作用。 非窒息性吸入毒素會損害目標器官,導致各種健康問題和死亡率。

                                            吸入肺部毒素的醫療管理類似於呼吸道刺激物的管理。 這些毒素通常在暴露後數小時內不會引起臨床效果的峰值; 對於已知會導致遲發性肺水腫的化合物,可能需要進行夜間監測。 由於全身毒素的治療超出了本章的範圍,讀者可以參考本章其他地方對個別毒素的討論。 百科全書 以及關於該主題的更多文本(Goldfrank 等人 1990 年;Ellenhorn 和 Barceloux 1988 年)。

                                            吸入熱

                                            在各種不同的職業環境中發生的某些吸入暴露可能會導致持續數小時的衰弱性流感樣疾病。 這些統稱為吸入熱。 儘管症狀很嚴重,但在大多數情況下,毒性似乎是自限性的,而且很少有數據表明會留下長期後遺症。 大量接觸刺激性化合物會引起更嚴重的反應,包括肺炎和肺水腫; 這些不常見的病例被認為比單純的吸入性發熱更複雜。

                                            吸入性發熱具有非特異性的共同特徵:幾乎任何人都可以產生這種綜合症,只要充分接觸刺激劑即可。 不需要致敏,也不需要預先暴露。 有的證候表現出耐受現象; 也就是說,定期反復接觸不會出現症狀。 這種效應被認為與清除機制的活性增加有關,但尚未得到充分研究。

                                            有機粉塵中毒綜合症

                                            有機粉塵中毒綜合症 (ODTS) 是一個廣義術語,表示在大量接觸有機粉塵後出現的自限性流感樣症狀。 該綜合徵包括範圍廣泛的急性發熱性疾病,其名稱來源於導致接觸粉塵的特定任務。 只有在大量接觸有機粉塵後才會出現症狀,而且大多數如此接觸的人都會患上這種綜合症。

                                            有機粉塵中毒綜合症以前被稱為 肺部真菌毒素中毒, 由於其在黴菌孢子作用中的假定病原學和 放線菌. 對於一些患者,可以培養 曲霉, 青黴, 和嗜溫和嗜熱 放線菌 (Emmanuel、Marx 和 Ault 1975;Emmanuel、Marx 和 Ault 1989)。 最近,有人提出細菌內毒素至少起著同樣重要的作用。 該綜合徵是通過吸入來自 成團腸桿菌,有機粉塵的主要成分(Rylander、Bake 和 Fischer 1989)。 已在農場環境中測量內毒素水平,水平範圍為 0.01 至 100μg/m3. 許多樣品的水平大於 0.2μg/m3,這是已知會出現臨床效果的水平(May、Stallones 和 Darrow 1989)。 考慮到已知在內毒素存在的情況下肺泡巨噬細胞釋放 IL-1,有人推測細胞因子,如 IL-1,可能會介導全身效應 (Richerson 1990)。 鑑於不需要致敏作用和高粉塵暴露要求,過敏機制不太可能。

                                            臨床上,患者通常會在接觸(通常發霉的)穀物、乾草、棉花、亞麻、大麻或木屑後 2 至 8 小時出現症狀,或在對豬進行操作後出現症狀(Do Pico 1992)。 症狀通常始於眼睛和粘膜刺激並伴有乾咳,然後發展為發燒、不適、胸悶、肌痛和頭痛。 患者看起來生病了,但體檢時其他方面正常。 經常發生白細胞增多,水平高達 25,000 個白細胞 (WBC)/mmXNUMX3. 胸片幾乎總是正常的。 肺活量測定法可能會揭示適度的阻塞性缺陷。 在進行纖維支氣管鏡檢查並獲得支氣管沖洗液的情況下,發現灌洗液中白細胞升高。 中性粒細胞的百分比明顯高於正常值(Emmanuel、Marx 和 Ault 1989;Lecours、Laviolette 和 Cormier 1986)。 事件發生後 1 至 4 週的支氣管鏡檢查顯示持續高細胞結構,主要是淋巴細胞。

                                            根據暴露的性質,鑑別診斷可能包括有毒氣體(如二氧化氮或氨)暴露,特別是如果事件發生在筒倉中。 應考慮過敏性肺炎,尤其是胸片或肺功能檢查有明顯異常時。 過敏性肺炎 (HP) 和 ODTS 之間的區別很重要:HP 需要嚴格避免暴露並且預後較差,而 ODTS 具有良性和自限性病程。 ODTS 也與 HP 不同,因為它發生頻率更高,需要更高水平的粉塵暴露,不會誘導血清沉澱抗體的釋放,並且(最初)不會引起 HP 特有的淋巴細胞性肺泡炎。

                                            病例用退熱藥處理。 鑑於疾病的自限性,尚未提倡類固醇的作用。 應教育患者避免大量暴露。 重複發生的長期影響被認為可以忽略不計; 然而,這個問題還沒有得到充分研究。

                                            金屬煙霧熱

                                            金屬煙霧熱 (MFF) 是另一種自限性流感樣疾病,在吸入接觸金屬煙霧後發生。 該綜合徵最常在吸入氧化鋅後發生,如在黃銅鑄造廠以及熔煉或焊接鍍鋅金屬時發生。 銅和鐵的氧化物也會導致 MFF,鋁、砷、鎘、汞、鈷、鉻、銀、錳、硒和錫的蒸氣偶爾也會受到影響(Rose 1992)。 工人發展為快速反應; 也就是說,症狀僅在幾天未接觸後發生接觸時出現,而不是在定期重複接觸時出現。 5 小時 TLV 為 XNUMX mg/m3 美國職業安全與健康管理局 (OSHA) 已經確定了氧化鋅的濃度,但在接觸該濃度兩小時後,已通過實驗引發了症狀(Gordon 等人,1992 年)。

                                            MFF 的發病機制仍不清楚。 無論暴露的個體如何,症狀的可重複發作都反對特定的免疫或過敏性致敏。 缺乏與組胺釋放相關的症狀(潮紅、瘙癢、喘息、蕁麻疹)也降低了過敏機制的可能性。 Paul Blanc 及其同事開發了一個涉及細胞因子釋放的模型(Blanc 等人,1991 年;Blanc 等人,1993 年)。 他們測量了 1 名實驗性暴露於氧化鋅煙霧的志願者肺部灌洗液中腫瘤壞死因子 (TNF) 和白細胞介素 IL-4、IL-6、IL-8 和 IL-23 的水平(Blanc 等人)等人,1993 年)。 暴露後 3 小時,志願者的支氣管肺泡灌洗 (BAL) 液中的 TNF 水平升高。 二十小時後,觀察到高 BAL 液水平的 IL-8(一種有效的中性粒細胞引誘劑)和令人印象深刻的中性粒細胞性肺泡炎。 TNF 是一種能夠引起發燒和刺激免疫細胞的細胞因子,已被證明是從暴露於鋅的培養物中的單核細胞中釋放出來的 (Scuderi 1990)。 因此,肺中 TNF 增加的存在解釋了在 MFF 中觀察到的症狀的發作。 已知 TNF 會刺激 IL-6 和 IL-8 的釋放,時間段與這些志願者的 BAL 液中細胞因子的峰值相關。 這些細胞因子的募集可能是隨後出現的中性粒細胞肺泡炎和流感樣症狀的原因,這些症狀是 MFF 的特徵。 為什麼肺泡炎消退如此之快仍然是個謎。

                                            接觸後 3 到 10 小時開始出現症狀。 最初,口腔中可能有甜甜的金屬味,並伴有加重的干咳和呼吸急促。 經常出現發燒和發冷,工人感到不適。 體檢其他方面無異常。 實驗室評估顯示白細胞增多和正常的胸片。 肺功能研究可能顯示 FEF 略有降低25-75 和 DLCO 水平(Nemery 1990;Rose 1992)。

                                            如果有良好的病史,診斷很容易確定,工人可以用退熱劑對症治療。 症狀和臨床異常在 24 至 48 小時內消退。 否則,必須考慮症狀的細菌和病毒病因。 在極端暴露或暴露涉及氯化鋅、鎘或汞等毒素污染的情況下,MFF 可能是臨床化學性肺炎的預兆,這種肺炎將在接下來的 2 天內發展(Blount 1990)。 此類病例可在胸片上表現出瀰漫性浸潤以及肺水腫和呼吸衰竭的跡象。 雖然在對暴露患者進行初步評估時應考慮到這種可能性,但這種暴發性病程並不常見,並非無並發症 MFF 的特徵。

                                            MFF 不需要個人對金屬煙霧的特定敏感性; 相反,它表明環境控制不足。 應解決暴露問題以防止症狀復發。 儘管該綜合徵被認為是良性的,但尚未充分研究反復發作的 MFF 的長期影響。

                                            聚合物煙霧熱

                                            聚合物煙霧熱是一種類似於 MFF 的自限性發熱性疾病,但是由吸入含氟聚合物的熱解產物引起的,包括聚四氟乙烷(PTFE;商品名 Teflon、Fluon、Halon)。 PTFE 因其潤滑劑、熱穩定性和電絕緣性能而被廣泛使用。 它是無害的,除非加熱到 30°C 以上,此時它開始釋放降解產物 (Shusterman 1993)。 這種情況發生在焊接塗有 PTFE 的材料、在高速加工過程中用工具邊緣加熱 PTFE、操作成型機或擠壓機時 (Rose 1992),很少發生在氣管內激光手術中 (Rom 1992a)。

                                            在 1970 世紀 1974 年代初期經過一段時間的經典公共衛生偵探工作後,得出了聚合物煙霧熱的一個常見原因(Wegman 和 Peters 1974;Kuntz 和 McCord 1974)。 紡織工人因接觸甲醛、氨和尼龍纖維而患上自限性發熱性疾病; 他們沒有接觸過含氟聚合物煙霧,但處理過粉碎的聚合物。 在發現其他可能的病原體的暴露水平在可接受的限度內後,對含氟聚合物的工作進行了更仔細的檢查。 事實證明,只有使用含氟聚合物的吸煙者才會出現症狀。 據推測,香煙被工人手上的含氟聚合物污染,然後產品在吸煙時在香煙上燃燒,使工人暴露在有毒煙霧中。 在禁止在工作場所吸煙並製定嚴格的洗手規則後,沒有進一步的疾病報告(Wegman 和 Peters 1987)。 從那時起,在使用防水化合物、脫模化合物(Albrecht 和 Bryant 1990)以及使用某些種類的滑雪蠟(Strom 和 Alexandersen XNUMX)後,就報導了這種現象。

                                            聚合物煙霧熱的發病機制尚不清楚。 由於其相似的表現和明顯的非特異性免疫反應,它被認為與其他吸入性發熱相似。 沒有人體實驗研究; 然而,大鼠和鳥類在接觸 PTFE 熱解產物時都會出現嚴重的肺泡上皮損傷(Wells、Slocombe 和 Trapp,1982 年;Blandford 等人,1975 年)。 肺功能或 BAL 液變化的準確測量尚未完成。

                                            症狀在暴露後數小時出現,並且在 MFF 中沒有出現耐受或快速反應效應。 虛弱和肌痛之後是發燒和發冷。 常有胸悶、咳嗽。 身體檢查通常在其他方面是正常的。 常可見白細胞增多,胸片通常正常。 症狀在 12 至 48 小時內自發消退。 有少數人在暴露後出現肺水腫; 一般而言,PTFE 煙霧被認為比鋅或銅煙霧更能引起 MFF(Shusterman 1993;Brubaker 1977)。 據報導,患有多次聚合物煙霧熱的人會出現慢性氣道功能障礙(Williams、Atkinson 和 Patchefsky,1974 年)。

                                            聚合物煙霧熱的診斷需要仔細詢問病史並高度懷疑。 在確定 PTFE 熱解產物的來源後,必須努力防止進一步暴露。 強制洗手規則和消除工作場所吸煙有效地消除了與受污染香煙有關的案件。 多次發生聚合物煙霧熱或相關肺水腫的工人應進行長期醫療隨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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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期一,二月28 2011 21:32

                                            職業性哮喘

                                            哮喘是一種呼吸道疾病,其特徵是氣道阻塞部分或完全可逆,無論是自發的還是通過治療; 氣道炎症; 以及增加氣道對各種刺激的反應 (NAEP 1991)。 職業性哮喘 (OA) 是由工作場所的環境暴露引起的哮喘。 據報導,數百種藥物會導致 OA。 預先存在的哮喘或氣道高反應性,症狀因工作暴露於刺激物或身體刺激而惡化,通常單獨歸類為工作加重哮喘 (WAA)。 人們普遍認為,OA 已成為發達國家最普遍的職業性肺病,儘管對實際患病率和發病率的估計存在很大差異。 然而,很明顯,在許多國家,職業病原學導致的哮喘造成了很大程度上未被認識到的疾病和殘疾負擔,具有高昂的經濟和非經濟成本。 通過識別和控製或消除導致哮喘的工作場所暴露,可以潛在地預防這種公共衛生和經濟負擔的大部分。 本文將總結目前識別、管理和預防 OA 的方法。 最近的一些出版物更詳細地討論了這些問題(Chan-Yeung 1995;Bernstein 等人 1993)。

                                            問題的嚴重性

                                            成人哮喘的患病率一般在 3% 到 5% 之間,具體取決於哮喘的定義和地理差異,並且在一些低收入城市人口中可能要高得多。 據報導,一般人群中與工作環境有關的成人哮喘病例比例在 2% 至 23% 之間,最近的估計值趨向於該範圍的較高端。 在高危職業人群的小型隊列和橫斷面研究中估計了哮喘和 OA 的患病率。 在對暴露於特定物質的工作場所的 22 項選定研究的回顧中,以各種方式定義的哮喘或 OA 患病率範圍為 3 至 54%,其中 12 項研究報告患病率超過 15%(Becklake,Bernstein 等人,1993 年) ). 廣泛的範圍反映了實際流行率的真實變化(由於暴露的類型和水平不同)。 它還反映了診斷標準的差異和偏差強度的差異,例如“倖存者偏差”,這可能是由於排除了患有 OA 並在研究進行前離開工作場所的工人。 發病率的人口估計範圍從美國每年每百萬就業成年人中有 14 人到芬蘭每年每百萬就業成年人中有 140 人(Meredith 和 Nordman 1996)。 芬蘭的病例確定更為完整,診斷方法通常更為嚴格。 來自這些不同來源的證據一致表明 OA 經常被診斷不足和/或報告不足,並且是一個比普遍認識的更嚴重的公共衛生問題。

                                            職業性哮喘的原因

                                            根據流行病學和/或臨床證據,已報告超過 200 種因素(特定物質、職業或工業過程)會導致 OA。 在 OA 中,氣道炎症和支氣管收縮可由對致敏劑的免疫反應、直接刺激作用或其他非免疫機制引起。 一些藥劑(例如,有機磷殺蟲劑)也可能通過直接藥理作用引起支氣管收縮。 大多數報導的藥劑被認為會引起致敏反應。 呼吸道刺激物通常會使已有哮喘(即 WAA)的工人的症狀惡化,並且在高暴露水平下,會導致新的哮喘發作(稱為反應性氣道功能障礙綜合徵 (RADS) 或刺激物誘發的哮喘)(Brooks、Weiss 和Bernstein 1985;Alberts 和 Do Pico 1996)。

                                            OA 的發生可能有或沒有潛伏期。 潛伏期是指從最初接觸到出現症狀之間的時間,並且變化很大。 通常不到 2 年,但在大約 20% 的情況下是 10 年或更長時間。 具有潛伏期的 OA 通常是由對一種或多種藥物致敏引起的。 RADS 是無延遲 OA 的一個例子。

                                            高分子量增敏劑(5,000 道爾頓 (Da) 或更大)通常通過 IgE 依賴機制起作用。 低分子量致敏劑(小於 5,000 Da)包括異氰酸酯等高反應性化學物質,可通過獨立於 IgE 的機制發揮作用,或可作為半抗原與身體蛋白質結合發揮作用。 一旦工人對藥劑敏感,再次接觸(通常遠低於引起過敏的水平)會導致氣道炎症反應,通常伴隨氣流受限和非特異性支氣管反應性 (NBR) 增加。

                                            在 OA 的流行病學研究中,工作場所暴露始終是哮喘患病率的最強決定因素,並且隨著暴露強度的估計,發生潛伏性 OA 的風險往往會增加。 在對通過 IgE 依賴性機制起作用的藥物的研究中,特應性是一個重要的因素,而吸煙是一個不太一致的哮喘發生決定因素。 在通過 IgE 非依賴性機製作用的藥物研究中,特應性或吸煙似乎都不是哮喘的重要決定因素。

                                            臨床表現

                                            OA 的症狀譜與非職業性哮喘相似:喘息、咳嗽、胸悶和氣短。 患者有時會出現咳嗽變異性或夜間哮喘。 OA 可能是嚴重的和致殘的,並且已經報告了死亡。 OA 的發作是由於特定的工作環境而發生的,因此識別哮喘症狀發作時發生的暴露是準確診斷的關鍵。 在 WAA 中,工作場所暴露會導致原有哮喘症狀的頻率和/或嚴重程度顯著增加。

                                            臨床病史的幾個特徵可能提示職業病因(Chan-Yeung 1995)。 症狀經常在工作時或晚上下班後惡化,在休息日改善,並在重返工作崗位時復發。 症狀可能會在工作週結束時逐漸惡化。 患者可能會注意到工作場所中可重複觸發症狀的特定活動或因素。 與工作有關的眼睛刺激或鼻炎可能與哮喘症狀有關。 這些典型的症狀模式可能僅出現在 OA 的初始階段。 在周末或假期部分或完全解決在 OA 過程的早期很常見,但隨著反复暴露,恢復所需的時間可能會增加到一到兩週,或者恢復可能停止發生。 大多數 OA 患者的暴露已終止,甚至在停止暴露多年後仍繼續有症狀性哮喘,並伴有永久性損傷和殘疾。 持續接觸與哮喘的進一步惡化有關。 停止暴露時症狀持續時間短且嚴重程度較輕是良好的預後因素,可降低永久性哮喘的可能性。

                                            已經報導了 OA 症狀的幾種特徵性時間模式。 早期哮喘反應通常發生在開始工作後不久(不到一小時)或特定的工作暴露導致哮喘之後。 晚期哮喘反應在接觸開始後 4 至 6 小時開始,可持續 24 至 48 小時。 這些模式的組合發生為雙重哮喘反應,症狀自發消退,區分早期和晚期反應,或連續哮喘反應,階段之間症狀無消退。 除了例外,早期反應往往是 IgE 介導的,而晚期反應往往是獨立於 IgE 的。

                                            NBR 增加(通常通過乙酰甲膽鹼或組胺激發來測量)被認為是職業性哮喘的主要特徵。 NBR 的時間過程和程度可能有助於診斷和監測。 NBR 可能會在停止暴露後數週內下降,但異常的 NBR 通常會在暴露停止後持續數月或數年。 對於刺激物誘發的職業性哮喘患者,預計 NBR 不會因接觸和/或症狀而發生變化。

                                            識別與診斷

                                            考慮到診斷不足或過度診斷的實質性負面後果,OA 的準確診斷很重要。 對於患有 OA 或有發展 OA 風險的工人,及時識別、識別和控制導致哮喘的職業暴露可提高預防或完全康復的機會。 這種初級預防可以大大降低慢性致殘性哮喘的高昂財務和人力成本。 相反,由於 OA 的診斷可能需要完全改變職業,或在工作場所進行昂貴的干預,因此準確區分 OA 和非職業性哮喘可以防止雇主和工人承擔不必要的社會和經濟成本。

                                            已經提出了幾種適用於不同情況的 OA 病例定義。 對工人篩查或監測有價值的定義(霍夫曼等人,1990 年)可能並不完全適用於臨床目的或補償。 研究人員的共識將 OA 定義為“一種以可變氣流受限和/或氣道高反應性為特徵的疾病,其原因和條件可歸因於特定的職業環境,而不是工作場所以外遇到的刺激”(Bernstein 等人,1993 年) . 該定義已作為醫學病例定義進行操作,總結於表 1 (Chan-Yeung 1995)。


                                            表 1. 職業性哮喘的 ACCP 醫療病例定義

                                             

                                            職業性哮喘診斷標準1 (需要全部 4,AD):

                                            (A) 哮喘的醫師診斷和/或氣道高反應性的生理學證據

                                            (B) 哮喘症狀發作前的職業暴露1

                                            (C) 哮喘症狀與工作之間的關聯

                                            (D) 哮喘與工作環境相關的暴露和/或生理學證據 (OA 的診斷需要 D2-D5 中的一個或多個,很可能 OA 只需要 D1)

                                            (1) 據報告在工作場所接觸會導致 OA 的藥劑

                                            (2) FEV 工作相關變化1 和/或PEF

                                            (3) 非特異性支氣管反應性系列測試(例如,乙酰甲膽鹼激發試驗)中與工作相關的變化

                                            (4)特異性支氣管激發試驗陽性

                                            (5) 哮喘的發作與在工作場所吸入刺激物的症狀暴露有明顯關聯(通常是 RADS)

                                             

                                            RADS的診斷標準(應滿足所有7條):

                                            (1) 沒有預先存在的哮喘樣投訴的記錄

                                            (2) 單次接觸事件或事故後出現症狀

                                            (3) 接觸高濃度具有刺激性的氣體、煙、煙、蒸氣或粉塵

                                            (4) 暴露後 24 小時內出現症狀且症狀持續至少 3 個月

                                            (5)符合哮喘的症狀:咳嗽、喘息、呼吸困難

                                            (6) 肺功能測試存在氣流阻塞和/或存在非特異性支氣管高反應性(暴露後應立即進行測試)

                                            (7)排除其他肺部疾病

                                             

                                            工作加重哮喘 (WAA) 的診斷標準:

                                            (1) 符合 ACCP OA 醫療案例定義的標準 A 和 C

                                            (2) 預先存在的哮喘或哮喘症狀史,(在開始工作或感興趣之前的一年內有活動症狀)

                                            (3) 症狀或藥物需求明顯增加,或 PEF 與工作相關變化的記錄R 或FEV1 開始工作或感興趣後

                                            1 需要 A、C 和 D1 到 D5 中的任何一個的病例定義可能對 OA、WAA 和 RADS 的監測有用。
                                            資料來源:Chan-Yeung 1995。


                                             

                                            對 OA 進行全面的臨床評估可能既費時、成本高又困難。 它可能需要從工作中撤離和重返工作崗位的診斷試驗,並且通常需要患者可靠地記錄連續的峰值呼氣流量 (PEF) 測量值。 許多醫生可能不容易獲得臨床評估的某些組成部分(例如,特定的支氣管挑戰或 NBR 的連續定量測試)。 其他組成部分可能根本無法實現(例如,患者不再工作、診斷資源不可用、系列 PEF 測量不充分)。 診斷準確性可能會隨著臨床評估的徹底性而提高。 對於每個患者,關於醫學評估範圍的決定將需要平衡評估成本與錯誤診斷或排除 OA 的臨床、社會、經濟和公共衛生後果。

                                            考慮到這些困難,表 2 概述了診斷 OA 的階梯式方法。這旨在作為促進準確、實用和有效診斷評估的一般指南,同時認識到某些建議的程序在某些情況下可能不可用. OA 的診斷涉及確定哮喘的診斷以及哮喘與工作場所暴露之間的關係。 在每個步驟之後,對於每個患者,醫生將需要確定所達到的診斷確定性水平是否足以支持必要的決定,或者評估是否應該繼續到下一步。 如果設施和資源可用,繼續進行臨床評估的時間和成本通常可以通過準確確定哮喘與工作之間關係的重要性來證明是合理的。 將總結 OA 診斷程序的要點; 詳細信息可以在一些參考文獻中找到(Chan-Yeung 1995;Bernstein 等人 1993)。 可以考慮諮詢在 OA 方面有經驗的醫生,因為診斷過程可能很困難。

                                             


                                            表 2. 工作場所哮喘診斷評估的步驟

                                             

                                            步驟 1 全面的醫療和職業病史和定向體檢。

                                            步驟 2 可逆性氣道阻塞和/或非特異性支氣管高反應性的生理學評估。

                                            步驟 3 如果合適,進行免疫學評估。

                                            評估工作狀態:

                                            當前工作:首先進行第 4 步。
                                            目前不工作,恢復工作的診斷試驗可行:首先進行第 5 步,然後進行第 4 步。
                                            當前未工作,無法進行重返工作的診斷試驗:第 6 步。

                                            步驟 4 工作中哮喘的臨床評估或重返工作崗位的診斷試驗。

                                            步驟 5 遠離工作的哮喘的臨床評估或從工作中移除的診斷試驗。

                                            步驟 6 工作場所挑戰或特定支氣管挑戰測試。 如果可用於疑似因果暴露,則可以在任何患者的第 4 步之前執行此步驟。

                                            這旨在作為促進實用和有效診斷評估的一般指南。 建議診斷和管理 OA 的醫生也參考當前的臨床文獻。


                                             

                                             

                                            當由職業暴露引起時,RADS 通常被認為是 OA 的一個子類。 使用表 6 中的標准進行臨床診斷。因吸入高濃度刺激物而經歷嚴重呼吸損傷的患者應在事件發生後不久評估是否存在持續性症狀和是否存在氣流阻塞。 如果臨床病史與 RADS 相符,則進一步評估應包括對 NBR 的定量檢測(如果沒有禁忌症)。

                                            WAA 可能很常見,並可能導致大量可預防的殘疾負擔,但關於診斷、管理或預後的報導很少。 如表 6 中總結的,當哮喘症狀先於疑似因果暴露但明顯因工作環境而加重時,可識別 WAA。 工作中的惡化可以通過生理證據或通過醫療記錄和藥物使用評估來記錄。 有哮喘緩解史、哮喘症狀復發但符合 OA 標準的患者是否被診斷為 OA 或 WAA 是一種臨床判斷。 一年已被提議作為足夠長的無症狀期,症狀的出現可能代表由工作場所暴露引起的新過程,儘管尚未達成共識。

                                            第 1 步:全面了解病史和職業病史並進行定向體檢

                                            考慮到早期診斷和乾預對改善預後的重要性,在適當的臨床和工作環境中初步懷疑可能的 OA 是關鍵。 對於在成年工作時出現症狀(尤其是近期發作)或哮喘嚴重程度顯著增加的所有哮喘患者,都應考慮 OA 或 WAA 的診斷。 對於任何其他有哮喘樣症狀和從事接觸哮喘病原體的職業或擔心其症狀與工作相關的人,也應考慮 OA。

                                            應要求可能患有 OA 的患者提供完整的醫療和職業/環境史,並仔細記錄症狀的性質和發作日期以及哮喘的診斷,以及當時的任何潛在因果暴露。 應評估病史與上述 OA 臨床表現的相容性,尤其是與工作時間表和工作暴露變化相關的症狀的時間模式。 應注意哮喘藥物的使用模式和使用模式的變化,以及改善症狀所需的最短離開工作時間。 先前的呼吸道疾病、過敏/特應性、吸煙和其他有毒物質暴露以及過敏家族史是相關的。

                                            應徹底探索潛在哮喘致病因子或過程的職業和其他環境暴露,如果可能,應客觀記錄暴露情況。 應將疑似暴露與報告的導致 OA 的綜合藥劑清單進行比較(Harber、Schenker 和 Balmes 1996;Chan-Yeung 和 Malo 1994;Bernstein 等人 1993;Rom 1992b),儘管無法識別特定藥劑並不少見,並且以前沒有描述過的藥物也可能誘發哮喘。 表 3 中顯示了一些說明性​​示例。職業史應包括當前和相關的過去工作的詳細信息,包括日期、職位、任務和接觸情況,尤其是當前工作和出現症狀時從事的工作。 其他環境史應包括對可能導致哮喘的家庭或社區暴露情況的回顧。 以開放式的方式開始暴露史是有幫助的,詢問空氣傳播劑的廣泛類別:灰塵(特別是動物、植物或微生物來源的有機灰塵)、化學品、藥物和刺激性或可見氣體或煙霧。 患者可能會識別特定的代理人、工作流程或已觸發症狀的代理人的一般類別。 要求患者逐步描述最近有症狀的工作日的活動和暴露情況可以提供有用的線索。 同事使用的材料,或從洩漏或其他來源高濃度釋放的材料,可能是相關的。 通常可以獲得有關產品名稱、成分和製造商名稱、地址和電話號碼的更多信息。 可以通過致電製造商或通過各種其他來源(包括教科書、CD ROM 數據庫或毒物控制中心)來識別特定藥劑。 由於 OA 通常是由低水平的空氣過敏原引起的,因此定性評估暴露和控制措施的工作場所工業衛生檢查通常比空氣污染物的定量測量更有幫助。

                                            表 3. 可引起職業性哮喘的致敏劑

                                            分類

                                            亞群

                                            物質示例

                                            工作和行業的例子

                                            高分子蛋白抗原

                                            動物源性物質

                                            源自植物的物質

                                            實驗動物、螃蟹/海鮮、蟎蟲、昆蟲

                                            麵粉和穀物粉塵、天然橡膠乳膠手套、細菌酶、蓖麻子粉塵、植物膠

                                            動物飼養員、農業和食品加工

                                            麵包店、醫護人員、洗滌劑製造、食品加工

                                            低分子/化學品
                                            敏化劑

                                            增塑劑、兩部分油漆、粘合劑、泡沫

                                            金屬

                                            木屑

                                            醫藥品、藥品

                                            異氰酸酯、酸酐、胺類

                                            鉑鹽、鈷

                                            雪松(褶皺酸)、橡木

                                            洋車前子,抗生素

                                            汽車噴漆、上光、木工

                                            鉑精煉廠、金屬研磨

                                            鋸木廠工作,木工

                                            藥品製造和包裝

                                            其他化學品

                                             

                                            氯胺 T、聚氯乙烯煙霧、有機磷殺蟲劑

                                            清潔工作,肉類包裝

                                             

                                            臨床病史似乎更有助於排除而不是確認 OA 的診斷,並且醫生採集的開放式病史優於封閉式問卷。 一項研究將受過訓練的 OA 專家採集的開放式臨床病史的結果與特定支氣管激發試驗的“黃金標準”進行了比較,其中 162 名患者被轉診以評估可能的 OA。 研究人員報告說,提示 OA 的臨床病史的敏感性為 87%,特異性為 55%,預測值為陽性 63%,預測值為陰性 83%。 在這組轉診患者中,哮喘和 OA 的患病率分別為 80% 和 46% (Malo et al. 1991)。 在其他轉診患者組中,對於各種工作場所暴露,封閉式問卷的陽性預測值範圍為 8% 至 52%(Bernstein 等人,1993 年)。 醫生需要評估這些結果對其他環境的適用性。

                                            體格檢查有時會有幫助,應注意與哮喘(如喘息、鼻息肉、濕疹性皮炎)、呼吸道刺激或過敏(如鼻炎、結膜炎)或其他潛在症狀原因相關的發現。

                                            第 2 步:可逆性氣道阻塞和/或非特異性支氣管高反應性的生理學評估

                                            如果支持哮喘診斷的足夠生理學證據 (NAEP 1991) 已經存在於病歷中,則可以跳過第 2 步。 如果沒有,應在技術人員指導下進行肺活量測定,最好是在患者出現哮喘症狀的那一天下班後進行。 如果肺活量測定法顯示氣道阻塞可通過支氣管擴張劑逆轉,則可確診哮喘。 對於肺活量測定沒有明顯氣流受限證據的患者,應盡可能在同一天使用乙酰甲膽鹼或組胺對 NBR 進行定量檢測。 在這種情況下,NBR 的定量測試是一項關鍵程序,原因有二。 首先,它通常可以識別輕度或早期 OA 患者,這些患者最有可能治愈,但如果使用正常的肺活量測定法停止檢測,就會錯過這些患者。 其次,如果在與症狀相關的工作環境中持續暴露的工人的 NBR 正常,則通常可以排除 OA 而無需進一步測試。 如果異常,評估可以進行到第 3 步或第 4 步,並且 NBR 的程度可能有助於監測患者在排除疑似因果暴露(第 5 步)的診斷試驗後的改善情況。 如果肺活量測定顯示明顯的氣流受限且在吸入支氣管擴張劑後沒有改善,則應考慮在更長時間的治療試驗(包括皮質類固醇)後重新評估(ATS 1995;NAEP 1991)。

                                            第 3 步:免疫學評估(如果適用)

                                            皮膚或血清學(例如,RAST)測試可以證明對特定工作場所藥劑的免疫致敏。 這些免疫學測試已被用於確認哮喘的工作相關性,並且在某些情況下,無需進行特定的吸入激發試驗。 例如,在具有與 OA 相符的臨床病史、記錄的哮喘或氣道高反應性以及對車前子免疫致敏證據的歐車前暴露患者中,大約 80% 的患者在隨後的特定支氣管激發試驗中確診為 OA(Malo 等人,1990 年) ). 在大多數情況下,免疫學檢測陰性的診斷意義不太清楚。 免疫學測試的診斷敏感性主要取決於工作場所中所有可能的致病抗原或半抗原-蛋白質複合物是否已包含在測試中。 儘管對無症狀工作人員的致敏作用尚未明確定義,但對分組結果的分析可用於評估環境控制。 免疫學評估的效用對於有標準化的藥物是最大的 體外 測試或皮膚點刺試劑,例如鉑鹽和洗滌劑酶。 不幸的是,大多數感興趣的職業過敏原目前無法在市場上買到。 在皮膚點刺試驗中使用非商業溶液有時會引起嚴重反應,包括過敏反應,因此需要謹慎。

                                            如果第 1 步和第 2 步的結果與 OA 相符,則應盡可能進行進一步評估。 進一步評估的順序和範圍取決於診斷資源的可用性、患者的工作狀態以及離職和重返工作的診斷試驗的可行性,如表 7 所示。如果無法進行進一步評估,則診斷必須基於此時可用的信息。

                                            第 4 步:工作中哮喘的臨床評估,或重返工作崗位的診斷試驗

                                            通常,最容易獲得的氣道阻塞生理測試是肺活量測定法。 為提高重現性,肺活量測定法應由訓練有素的技術人員指導。 不幸的是,在輪班前後進行的單日跨班肺活量測定在確定與工作相關的氣道阻塞方面既不敏感也不特異。 如果在幾個工作日期間和之後每天進行多次肺活量測定,可能會提高診斷準確性,但這尚未得到充分評估。

                                            由於交叉移位肺活量測定法存在困難,連續 PEF 測量已成為 OA 的重要診斷技術。 使用便宜的便攜式儀表,PEF 測量值在醒著的時候每兩小時記錄一次。 為提高靈敏度,必須在工人在工作中接觸到疑似病原體並出現與工作相關的症狀模式期間進行測量。 每次重複三次,每天在工作和下班時進行測量。 如果患者能夠安全地耐受繼續工作,則測量應持續至少連續 16 天(例如,兩個為期五天的工作周和三個週末休息)。 PEF 測量值連同工作時間、症狀、支氣管擴張藥物的使用和顯著暴露記錄在日記中。 為了便於解釋,日記結果應繪製成圖表。 某些模式提示 OA,但沒有一個是特徵性的,有經驗的讀者的解釋通常是有幫助的。 系列 PEF 測試的優點是成本低,並且與支氣管激發試驗的結果具有合理的相關性。 缺點包括需要患者的高度合作,無法明確確認數據是否準確,缺乏標準化的解釋方法,以及一些患者需要連續休息 3 或 1 週才能顯示明顯改善。 專為患者自我監測而設計的便攜式電子記錄肺活量計(如果可用)可以解決連續 PEF 的一些缺點。

                                            哮喘藥物往往會降低工作暴露對氣流測量的影響。 但是,在工作中進行氣流監測時不宜停藥。 相反,在整個診斷過程中,患者應持續服用最小安全劑量的抗炎藥,密切監測症狀和氣流,並在日記中記錄使用短效支氣管擴張劑控制症狀的情況。

                                            在患者正常工作時間未能觀察到與工作相關的 PEF 變化並不能排除 OA 的診斷,因為許多患者需要超過兩天的周末才能顯示 PEF 的顯著改善。 在這種情況下,應考慮延長停工時間(步驟 5)的診斷試驗。 如果患者尚未對 NBR 進行定量檢測,並且沒有醫學禁忌症,則應在此時進行,至少在工作場所暴露兩週後立即進行。

                                            第 5 步:遠離工作的哮喘的臨床評估或長期停止工作的診斷試驗

                                            此步驟包括連續至少連續 2 天不工作(例如,9 天的休息加上前後的周末)完成連續 5 小時的 PEF 每日日記。 如果與工作中的系列 PEF 日記相比,此記錄不足以診斷 OA,則應在下班後連續第二周繼續記錄。 離開工作 2 週或更長時間後,可以對 NBR 進行定量測試,並與工作時的 NBR 進行比較。 如果在工作期間至少兩週內尚未進行系列 PEF,則在詳細諮詢後並與主治醫師密切聯繫後,可以進行重返工作的診斷性試驗(參見步驟 4)。 第 5 步對於確認或排除 OA 的診斷通常至關重要,儘管它也可能是最困難和最昂貴的步驟。 如果嘗試長時間停止工作,最好通過包括 PEF、FEV 來最大限度地提高診斷率和效率1, 和 NBR 測試在一個綜合評估中。 每週去看醫生進行諮詢和查看 PEF 圖表有助於確保結果的完整和準確。 如果在對患者進行至少兩週的工作和兩週的離職監測後,診斷證據還不充分,如果可行的話,下一步應該考慮第 6 步。

                                            第 6 步:特定支氣管挑戰或工作場所挑戰測試

                                            使用暴露室和標準化暴露水平的特定支氣管激發試驗已被標記為診斷 OA 的“金標準”。 優勢包括明確確認 OA,能夠確定對特定致敏劑的亞刺激水平的哮喘反應,然後可以謹慎避免。 在所有診斷方法中,它是唯一能夠可靠地區分致敏物誘發的哮喘與刺激物誘發的方法。 這種方法的幾個問題包括程序固有的成本高、一般需要密切觀察或住院幾天,以及只有極少數專門中心可用。 如果標準化方法不適用於所有可疑物質,如果懷疑錯誤的物質,或者如果最後一次暴露和測試之間的時間間隔太長,則可能會出現假陰性。 如果無意中獲得了刺激性暴露水平,則可能會導致誤報。 由於這些原因,OA 的特定支氣管激發試驗在大多數地方仍然是一種研究程序。

                                            工作場所挑戰測試涉及在工作場所進行一系列技術人員指導的肺活量測定,在工作日暴露於疑似病原體或過程之前和期間以頻繁(例如,每小時)的間隔進行。 它可能比特定的支氣管激發試驗更敏感,因為它涉及“現實生活”暴露,但由於氣道阻塞可能由刺​​激物和致敏劑引發,陽性測試不一定表明致敏。 它還需要雇主的合作和技術人員使用移動肺活量計的大量時間。 這兩種手術都有引發嚴重哮喘發作的風險,因此應在對這些手術有經驗的專家的密切監督下進行。

                                            治療與預防

                                            OA 的管理包括針對個體患者的醫療和預防干預,以及在確定為 OA 高風險的工作場所採取公共衛生措施。 醫療管理類似於非職業性哮喘,並且在別處得到了很好的審查 (NAEP 1991)。 單獨的醫療管理很少足以最佳地控制症狀,通過控製或停止暴露的預防性干預是治療的一個組成部分。 這個過程從準確診斷和識別緻病暴露和條件開始。 在致敏劑誘發的 OA 中,減少接觸致敏劑通常不會導致症狀完全消失。 暴露於非常低濃度的藥物可能會導致嚴重的哮喘發作或疾病的進行性惡化,建議完全和永久停止暴露。 及時轉診進行職業康復和工作再培訓可能是某些患者治療的必要組成部分。 如果完全停止接觸是不可能的,伴隨著密切的醫學監測和管理的顯著減少接觸可能是一種選擇,儘管這種減少接觸並不總是可行的,而且這種方法的長期安全性尚未經過測試。 例如,很難證明為使患者繼續從事同一工作而使用全身性皮質類固醇進行長期治療的毒性是合理的。 對於由刺激物誘發和/或觸發的哮喘,劑量反應可能更可預測,並且降低刺激物暴露水平,同時進行密切的醫療監測,與致敏劑誘發的 OA 相比,風險更小並且更可能有效。 如果患者繼續在修改後的條件下工作,醫療隨訪應包括頻繁就診並查看 PEF 日記、計劃周密的急救服務以及連續肺活量測定和/或乙酰甲膽鹼激發試驗(視情況而定)。

                                            一旦懷疑特定工作場所存在高風險,無論是由於發生 OA 哨兵病例還是使用已知的哮喘致病劑,公共衛生方法都可能非常有用。 早期識別並有效治療和預防現有 OA 工人的殘疾,以及預防新病例,是明確的優先事項。 識別特定的致病因素和工作流程很重要。 一種實用的初始方法是工作場所問卷調查,評估 OA 病例定義中的標準 A、B、C 和 D1 或 D5。 這種方法可以識別可能需要進一步臨床評估的個體,並幫助識別可能的致病因素或情況。 對小組結果的評估可以幫助決定是否需要進一步的工作場所調查或乾預,如果是,則可以為以最有效和高效的方式針對未來的預防工作提供寶貴的指導。 然而,問卷調查不足以建立個體醫學診斷,因為 OA 問卷調查的預測陽性值不夠高。 如果需要更高水平的診斷確定性,也可以考慮使用診斷程序(例如肺活量測定法、NBR 定量測試、系列 PEF 記錄和免疫學測試)進行醫學篩查。 在已知存在問題的工作場所,持續的監視和篩選程序可能會有所幫助。 然而,將具有特應性病史或其他潛在易感因素的無症狀工人從被認為是高風險的工作場所區別排除,將導致大量工人被解僱,以防止相對較少的 OA 病例,目前的文獻不支持這一點。

                                            控製或消除因果暴露以及避免和適當管理洩漏或高水平暴露事件可以有效地初級預防哨點病例的同事的致敏和 OA。 應酌情實施替代、工程和行政控制、個人防護設備以及對工人和管理人員的教育的通常暴露控制等級。 積極主動的雇主將發起或參與部分或所有這些方法,但如果採取的預防措施不充分且工人仍處於高風險中,政府執法機構可能會有所幫助。

                                            損傷和殘疾

                                            醫療障礙 是由醫療狀況引起的功能異常。 殘疾 是指醫療損傷對患者生活的總體影響,並受到許多非醫療因素的影響,例如年齡和社會經濟地位 (ATS 1995)。

                                            醫療損害評估由醫生完成,可能包括計算的損害指數以及其他臨床考慮因素。 損傷指數基於 (1) 支氣管擴張劑後氣流受限的程度,(2) 支氣管擴張劑氣流受限的可逆性程度或 NBR 定量測試的氣道高反應性程度,以及 (3) 控制所需的最少藥物哮喘。 醫療損害評估的另一個主要組成部分是醫生對患者在導致哮喘的工作環境中工作的能力的醫學判斷。 例如,患有敏化物誘發的 OA 的患者可能有一種醫學損傷,這種損傷對他或她已經變得敏感的藥劑具有高度特異性。 僅在接觸該病原體時出現症狀的工人可能能夠從事其他工作,但永遠無法從事她或他受過最多培訓和經驗的特定工作。

                                            評估因哮喘(包括 OA)導致的殘疾需要考慮醫療損傷以及其他影響工作能力和日常生活功能的非醫療因素。 殘疾評估最初由醫生進行,醫生應確定影響損傷對患者生活影響的所有因素。 許多因素,如職業、教育水平、擁有其他適銷對路的技能、經濟條件和其他社會因素,可能導致具有相同醫療損傷程度的個體出現不同程度的殘疾。 然後管理員可以使用此信息來確定殘疾以進行補償。

                                            損傷和殘疾可分為暫時性或永久性,這取決於顯著改善的可能性,以及是否在工作場所成功實施了有效的暴露控制。 例如,患有致敏劑誘發的 OA 的人通常被認為是永久性的,完全無法從事任何涉及接觸致病因素的工作。 如果症狀在停止暴露後部分或完全消退,則這些人可能被歸類為對其他工作的損害較小或沒有損害。 這通常被認為是永久性部分損傷/殘疾,但術語可能有所不同。 工作場所刺激物以劑量依賴性方式引發的哮喘患者在有症狀時會被認為有暫時性損傷,如果安裝了充分的暴露控制措施並能有效減輕或消除症狀,則損傷較小或沒有損傷。 如果未實施有效的暴露控制,則同一個人可能必須被視為永久性受損才能從事該工作,並建議進行醫療移除。 如有必要,可在減少或終止暴露兩年後對長期損傷/殘疾進行重複評估,屆時 OA 的改善預計已趨於穩定。 如果患者繼續工作,則應持續進行醫學監測,並根據需要重複進行損傷/殘疾的重新評估。

                                            因 OA 或 WAA 致殘的工人可能有資格獲得醫療費用和/或工資損失的經濟補償。 除了直接減少殘疾對個體工人及其家庭的經濟影響外,可能​​還需要補償以提供適當的醫療、啟動預防性干預和獲得職業康復。 工人和醫生對特定醫學法律問題的理解對於確保診斷評估符合當地要求並且不會導致受影響工人的權利受到損害可能很重要。

                                            儘管關於成本節約的討論經常集中在補償系統的不足上,但真正減輕 OA 和 WAA 給社會帶來的財政和公共衛生負擔不僅取決於補償系統的改進,更重要的是取決於部署到系統中的系統的有效性。識別並糾正或完全預防導致新發哮喘病例發作的工作場所暴露。

                                            結論

                                            OA 已成為許多國家最普遍的職業性呼吸道疾病。 它比一般公認的更常見,可能會很嚴重且致殘,並且通常是可以預防的。 早期識別和有效的預防干預可以大大降低永久性殘疾的風險以及與慢性哮喘相關的高昂人力和經濟成本。 出於多種原因,OA 值得臨床醫生、健康和安全專家、研究人員、衛生政策制定者、工業衛生學家和其他對預防工作相關疾病感興趣的人更廣泛地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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